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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社会转型尚未完成,滋生腐败的环境和土壤还未根除,腐败还处于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对腐败的蔓延扩散机制和腐败发展演变内在规律的揭示,有助于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腐败;蔓延机制;演变规律
腐败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为私人或小圈子谋取私利或特殊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堕变行为。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我们党一直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把“民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两大主题摆在重要位置。我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投入层面取得了很多的进展和创新。但是,现在的腐败形势依然很严峻,一是高官腐败还在延续,并没有终结。甚至出现了一周内接连查处两位省部级贪官的纪录。二是腐败的黑金额度越来越大,已不是几十万、几百万的数字了,动辄几千万,几个亿都是常事。三是整个腐败的幅度面越来越大。早期的腐败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现在已向企业、社会领域、科教文卫体蔓延。过去主要是以个体性的、个人性的腐败行为为主,现在比较多的是集团性的、体系性的、系统性的案件。[1]总体上说,腐败还处于易发、多发、高发的状态。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一方面应思考腐败蔓延的机制以便对症下药,另一方面要把握腐败演变的规律,避免陷入“腐败无解论”。
一、腐败的腐败蔓延的机制
腐败之所以蔓延泛滥,难以根治,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腐败具有极强的社会张力。各种传播途径共同形成一种合力,催生腐败的扩散蔓延,导致权力的严重异化,侵蚀党和政府的机体,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1、低成本诱导机制。腐败成本是指腐败行为者因腐败行为而付出的政治上、经济上、精神上和道德上的代价。代价越高,腐败者的顾忌越多,腐败的行为就会越少;代价越低,腐败者的意向就越强烈。当腐败行为人经过分析发现有利可图时,便会决定实施腐败行为,且其实施的坚决程度,也取决于这种“收益”的大小,预期收益越大,腐败行为人实施腐败行为的态度越坚决。反之,预期收益很小甚至没有,腐败行为人就会觉得投入成本“不值得”,因而放弃实施腐败行为。目前我国对腐败的处罚力度还是偏轻,如财产罚没很少,考虑给出路比较多,使腐败者产生政治损失经济补的心理;名誉和精神上的处罚也过轻,对腐败行为者的揭露和曝光一般都要经过有关部门许可,所以,除了一些大案要案外,绝大多数腐败者的腐败行为都不见诸新闻媒体,使腐败者的名义损失仅限于很小的范围。特别是腐败查处的概率不高,漏网之鱼很多,大量腐败黑数的存在诱发一些意志不坚定者铤而走险。在“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心理怂恿下,腐败主体权衡利弊的结果是低成本成了他们选择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谁撞上枪口谁倒霉”的侥幸心理加之较低的风险成本使腐败主体会产生“不捞白不捞”的心理,许多腐败由此而产生。
2、领导干部负面示范机制。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他们充当着普通民众和下级工作人员的价值观的导向者和教化者。他们的腐败行为极易被普通民众和下级工作人员仿效,从而“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导致腐败的下行扩散,并会导致自上而下的价值观蜕变,强化腐败扩展的势头。
3、相互攀比助长机制。攀比助长是指人们思想行为的相互激励,它促使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在强度上相互助长、强化。其直接结果就是腐败的横向扩散。攀比助长既可以发生于全社会,也可以发生于具体单位内部。当腐败在全社会形成一定气候时,腐败行为将相互强化形成腐败的链环助长和攀比助长,进而愈演愈烈。当腐败发生于某一具体单位内部时,受责任分散、法不责众心理的影响,腐败的风气相互感染、激励可以使人更大胆地从事腐败犯罪,将腐败推至肆无忌惮的地步。
4、腐败文化挤压强迫机制。“腐败文化”的要害在于,它使腐败成为某些人“普遍信仰和共同遵守的规范、惯例”,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对腐败现象“习以为常”、不加责难的非正常现象,并且产生“逼廉为腐”的效应。当腐败成风时,受群体压力的作用,廉洁个体将承受难以忍受的心理疏远和孤立,最终不得不从众、随大流,身不由己地按照群体内大多数人腐败行为的方式调节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个体感受到的是“廉洁反而不正常”的强大心理压力。在现实社会中,廉洁者遭冷眼、讽刺、挖苦,甚至挨整而不得不就范的情况并不罕见。逼压强迫还会影响人们的道德决策或价值判断,甚至能将人们的认识判断引向与他们的道德信念或常识正好相反的方向上去。
5、逆向侵蚀机制。当腐败者形成一定的关系网络时,他们就形成一个与整个社会公众利益对立的特殊利益团体。受共同获利并避免惩罚的利害关系,以及义气、感情的综合作用,这种群体有极强的内部凝聚力和对外“战斗力”。他们结成死党,内部以封建忠、信、义等形成严格的行为规范为准则,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斗争策略,发生危险时订立攻守同盟,成为“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当腐败不能有效及时地遏制时,更多的人会组成、加入到这种特殊利益团体涉足、染指腐败,从而导致腐败阵营的急剧增强和社会廉洁力量的急剧削弱,量变引起质变,如此就会缓慢地侵蚀整个社会。[2]
6、心理涣散机制。腐败不能有效遏制,势必会造成普遍的社会心理涣散。其具体表现就是人们对社会现状普遍不满,尤其是对腐败所导致的社会分配不公普遍不满;对国家的状况极度不安和感到沮丧,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产生信仰危机;对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前景信心不足,对党和政府的领导产生信任危机。在这些消极的社会心态作用下,人们更易对社会控制者产生社会偏见。一方面,人们在认识上更易以偏概全、以点概面;另一方面,受仇视腐败的情绪的影响,对党和政府产生一定的消极评价,致使党和政府的号召力大大受损。
以上种种蔓延扩散机制在近年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这就导致了腐败的广泛传播蔓延。同时,也对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二、腐败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
纵观三十年改革开放大潮中腐败的发展演变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腐败发展演变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现象:
1、腐败与权力集中程度正相关。哪里的权力高度集中,哪里的腐败行为就会屡见不鲜。对公共权力或资源的垄断权,为这些行业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提供了绝佳的机会。这种垄断权,人为地制造了一种“卖方市场”和垄断性“利润”或“租金”,享有垄断权的部门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权吃权”和坐享垄断性利润。寻租行为发展为寻求行政性垄断的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行业或部门性的不正之风之所以屡纠不止,就是和它们的垄断权没有被打破有着直接的关系。
2、腐败与监督制约强度负相关。哪里存在着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死角”,哪里的腐败现象就会日益猖獗。频频曝光的“一把手腐败”案件表明,在“一把手”拥有不受监督或制约的似乎无限的权力的地方,一把手走向腐败只是早晚的事。在“一把手腐败”的案例中,一把手往往通过培植亲信、排斥异己达到大权独揽的目的,而且这些一把手往往容不得不同意见的存在,久而久之形成了“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等事无大小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一把手腐败的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3、腐败与官场风气直接相关。凡是存在着“腐败保护主义”的地方,腐败行为发生的频率就会高于其他地方。腐败行为发生的频率同它被发现和受到制裁的机率成反比,当从事腐败活动获利很大而被发现和受到制裁的机会很小时,腐败行为就会愈演愈烈,反之亦然。腐败保护主义乃是反腐败的最大阻力,因为它减少了腐败行为被发现和受到制裁的机会。腐败保护主义主要表现为某些地区或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种种手段阻挠腐败案件的查处工作,保护乃至提拔重用因涉足腐败而被查处的干部,从而形成了“腐败无罪”、“搞腐败有功”的怪现象。这种腐败保护主义实际上起到了助长腐败的作用,哪里有腐败保护主义,哪里的腐败犯罪和不正之风就呈滋长蔓延的势头。除了这种“保护伞”外,腐败分子所编织的纵横交错的“关系网”及来自四面八方的“说情风”,都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工作构成了极大的阻力,导致腐败行为发生频率越来越高。[3]
4、有的腐败始于改革又终于改革。一些腐败随着某一领域体制改革的启动而发生发展,又随着该领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新体制的日益完善而逐渐消退。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往往成为某些特定形式的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而随着旧体制的彻底退位和新体制的逐步完善,从事腐败活动的机会大大减少,相应形式的腐败也会日趋减少。任何一项重大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都有可能产生新的腐败机会和腐败形式,为此要求即将出台的改革措施尽可能地缜密完善以减少诱发腐败的机会,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腐败形式采取应对措施。比如阳光招生政策的推行就使招生腐败失去了市场。
纵上所析,腐败的蔓延扩散与发展演变有其内在的机制与规律,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对症下药。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大大提高腐败成本的同时,更要注重腐败的预防,一方面积极推进和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加速制度建设进程,完善具体的制度安排,构筑严密的制度防线,减少腐败的机会,对腐败的滋生蔓延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另一方面,需要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作支撑,凭借它来抑制腐败动机,使人不思腐,从思想源头上堵住腐败。制度建设犹如“治本”的“硬件”,思想道德建设好比“治本”的“软件”,硬件、软件一起升级,通过道德防线的约束使人不思腐,制度防线的控制使人不易腐、不能腐、不敢腐,从而从根本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成言、任建明2009-10-13人民网http://fanfu.people.com.cn/GB/10186452.html#。
[2]季正矩:《通往廉洁之路》,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
[3]衣芳主编:《坚持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
关键词:腐败;蔓延机制;演变规律
腐败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为私人或小圈子谋取私利或特殊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堕变行为。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我们党一直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把“民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两大主题摆在重要位置。我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投入层面取得了很多的进展和创新。但是,现在的腐败形势依然很严峻,一是高官腐败还在延续,并没有终结。甚至出现了一周内接连查处两位省部级贪官的纪录。二是腐败的黑金额度越来越大,已不是几十万、几百万的数字了,动辄几千万,几个亿都是常事。三是整个腐败的幅度面越来越大。早期的腐败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现在已向企业、社会领域、科教文卫体蔓延。过去主要是以个体性的、个人性的腐败行为为主,现在比较多的是集团性的、体系性的、系统性的案件。[1]总体上说,腐败还处于易发、多发、高发的状态。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一方面应思考腐败蔓延的机制以便对症下药,另一方面要把握腐败演变的规律,避免陷入“腐败无解论”。
一、腐败的腐败蔓延的机制
腐败之所以蔓延泛滥,难以根治,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腐败具有极强的社会张力。各种传播途径共同形成一种合力,催生腐败的扩散蔓延,导致权力的严重异化,侵蚀党和政府的机体,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1、低成本诱导机制。腐败成本是指腐败行为者因腐败行为而付出的政治上、经济上、精神上和道德上的代价。代价越高,腐败者的顾忌越多,腐败的行为就会越少;代价越低,腐败者的意向就越强烈。当腐败行为人经过分析发现有利可图时,便会决定实施腐败行为,且其实施的坚决程度,也取决于这种“收益”的大小,预期收益越大,腐败行为人实施腐败行为的态度越坚决。反之,预期收益很小甚至没有,腐败行为人就会觉得投入成本“不值得”,因而放弃实施腐败行为。目前我国对腐败的处罚力度还是偏轻,如财产罚没很少,考虑给出路比较多,使腐败者产生政治损失经济补的心理;名誉和精神上的处罚也过轻,对腐败行为者的揭露和曝光一般都要经过有关部门许可,所以,除了一些大案要案外,绝大多数腐败者的腐败行为都不见诸新闻媒体,使腐败者的名义损失仅限于很小的范围。特别是腐败查处的概率不高,漏网之鱼很多,大量腐败黑数的存在诱发一些意志不坚定者铤而走险。在“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心理怂恿下,腐败主体权衡利弊的结果是低成本成了他们选择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谁撞上枪口谁倒霉”的侥幸心理加之较低的风险成本使腐败主体会产生“不捞白不捞”的心理,许多腐败由此而产生。
2、领导干部负面示范机制。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他们充当着普通民众和下级工作人员的价值观的导向者和教化者。他们的腐败行为极易被普通民众和下级工作人员仿效,从而“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导致腐败的下行扩散,并会导致自上而下的价值观蜕变,强化腐败扩展的势头。
3、相互攀比助长机制。攀比助长是指人们思想行为的相互激励,它促使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在强度上相互助长、强化。其直接结果就是腐败的横向扩散。攀比助长既可以发生于全社会,也可以发生于具体单位内部。当腐败在全社会形成一定气候时,腐败行为将相互强化形成腐败的链环助长和攀比助长,进而愈演愈烈。当腐败发生于某一具体单位内部时,受责任分散、法不责众心理的影响,腐败的风气相互感染、激励可以使人更大胆地从事腐败犯罪,将腐败推至肆无忌惮的地步。
4、腐败文化挤压强迫机制。“腐败文化”的要害在于,它使腐败成为某些人“普遍信仰和共同遵守的规范、惯例”,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对腐败现象“习以为常”、不加责难的非正常现象,并且产生“逼廉为腐”的效应。当腐败成风时,受群体压力的作用,廉洁个体将承受难以忍受的心理疏远和孤立,最终不得不从众、随大流,身不由己地按照群体内大多数人腐败行为的方式调节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个体感受到的是“廉洁反而不正常”的强大心理压力。在现实社会中,廉洁者遭冷眼、讽刺、挖苦,甚至挨整而不得不就范的情况并不罕见。逼压强迫还会影响人们的道德决策或价值判断,甚至能将人们的认识判断引向与他们的道德信念或常识正好相反的方向上去。
5、逆向侵蚀机制。当腐败者形成一定的关系网络时,他们就形成一个与整个社会公众利益对立的特殊利益团体。受共同获利并避免惩罚的利害关系,以及义气、感情的综合作用,这种群体有极强的内部凝聚力和对外“战斗力”。他们结成死党,内部以封建忠、信、义等形成严格的行为规范为准则,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斗争策略,发生危险时订立攻守同盟,成为“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当腐败不能有效及时地遏制时,更多的人会组成、加入到这种特殊利益团体涉足、染指腐败,从而导致腐败阵营的急剧增强和社会廉洁力量的急剧削弱,量变引起质变,如此就会缓慢地侵蚀整个社会。[2]
6、心理涣散机制。腐败不能有效遏制,势必会造成普遍的社会心理涣散。其具体表现就是人们对社会现状普遍不满,尤其是对腐败所导致的社会分配不公普遍不满;对国家的状况极度不安和感到沮丧,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产生信仰危机;对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前景信心不足,对党和政府的领导产生信任危机。在这些消极的社会心态作用下,人们更易对社会控制者产生社会偏见。一方面,人们在认识上更易以偏概全、以点概面;另一方面,受仇视腐败的情绪的影响,对党和政府产生一定的消极评价,致使党和政府的号召力大大受损。
以上种种蔓延扩散机制在近年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这就导致了腐败的广泛传播蔓延。同时,也对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二、腐败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
纵观三十年改革开放大潮中腐败的发展演变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腐败发展演变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现象:
1、腐败与权力集中程度正相关。哪里的权力高度集中,哪里的腐败行为就会屡见不鲜。对公共权力或资源的垄断权,为这些行业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提供了绝佳的机会。这种垄断权,人为地制造了一种“卖方市场”和垄断性“利润”或“租金”,享有垄断权的部门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权吃权”和坐享垄断性利润。寻租行为发展为寻求行政性垄断的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行业或部门性的不正之风之所以屡纠不止,就是和它们的垄断权没有被打破有着直接的关系。
2、腐败与监督制约强度负相关。哪里存在着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死角”,哪里的腐败现象就会日益猖獗。频频曝光的“一把手腐败”案件表明,在“一把手”拥有不受监督或制约的似乎无限的权力的地方,一把手走向腐败只是早晚的事。在“一把手腐败”的案例中,一把手往往通过培植亲信、排斥异己达到大权独揽的目的,而且这些一把手往往容不得不同意见的存在,久而久之形成了“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等事无大小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一把手腐败的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3、腐败与官场风气直接相关。凡是存在着“腐败保护主义”的地方,腐败行为发生的频率就会高于其他地方。腐败行为发生的频率同它被发现和受到制裁的机率成反比,当从事腐败活动获利很大而被发现和受到制裁的机会很小时,腐败行为就会愈演愈烈,反之亦然。腐败保护主义乃是反腐败的最大阻力,因为它减少了腐败行为被发现和受到制裁的机会。腐败保护主义主要表现为某些地区或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种种手段阻挠腐败案件的查处工作,保护乃至提拔重用因涉足腐败而被查处的干部,从而形成了“腐败无罪”、“搞腐败有功”的怪现象。这种腐败保护主义实际上起到了助长腐败的作用,哪里有腐败保护主义,哪里的腐败犯罪和不正之风就呈滋长蔓延的势头。除了这种“保护伞”外,腐败分子所编织的纵横交错的“关系网”及来自四面八方的“说情风”,都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工作构成了极大的阻力,导致腐败行为发生频率越来越高。[3]
4、有的腐败始于改革又终于改革。一些腐败随着某一领域体制改革的启动而发生发展,又随着该领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新体制的日益完善而逐渐消退。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往往成为某些特定形式的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而随着旧体制的彻底退位和新体制的逐步完善,从事腐败活动的机会大大减少,相应形式的腐败也会日趋减少。任何一项重大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都有可能产生新的腐败机会和腐败形式,为此要求即将出台的改革措施尽可能地缜密完善以减少诱发腐败的机会,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腐败形式采取应对措施。比如阳光招生政策的推行就使招生腐败失去了市场。
纵上所析,腐败的蔓延扩散与发展演变有其内在的机制与规律,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对症下药。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大大提高腐败成本的同时,更要注重腐败的预防,一方面积极推进和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加速制度建设进程,完善具体的制度安排,构筑严密的制度防线,减少腐败的机会,对腐败的滋生蔓延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另一方面,需要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作支撑,凭借它来抑制腐败动机,使人不思腐,从思想源头上堵住腐败。制度建设犹如“治本”的“硬件”,思想道德建设好比“治本”的“软件”,硬件、软件一起升级,通过道德防线的约束使人不思腐,制度防线的控制使人不易腐、不能腐、不敢腐,从而从根本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成言、任建明2009-10-13人民网http://fanfu.people.com.cn/GB/10186452.html#。
[2]季正矩:《通往廉洁之路》,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
[3]衣芳主编:《坚持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