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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西省阳城县环保局原局长赵璋信和原副局长赵余库因在一起重大水污染事故中负有严重失职责任,被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环境监管人职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有期徒刑8个月。此案是全国第一起关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有罪判决。该起案件的责任者虽然已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所暴露出来的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错误,应引起我们的深刻反省和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