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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近年来,活跃在新疆的"三股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披着宗教的外衣,操纵非法宗教活动,利用现代媒介进行非法宗教及宗教极端思想传播,制造暴力恐怖案件,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坚决予以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决不能让"三股势力"阴谋得逞。
【关键词】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思考
自古以来,多民族、多元文化并存的状况决定了新疆历史上和今天这种多宗教并存的格局,它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演变,总结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进程,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论其如何演变,都未能改变多种宗教并存的这一格局。当前新疆宗教工作的形式在总体上是好的,但近些年来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证明,非法宗教活动必然导致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极端宗教思想毒瘤的膨胀必然导致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那么我们应如何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呢?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及在新疆狂热、极端的表现
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的主要表现有 26种,以下是新疆当前非法宗教表现的狂热和极端。其主要有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煽动、教唆、强迫他人进寺礼拜和戴面纱,戴头巾、穿长袖衣、黑袍子、"留大胡子"和"吉里巴甫"服饰。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等表现。这些宗教狂热和宗教极端必然导致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党和政府应坚持以"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为宗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二、把握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交织,慎重处理
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中,新疆多次提出: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防止把信教群众推向我们的对立面。
(一)准确把握非法宗教活动的性质
处理任何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问题的性质。一起非法宗教活动,它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危害程度如何,这是在处理过程中必须理清的首要问题。非法宗教活动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新疆的非法宗教活动,尤其是非法教(学)经活动,也是最容易被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的方式之一。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常常是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如果性质不清,实行一刀切,统统采取打击处理的做法,则很容易伤害群众感情;而如果从轻发落,不了了之,则会给新疆"三股势力"更大的生存空间。只有准确定性,才能对症下药,妥善加以处理。
(二)处理一般性质的非法宗教活动的方式
处理一般性质的非法宗教活动应以批评教育和引导的方式为主。非法宗教活动,特别是利用地下教(学)经活动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圣战",这已成为新疆"三股势力"培植骨干力量、争夺青少年的一种手段,其具有很大的现实危害性。但是对于大多数以传承宗教为目的或受经济利益驱使的地下教(学)经活动而言,则必须也只能以批评教育和引导的方式进行处理。非法教(学)经的背后是人的思想和观念问题,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就需要依靠政策和策略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三)处理两类矛盾相互交织的非法宗教活动的方法
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对抗性矛盾相互交织的非法宗教活动时,应当抓住要害,"掐尖打頭"。多数非法宗教活动的参与者是普通群众。从新疆多年来查处非法宗教活动的实际情况来看,真正利用宗教从事散布宗教极端思想,图谋搞分裂破坏活动的还是少数,"少数"与"多数"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质"与"量"的概念,这也是我们在工作中不能不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把利用宗教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破坏活动的极少数人与盲目参与跟随的大多数群众区别开来,甚至也应将一般追随者(无违法犯罪行为的)与骨干分子分别处理,而不应该只是简单、笼统的采取以罚代教,或以打击代替制止的做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把一些信教群众推向对立面。
三、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活动
非法宗教活动必然导致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极端宗教思想毒瘤和膨胀必然导致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我们要高度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新疆反恐维稳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忧患意识、战斗定力。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活动。
(一)实行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基层
要真正做好宗教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基层工作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的思想。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区,不同地方、不同时期、不同问题反映出的矛盾和情况千差万变;同一地区,同样的问题,解决处理的态度、方法不同,又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要有统一的指导思想和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共同的工作原则,却没有一成不变的工作方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具体问题包括那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有利于维护大局稳定,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的前提下应当从实际出发,应当有较大的工作灵活性。
(二)加强宗教类"三非"的治理工作
宗教类的"三非"是指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严格治理国家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包括引进境外宣扬宗教的影视作品);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利用现代传媒编造、传播谣言、制作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引发社会恐怖等行为的要依法处理。近年来,发现一些人将存在自己的多媒体卡上的非法宗教音频、视频播放给他人观看、转存和借出。大肆地煽动民族仇恨及民族歧视。我们要有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要依法严厉打击和治理"三非"工作。
(三)加强制止零散朝觐工作
组织或参与零散朝觐活动的行为都是违法和非法的,穆斯林参加零散朝觐也是违法和非法的。零散朝觐组织者以牟利为目的,私自组织穆斯林出境朝觐,损害了穆斯林的切身利益。零散朝觐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甚至被扣为人质、露宿街头、生病没钱治疗、被偷被抢、抢饭吃、抢帐篷、抢车坐,这严重影响着我国穆斯林的形象和国家的形象。特别是零散朝觐者在国外处于无政府、无组织的状态,极易成为"三股势力"等敌对势力渗透拉拢的对象。遏制那些以牟利为目的的零散朝觐非法组织者欺骗、谎言、贿赂甚至威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从而达到朝觐的目的非法宗教活动。
总之,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区,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特殊的复杂性都较为突出。随着国际形势持续发生的深刻变化,宗教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近来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这已经严重影响着新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要正确处理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及新问题,努力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
[2]李晓霞,系新疆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民族宗教网《遏制非法宗教活动浅议》.
[3]张晓东,刘喜进,《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非法宗教活动中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中国民族报.
[4]《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新疆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宗教事务条例》.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
【关键词】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思考
自古以来,多民族、多元文化并存的状况决定了新疆历史上和今天这种多宗教并存的格局,它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演变,总结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进程,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论其如何演变,都未能改变多种宗教并存的这一格局。当前新疆宗教工作的形式在总体上是好的,但近些年来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证明,非法宗教活动必然导致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极端宗教思想毒瘤的膨胀必然导致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那么我们应如何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呢?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及在新疆狂热、极端的表现
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的主要表现有 26种,以下是新疆当前非法宗教表现的狂热和极端。其主要有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煽动、教唆、强迫他人进寺礼拜和戴面纱,戴头巾、穿长袖衣、黑袍子、"留大胡子"和"吉里巴甫"服饰。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等表现。这些宗教狂热和宗教极端必然导致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党和政府应坚持以"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为宗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二、把握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交织,慎重处理
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中,新疆多次提出: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防止把信教群众推向我们的对立面。
(一)准确把握非法宗教活动的性质
处理任何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问题的性质。一起非法宗教活动,它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危害程度如何,这是在处理过程中必须理清的首要问题。非法宗教活动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新疆的非法宗教活动,尤其是非法教(学)经活动,也是最容易被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的方式之一。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常常是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如果性质不清,实行一刀切,统统采取打击处理的做法,则很容易伤害群众感情;而如果从轻发落,不了了之,则会给新疆"三股势力"更大的生存空间。只有准确定性,才能对症下药,妥善加以处理。
(二)处理一般性质的非法宗教活动的方式
处理一般性质的非法宗教活动应以批评教育和引导的方式为主。非法宗教活动,特别是利用地下教(学)经活动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圣战",这已成为新疆"三股势力"培植骨干力量、争夺青少年的一种手段,其具有很大的现实危害性。但是对于大多数以传承宗教为目的或受经济利益驱使的地下教(学)经活动而言,则必须也只能以批评教育和引导的方式进行处理。非法教(学)经的背后是人的思想和观念问题,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就需要依靠政策和策略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三)处理两类矛盾相互交织的非法宗教活动的方法
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对抗性矛盾相互交织的非法宗教活动时,应当抓住要害,"掐尖打頭"。多数非法宗教活动的参与者是普通群众。从新疆多年来查处非法宗教活动的实际情况来看,真正利用宗教从事散布宗教极端思想,图谋搞分裂破坏活动的还是少数,"少数"与"多数"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质"与"量"的概念,这也是我们在工作中不能不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把利用宗教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破坏活动的极少数人与盲目参与跟随的大多数群众区别开来,甚至也应将一般追随者(无违法犯罪行为的)与骨干分子分别处理,而不应该只是简单、笼统的采取以罚代教,或以打击代替制止的做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把一些信教群众推向对立面。
三、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活动
非法宗教活动必然导致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极端宗教思想毒瘤和膨胀必然导致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我们要高度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新疆反恐维稳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忧患意识、战斗定力。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活动。
(一)实行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基层
要真正做好宗教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基层工作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的思想。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区,不同地方、不同时期、不同问题反映出的矛盾和情况千差万变;同一地区,同样的问题,解决处理的态度、方法不同,又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要有统一的指导思想和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共同的工作原则,却没有一成不变的工作方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具体问题包括那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有利于维护大局稳定,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的前提下应当从实际出发,应当有较大的工作灵活性。
(二)加强宗教类"三非"的治理工作
宗教类的"三非"是指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严格治理国家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包括引进境外宣扬宗教的影视作品);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利用现代传媒编造、传播谣言、制作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引发社会恐怖等行为的要依法处理。近年来,发现一些人将存在自己的多媒体卡上的非法宗教音频、视频播放给他人观看、转存和借出。大肆地煽动民族仇恨及民族歧视。我们要有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要依法严厉打击和治理"三非"工作。
(三)加强制止零散朝觐工作
组织或参与零散朝觐活动的行为都是违法和非法的,穆斯林参加零散朝觐也是违法和非法的。零散朝觐组织者以牟利为目的,私自组织穆斯林出境朝觐,损害了穆斯林的切身利益。零散朝觐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甚至被扣为人质、露宿街头、生病没钱治疗、被偷被抢、抢饭吃、抢帐篷、抢车坐,这严重影响着我国穆斯林的形象和国家的形象。特别是零散朝觐者在国外处于无政府、无组织的状态,极易成为"三股势力"等敌对势力渗透拉拢的对象。遏制那些以牟利为目的的零散朝觐非法组织者欺骗、谎言、贿赂甚至威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从而达到朝觐的目的非法宗教活动。
总之,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区,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特殊的复杂性都较为突出。随着国际形势持续发生的深刻变化,宗教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近来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这已经严重影响着新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要正确处理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及新问题,努力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
[2]李晓霞,系新疆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民族宗教网《遏制非法宗教活动浅议》.
[3]张晓东,刘喜进,《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非法宗教活动中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中国民族报.
[4]《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新疆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宗教事务条例》.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