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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双百行动”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下放了一部分权力给混改的国有控股企业,让混改后的国有控股企业在工资总额方面实行备案制管理,这种方式必然是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但工资总额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结合混改后的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探讨分析,从而不断提高混改企业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