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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50003
摘要:借鉴国际上一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方法和经验,针对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了出现质量问题的若干原因,提出了在现阶段如何提高我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发展途径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工程质量是决定建设项目成败的关键,没有质量,既不能实现投资效益,也无社会效益可言。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由于市场行为不规范,管理工作跟不上,出现了一些不合格工程,甚至是劣质工程,倒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借鉴国外经验,提高我国的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借鉴国际上工程质量管理经验,探讨加强我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若干问题。
一、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保证
建筑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各国的建筑法规内容虽不尽相同,但大致涉及以下几个方面:规划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政府项目采购法,建筑标准,建筑工程人员资格评定制度,材料、构件、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制度。另外还有不少国家对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也作出了专门规定。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发达的国家都十分重视建筑法规的立法工作。
二、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不但重视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而且特别强调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世界银行认为,每一个项目都应是具有长期经济生命的投资,为了得到最佳方案,应不惜工本,花大量资金和时间进行可行性研究,这样做的收益将是其支出的若干倍。
为了保证设计的质量,发达国家的业主也很重视在设计阶段对设计进行检查。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也采取设计评议方式,加强内部管理。设计评议包括管理评议和项目设计组外部评议两部分:管理评议就是设计部门的管理机构对设计过程进行检查评议,外部评议就是由该设计单位项目组以外的设计人员和专家评议设计。设计过程的这种监督审查有效地保证了设计质量。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我国正在借鉴国际经验,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但目前主要是在项目的施工阶段,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今后在完善施工阶段的监理的同时,重点研究对设计的审核和监督,改变我国多年来只重视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做法。在我国的建设项目过程中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方式,特别是加强前期工作,无疑会大大提高我国的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推行和完善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许多发达国家都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招标投标制度。80 年代初,对于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机构贷款的项目,我国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在涉外工程项目上采用了招标投标方式,之后陆续用于国内的建设项目。
在国际工程中,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往往制定严格的招标程序。FIDIC 在其出版的国际工程招标指导性文件“招标程序”中提出,在正式招标之前,首先要对申请投标的公司进行资格预审,从技术、财务和经验等方面对审查他们是否合格,只允许那些在技术和经济上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投标,并在一般情况下采用公开招标,增加透明度。世界银行还在其贷款的项目招标文件最新标准文本中加入了反腐败和反行贿条款。
目前我国的招标投标制主要是用于施工阶段,鉴于设计、监理的水平对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影响很大,同样可以采用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在工程设计和监理这两个领域推广招标投标制。由于设计和监理均属于高智能的工作,国际上许多国家在进行设计和监理招标时,更看重的是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或个人)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特别是资质和信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按能力选择”监理单位的建议。这些宝贵经验在我们推行设计、监理招标时是值得借鉴的。
四、完善建设监理制度
推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借鉴国际工程管理经验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从1988 年开始试点以来十多年的实践看,对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国外,尤其在发达国家,工程建设监理已经形成一种成熟的制度。我国建设监理制度实施的时间毕竟不太长,有的建设单位片面认为,监理单位受雇于自己,凡事必须按建设单位的意志去管理工程;而不少承包单位由于不太习惯监理这种工程管理方式,觉得监理人员处处约束自己,以至在工作中发生与监理人员对抗,甚至威胁监理人员的事件。因此,需要进一步作好舆论宣传和管理工作,为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我国现阶段从业人员的构成来看,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足两万人,大约只占全部从业人数的七分之一。因此,大力培养高层次监理人员仍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由于建设监理工作的特殊性,高尚的职业道德是监理人员必备的素质。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监理工程师组织几乎都有约束其成员的职业道德准则。在从事国际工程项目中接触到很多国外的监理工程师,感到他们都比较敬业,十分珍惜自己的荣誉。现阶段,我国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还不太好,在加强法制、提高监理人员待遇的同时,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
五、加强工程分包管理
我国《建筑法》和《合同法》对工程分包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分包,但不允许再分包和层层转包。《建筑法》还规定,承包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如发生质量不能达标而造成损失的,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接受转包的单位负有连带责任。这在很大程度规范了工程承包中的做法。
我国的《建筑法》只规定违法分包的情况下,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实际上,按照国际惯例,即使承包单位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工程出现问题,业主(建设单位)也都直接追究承包单位的责任,这是业主对分包单位的间接管理。许多国际上权威性的组织(如 FIDIC、美国建筑师协会)都制定了专门的工程分包合同条件,其中包括了对分包商的严格而明确的合同条款,如承包商要求分包单位提供履约保函以及扣发其一部分工程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等,这些国际工程中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习惯做法,都可以供我们借鉴。
六、结束语
影响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因素很多,本文仅仅阐述了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的几个问题。诚然,一些国外的成熟做法和国际惯例对加强我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但我们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认真研究,探索出一套我国自己的行之有效的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以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摘要:借鉴国际上一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方法和经验,针对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了出现质量问题的若干原因,提出了在现阶段如何提高我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发展途径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工程质量是决定建设项目成败的关键,没有质量,既不能实现投资效益,也无社会效益可言。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由于市场行为不规范,管理工作跟不上,出现了一些不合格工程,甚至是劣质工程,倒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借鉴国外经验,提高我国的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借鉴国际上工程质量管理经验,探讨加强我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若干问题。
一、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保证
建筑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各国的建筑法规内容虽不尽相同,但大致涉及以下几个方面:规划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政府项目采购法,建筑标准,建筑工程人员资格评定制度,材料、构件、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制度。另外还有不少国家对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也作出了专门规定。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发达的国家都十分重视建筑法规的立法工作。
二、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不但重视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而且特别强调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世界银行认为,每一个项目都应是具有长期经济生命的投资,为了得到最佳方案,应不惜工本,花大量资金和时间进行可行性研究,这样做的收益将是其支出的若干倍。
为了保证设计的质量,发达国家的业主也很重视在设计阶段对设计进行检查。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也采取设计评议方式,加强内部管理。设计评议包括管理评议和项目设计组外部评议两部分:管理评议就是设计部门的管理机构对设计过程进行检查评议,外部评议就是由该设计单位项目组以外的设计人员和专家评议设计。设计过程的这种监督审查有效地保证了设计质量。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我国正在借鉴国际经验,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但目前主要是在项目的施工阶段,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今后在完善施工阶段的监理的同时,重点研究对设计的审核和监督,改变我国多年来只重视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做法。在我国的建设项目过程中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方式,特别是加强前期工作,无疑会大大提高我国的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推行和完善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许多发达国家都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招标投标制度。80 年代初,对于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机构贷款的项目,我国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在涉外工程项目上采用了招标投标方式,之后陆续用于国内的建设项目。
在国际工程中,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往往制定严格的招标程序。FIDIC 在其出版的国际工程招标指导性文件“招标程序”中提出,在正式招标之前,首先要对申请投标的公司进行资格预审,从技术、财务和经验等方面对审查他们是否合格,只允许那些在技术和经济上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投标,并在一般情况下采用公开招标,增加透明度。世界银行还在其贷款的项目招标文件最新标准文本中加入了反腐败和反行贿条款。
目前我国的招标投标制主要是用于施工阶段,鉴于设计、监理的水平对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影响很大,同样可以采用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在工程设计和监理这两个领域推广招标投标制。由于设计和监理均属于高智能的工作,国际上许多国家在进行设计和监理招标时,更看重的是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或个人)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特别是资质和信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按能力选择”监理单位的建议。这些宝贵经验在我们推行设计、监理招标时是值得借鉴的。
四、完善建设监理制度
推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借鉴国际工程管理经验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从1988 年开始试点以来十多年的实践看,对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国外,尤其在发达国家,工程建设监理已经形成一种成熟的制度。我国建设监理制度实施的时间毕竟不太长,有的建设单位片面认为,监理单位受雇于自己,凡事必须按建设单位的意志去管理工程;而不少承包单位由于不太习惯监理这种工程管理方式,觉得监理人员处处约束自己,以至在工作中发生与监理人员对抗,甚至威胁监理人员的事件。因此,需要进一步作好舆论宣传和管理工作,为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我国现阶段从业人员的构成来看,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足两万人,大约只占全部从业人数的七分之一。因此,大力培养高层次监理人员仍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由于建设监理工作的特殊性,高尚的职业道德是监理人员必备的素质。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监理工程师组织几乎都有约束其成员的职业道德准则。在从事国际工程项目中接触到很多国外的监理工程师,感到他们都比较敬业,十分珍惜自己的荣誉。现阶段,我国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还不太好,在加强法制、提高监理人员待遇的同时,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
五、加强工程分包管理
我国《建筑法》和《合同法》对工程分包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分包,但不允许再分包和层层转包。《建筑法》还规定,承包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如发生质量不能达标而造成损失的,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接受转包的单位负有连带责任。这在很大程度规范了工程承包中的做法。
我国的《建筑法》只规定违法分包的情况下,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实际上,按照国际惯例,即使承包单位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工程出现问题,业主(建设单位)也都直接追究承包单位的责任,这是业主对分包单位的间接管理。许多国际上权威性的组织(如 FIDIC、美国建筑师协会)都制定了专门的工程分包合同条件,其中包括了对分包商的严格而明确的合同条款,如承包商要求分包单位提供履约保函以及扣发其一部分工程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等,这些国际工程中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习惯做法,都可以供我们借鉴。
六、结束语
影响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因素很多,本文仅仅阐述了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的几个问题。诚然,一些国外的成熟做法和国际惯例对加强我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但我们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认真研究,探索出一套我国自己的行之有效的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以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