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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护工作,对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延长开发效用,提高开发质量,增大开发经济和社会效应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加强开展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笔者根据调查和思考,结合东宝区农业综合开发实际,谈谈加强项目管护的想法和建议。
一、明确项目产权,强化管护责任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工作是个老问题,也是个大问题,更是个难问题。在项目管护上各地有不少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明晰产权,加强责任管护仍是至关重要的。一是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工程项目产权,由产权主体单位建立项目档案,建立管护组织,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管护制度,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具体的管护措施,确定每项工程项目的具体管护人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项目县职能部门要负责对建后项目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有条件的县可专门监管职能机构,挂靠财政或开发部门。三是项目乡镇要负责对建后项目工程进行经常的检查,对工程质量、产权主体、规范运行、社会效应等等逐一落实有关具体措施。四是项目主体单位要负责对已建项目工程的直接管护。五是对一些半效益和效益型的工程项目建后管护要以经济自立为目标,采用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方式,可以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通过租赁、承包、拍卖使用权(租赁、承包、拍卖有关项目使用权等有关资金统一解缴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基金专户)等形式移交给专业户或专业服务队管护,但他们必须遵守有关法律,信守制定的契约和恪守承诺,必须为项目区群众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对一些公益型的工程项目管护,由产权主体单位负责管护。其中对于一家一户能够承担运行管护任务的,应放手交给农户管护(如田间涵洞等)。对一家一户不能承担管护任务的项目(如机耕桥、机耕路、林网、线路等)可落实有关管护责任人或责任户进行管护,但要给予一定的报酬,明确一定的责任。七是对一些难以确立管护责任人的工程项目应由项目主体单位制定具体的管护运行方式,但必须有明确的责任,过硬的措施,确保在项目的管护上不留空隙,保证开发项目的资产能够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
二、实行多管齐下,筹措管护资金
要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工作没有经费不行,必须建立项目建后管护基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采用多管齐下,几个一点的办法解决。一是地方财政挤出一点。项目在年初的预算中安排一定的项目管护资金,划入管护基金专户,并实行滚动储存,主要用于大的项目工程的保养和维护,使用时要严格程序,严格审批。二是在每年的项目资金中预留一点。在项目开始论证时列入预算,项目竣工报帐时预留2%左右的资金(也可从项目质量保证金中抽出一部分),并及时划入管护基金专户,与地方财政的管护基金合并管理,合并使用。三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筹集一点。对一部分效益型的项目设施,在项目竣工后立即实行产权制度改革,该租则租该卖则卖,对项目使用权的租赁、承包和拍卖后的资金要及时收回存放到县级管护基金专户,统筹使用,可用于项目的维修与保养及管护人员的报酬。四是通过村组“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一点。
三、注重科学规划,加强质量监管
项目管护工作不仅仅是对项目建成后的维修和管护,更要趋前管理,从项目开始就要抓管护。只有从源头抓起,才能打牢管护的基础,提升管护质量。首先是建前管护。在项目申报、选项选址时要充分调研论证,要科学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要本着有利于当地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其次是建中管护。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工作监管力度,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实施对农民项目工作专职监理,明确项目工程质量标准,明确规范施工及流程,由监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和质量要求,照章办事、规范操作,以便更好地制约和控管施工单位的投机操作。第三是验收管护。项目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把好验收关,要健全工程质量评审制度,对已完工的工程,组织专家、项目单位领导以及项目区农民代表进行综合评审,对不完善的按照评审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正;要坚决杜绝“人情验收”、“关系验收”等不良现象,对不合格、不达标、不配套的工程坚决不能通过,坚决推倒重建,不留缺口和间隙;要继续推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三年后工程运行完好,如数退还保证金。
四、部门协调配合,坚持跟踪监督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设计到财政、开发、土地、水利、农业、镇村等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全方位的支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各部门在开发工作中不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各尽其力,办事不推诿,不扯皮,同心合力。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交流,相互通报情况,增进相互了解和支持共同搞好开发和管护工作。要加强对项目运行后的监管,自始至终实施对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项目,在坚持以选准选好项目为根本出发点的基础上,全力支持企业,服务企业,着力把企业扶大、扶优、扶强,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不但要要对企业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更要对企业项目投产运行后实施跟踪服务和跟踪监督,一方面可以保证国家资金投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可督促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真正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对其他一些项目也要实施全程跟踪,加强建后管护,各部门要分别落实管护职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界定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从而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意识
一是着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农业开发工作,要让全社会都知道,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有效手段,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惠民政策。各地农业开发以及其他职能部门更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以编制短剧、制作碟片、成果展牌等鲜活、生动、感人的形式入村入户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对这项富国利民的好事深入人心。二是要不断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注重对他们进行知识、技能、责任等培训,提高他们主体意识、道德修养、集体观念、文化水平和科技技能。三是要加强对一些基层干部的教育。注重提高他们政策水平、法律意识、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农业综合开发这项工作是全社会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更是我们农民自己的事业,从而激发大家主动去参与项目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
一、明确项目产权,强化管护责任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工作是个老问题,也是个大问题,更是个难问题。在项目管护上各地有不少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明晰产权,加强责任管护仍是至关重要的。一是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工程项目产权,由产权主体单位建立项目档案,建立管护组织,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管护制度,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具体的管护措施,确定每项工程项目的具体管护人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项目县职能部门要负责对建后项目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有条件的县可专门监管职能机构,挂靠财政或开发部门。三是项目乡镇要负责对建后项目工程进行经常的检查,对工程质量、产权主体、规范运行、社会效应等等逐一落实有关具体措施。四是项目主体单位要负责对已建项目工程的直接管护。五是对一些半效益和效益型的工程项目建后管护要以经济自立为目标,采用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方式,可以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通过租赁、承包、拍卖使用权(租赁、承包、拍卖有关项目使用权等有关资金统一解缴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基金专户)等形式移交给专业户或专业服务队管护,但他们必须遵守有关法律,信守制定的契约和恪守承诺,必须为项目区群众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对一些公益型的工程项目管护,由产权主体单位负责管护。其中对于一家一户能够承担运行管护任务的,应放手交给农户管护(如田间涵洞等)。对一家一户不能承担管护任务的项目(如机耕桥、机耕路、林网、线路等)可落实有关管护责任人或责任户进行管护,但要给予一定的报酬,明确一定的责任。七是对一些难以确立管护责任人的工程项目应由项目主体单位制定具体的管护运行方式,但必须有明确的责任,过硬的措施,确保在项目的管护上不留空隙,保证开发项目的资产能够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
二、实行多管齐下,筹措管护资金
要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工作没有经费不行,必须建立项目建后管护基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采用多管齐下,几个一点的办法解决。一是地方财政挤出一点。项目在年初的预算中安排一定的项目管护资金,划入管护基金专户,并实行滚动储存,主要用于大的项目工程的保养和维护,使用时要严格程序,严格审批。二是在每年的项目资金中预留一点。在项目开始论证时列入预算,项目竣工报帐时预留2%左右的资金(也可从项目质量保证金中抽出一部分),并及时划入管护基金专户,与地方财政的管护基金合并管理,合并使用。三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筹集一点。对一部分效益型的项目设施,在项目竣工后立即实行产权制度改革,该租则租该卖则卖,对项目使用权的租赁、承包和拍卖后的资金要及时收回存放到县级管护基金专户,统筹使用,可用于项目的维修与保养及管护人员的报酬。四是通过村组“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一点。
三、注重科学规划,加强质量监管
项目管护工作不仅仅是对项目建成后的维修和管护,更要趋前管理,从项目开始就要抓管护。只有从源头抓起,才能打牢管护的基础,提升管护质量。首先是建前管护。在项目申报、选项选址时要充分调研论证,要科学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要本着有利于当地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其次是建中管护。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工作监管力度,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实施对农民项目工作专职监理,明确项目工程质量标准,明确规范施工及流程,由监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和质量要求,照章办事、规范操作,以便更好地制约和控管施工单位的投机操作。第三是验收管护。项目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把好验收关,要健全工程质量评审制度,对已完工的工程,组织专家、项目单位领导以及项目区农民代表进行综合评审,对不完善的按照评审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正;要坚决杜绝“人情验收”、“关系验收”等不良现象,对不合格、不达标、不配套的工程坚决不能通过,坚决推倒重建,不留缺口和间隙;要继续推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三年后工程运行完好,如数退还保证金。
四、部门协调配合,坚持跟踪监督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设计到财政、开发、土地、水利、农业、镇村等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全方位的支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各部门在开发工作中不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各尽其力,办事不推诿,不扯皮,同心合力。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交流,相互通报情况,增进相互了解和支持共同搞好开发和管护工作。要加强对项目运行后的监管,自始至终实施对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项目,在坚持以选准选好项目为根本出发点的基础上,全力支持企业,服务企业,着力把企业扶大、扶优、扶强,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不但要要对企业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更要对企业项目投产运行后实施跟踪服务和跟踪监督,一方面可以保证国家资金投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可督促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真正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对其他一些项目也要实施全程跟踪,加强建后管护,各部门要分别落实管护职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界定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从而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意识
一是着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农业开发工作,要让全社会都知道,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有效手段,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惠民政策。各地农业开发以及其他职能部门更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以编制短剧、制作碟片、成果展牌等鲜活、生动、感人的形式入村入户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对这项富国利民的好事深入人心。二是要不断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注重对他们进行知识、技能、责任等培训,提高他们主体意识、道德修养、集体观念、文化水平和科技技能。三是要加强对一些基层干部的教育。注重提高他们政策水平、法律意识、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农业综合开发这项工作是全社会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更是我们农民自己的事业,从而激发大家主动去参与项目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