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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地制度创新是源于它明显的制度缺陷.其中两田制、规模经营、“四荒”地拍卖和扶持专业大户等均难以做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故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和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开展,如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建立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与抓好农地制度创新的环境建设等则成为新时期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的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