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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伴随信息技术发展速度的逐步加快,网络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购物这一便捷通道,进一步推动了电子商务交易量的急剧递增。虽相较于实体购物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但是随着网络购物盛行也逐渐显现出发展的弊端,比如购物中的格式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因素,继而导致各种冲突纠纷不断。文章主要阐述了基本网络购物前提下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重点从购物格式条款方面着手展开论述。
关键词:网络购物;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
网络购物由于自身快捷方便的特点因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这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消费水平的提升,但是从另一层面分析,网络购物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极有可能受到利益侵害,尤其是现阶段的网络格式条款对消费者非常不利的因素的前提下。本文注重分析了当前我国网络购物的现状,论述了在购物过程中不合理的交易条款对消费者造成的不利影响,给予相对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以此为之后的网络购物提供参考理论。
一、网络购物发展现状分析
从现状分析,网络购物已经成为现代居民购物的首选通道,这主要得益于网络发展速度的加快以及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就2010年来说,我国网络网购交易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交易金额已经超过4980亿元,占市场的占有率超出3%,从网络购物客户层面分析,发展规模不断壮大。虽然网络购物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便利,但是由于网络交易本身的不完善促使消费纠纷不断增多,消费者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其中与网络交易中的格式条款有着极大的关联,很多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交易纠纷还需不断完善网络格式条款,借以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促进网络购物交易得以不断优化。
二、网络购物中格式条款弊端阐述
(一)免责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网络格式条款来说,大部分都是由网络卖家自身拟定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开始就是处于倾斜状态。在网络购物条款中,存在一定的免责条款,而网络卖家将此无限缩小,尽可能避免自身从中受到损害,多数卖家钻格式条款的漏洞,借以满足自身利益。由于卖家在制定合同条款时基本从自身角度出发,因而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做到合理化,继而降低自身责任,而买家在交易过程中将会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身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但是从另一个层面分析,在交易过程中卖家存在重大过失责任,其自身就需要承担责任,而买家却在商品损坏的前提下,或是商品存在瑕疵,他们只有接受维修,或是更换商品权利,而不能取消商品交易,这种格式条款的设置对于消费者来说侵害他们自身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卖家为自设量身定做的条款是无效的。
(二)限制网络买家权利
在现代网络购物交易中,除了上述出现比较普遍的问题之外,还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交易问题,在很多格式条款中消费者具有一定的权利,而这部分权利却被网络卖家逐步弱化。在2014年3月15日,我国颁布了网络购物相关规定,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7日内,他们可以实施无理由退款,这一条款的实施为消费者给予参考标准,但是在实际交易中,很多网络卖家并不遵守,他们制定的条款中明确规定,商品一经拍卖不退不换,这与上述政策相违背。网络卖家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随意篡改格式条款,而消费者并不知情,从某种角度分析,消费者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在上述情况下,合同拟定也是相对无效的。
(三)救济途径相对繁琐
从现状分析,网络购物虽然为买家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与此同时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买家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在与卖家的交涉中权益受到损害,这其中以违约金赔偿问题最为常见,同时也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由于现阶段的网络监督存在一定的弊端,买家需求自身保护的途径相对较少,且难以在短时间得以完善解决,针对部分未完成的交易来说,基于格式条款的影响,消费者由于自身交易失败必须付出高额的违约金,而从实际情况分析,消费者无需支付高额赔偿金,救济途径繁琐也是导致买家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真正原因,需要不断健全网络监督及投诉途径,以便买家在第一时间内能够获得最佳的服务。
三、完善网络购物建议及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网络购物交易中消费者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这主要是由于网络卖家利用自身优势随意更改格式条款,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权益受到侵害。为了确保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完善技术监管
网络交易虽然是虚拟的平台,但是并不是无据可依,从信息监管角度分析,需要设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它不属于交易的任何一方,而是持中立态度。对于信息管理人员来说,他们必须完善自身的职能在网络交易中发挥应用的作用,如果在网络交易中出现不合理条款,必须给予审查清理,这这样在某种程度上不会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能对网络卖家起到警醒作用,使其能够以良好的诚信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制定合理的格式条款保障双方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由于网络监管技术存在一定的漏洞,很多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只是事后处理,这也导致了无法从根源上防止不良交易事件的发生。随着社会发展脚步的逐步加快,网络监管技术也正在逐步完善,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共同监督,以法律手段为武器,借以行政处罚实施监督,从而降低不合理网络交易的发生。
(二)强化格式条款立法监督
针对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遇到的诸多交易问题,政府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加强立法监管,从当前情况分析,我国已经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中明确指出,网络交易买家拟定的格式条款并不是一经推出就立刻生效,卖家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且需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从另一个层面分析,需要完善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引导网络卖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格式条款,这样可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有法可依。
(三)增强消费者权利意识
网络购物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这就消费者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通过多个途径与渠道了解自身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哪些权利,一旦在交易过程中收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以根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帮助:消费者协会、人民法院等等,这样才能确保自身交易,同时也能够对网络卖家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从整体角度分析,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对格式条款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于不合理的交易行为给予坚决抵制,只有消费者自身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才能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时给予相对合理的维权做法,遏制网络交易之中由于格式条款引起的不良交易。
四、结语
总体来说,随着网络购物在当今消费中占有大比例的交易额,继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交易过程中由于格式条款引发的交易纠纷不断增多,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文章主要分析了现阶段网络购物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交易交易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解决对策,进一步促进网络交易模式不断优化。
参考文献:
[1]王威.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与完善对策[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03).
[2]齐欣.网络购物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研究[J].特区经济,2011(07).
[3]牛丹,侯昊辰.网络购物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情报科学,2013(07).
[4]杨秋异.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5.
[5]鲁叔媛,黄慧.网络购物环境现状分析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策略研究——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例[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5(05).
关键词:网络购物;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
网络购物由于自身快捷方便的特点因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这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消费水平的提升,但是从另一层面分析,网络购物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极有可能受到利益侵害,尤其是现阶段的网络格式条款对消费者非常不利的因素的前提下。本文注重分析了当前我国网络购物的现状,论述了在购物过程中不合理的交易条款对消费者造成的不利影响,给予相对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以此为之后的网络购物提供参考理论。
一、网络购物发展现状分析
从现状分析,网络购物已经成为现代居民购物的首选通道,这主要得益于网络发展速度的加快以及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就2010年来说,我国网络网购交易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交易金额已经超过4980亿元,占市场的占有率超出3%,从网络购物客户层面分析,发展规模不断壮大。虽然网络购物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便利,但是由于网络交易本身的不完善促使消费纠纷不断增多,消费者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其中与网络交易中的格式条款有着极大的关联,很多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交易纠纷还需不断完善网络格式条款,借以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促进网络购物交易得以不断优化。
二、网络购物中格式条款弊端阐述
(一)免责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网络格式条款来说,大部分都是由网络卖家自身拟定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开始就是处于倾斜状态。在网络购物条款中,存在一定的免责条款,而网络卖家将此无限缩小,尽可能避免自身从中受到损害,多数卖家钻格式条款的漏洞,借以满足自身利益。由于卖家在制定合同条款时基本从自身角度出发,因而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做到合理化,继而降低自身责任,而买家在交易过程中将会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身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但是从另一个层面分析,在交易过程中卖家存在重大过失责任,其自身就需要承担责任,而买家却在商品损坏的前提下,或是商品存在瑕疵,他们只有接受维修,或是更换商品权利,而不能取消商品交易,这种格式条款的设置对于消费者来说侵害他们自身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卖家为自设量身定做的条款是无效的。
(二)限制网络买家权利
在现代网络购物交易中,除了上述出现比较普遍的问题之外,还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交易问题,在很多格式条款中消费者具有一定的权利,而这部分权利却被网络卖家逐步弱化。在2014年3月15日,我国颁布了网络购物相关规定,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7日内,他们可以实施无理由退款,这一条款的实施为消费者给予参考标准,但是在实际交易中,很多网络卖家并不遵守,他们制定的条款中明确规定,商品一经拍卖不退不换,这与上述政策相违背。网络卖家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随意篡改格式条款,而消费者并不知情,从某种角度分析,消费者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在上述情况下,合同拟定也是相对无效的。
(三)救济途径相对繁琐
从现状分析,网络购物虽然为买家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与此同时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买家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在与卖家的交涉中权益受到损害,这其中以违约金赔偿问题最为常见,同时也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由于现阶段的网络监督存在一定的弊端,买家需求自身保护的途径相对较少,且难以在短时间得以完善解决,针对部分未完成的交易来说,基于格式条款的影响,消费者由于自身交易失败必须付出高额的违约金,而从实际情况分析,消费者无需支付高额赔偿金,救济途径繁琐也是导致买家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真正原因,需要不断健全网络监督及投诉途径,以便买家在第一时间内能够获得最佳的服务。
三、完善网络购物建议及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网络购物交易中消费者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这主要是由于网络卖家利用自身优势随意更改格式条款,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权益受到侵害。为了确保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完善技术监管
网络交易虽然是虚拟的平台,但是并不是无据可依,从信息监管角度分析,需要设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它不属于交易的任何一方,而是持中立态度。对于信息管理人员来说,他们必须完善自身的职能在网络交易中发挥应用的作用,如果在网络交易中出现不合理条款,必须给予审查清理,这这样在某种程度上不会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能对网络卖家起到警醒作用,使其能够以良好的诚信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制定合理的格式条款保障双方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由于网络监管技术存在一定的漏洞,很多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只是事后处理,这也导致了无法从根源上防止不良交易事件的发生。随着社会发展脚步的逐步加快,网络监管技术也正在逐步完善,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共同监督,以法律手段为武器,借以行政处罚实施监督,从而降低不合理网络交易的发生。
(二)强化格式条款立法监督
针对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遇到的诸多交易问题,政府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加强立法监管,从当前情况分析,我国已经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中明确指出,网络交易买家拟定的格式条款并不是一经推出就立刻生效,卖家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且需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从另一个层面分析,需要完善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引导网络卖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格式条款,这样可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有法可依。
(三)增强消费者权利意识
网络购物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这就消费者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通过多个途径与渠道了解自身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哪些权利,一旦在交易过程中收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以根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帮助:消费者协会、人民法院等等,这样才能确保自身交易,同时也能够对网络卖家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从整体角度分析,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对格式条款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于不合理的交易行为给予坚决抵制,只有消费者自身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才能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时给予相对合理的维权做法,遏制网络交易之中由于格式条款引起的不良交易。
四、结语
总体来说,随着网络购物在当今消费中占有大比例的交易额,继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交易过程中由于格式条款引发的交易纠纷不断增多,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文章主要分析了现阶段网络购物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交易交易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解决对策,进一步促进网络交易模式不断优化。
参考文献:
[1]王威.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与完善对策[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03).
[2]齐欣.网络购物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研究[J].特区经济,2011(07).
[3]牛丹,侯昊辰.网络购物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情报科学,2013(07).
[4]杨秋异.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5.
[5]鲁叔媛,黄慧.网络购物环境现状分析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策略研究——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例[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