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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1日,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签订了方家山、福清核电站汽轮发电机组、福清核电站蒸发器三个供货合同,合同金额50亿元。该合同的签订,标志着中核集团与东方电气的合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方家山、福清核电项目的签署和履约,将进一步加快我国核电国产化进程,为我国能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