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对新余市高等职业院校体育类保险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现阶段高等院校体育保险发展滞后,存在参保对象保险意识不浓厚、保险种类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学校体育保险;现状;对策
体育运动具有很强的刺激性、观赏性和娱乐性,是充满无限活力与激情的活动。但是,在不断向人类自身生理极限挑战同时,体育运动也伴随着一定的伤害风险,所以保险是体育活动参与人员的重要经济保障。
简单来说,体育保险是体育承保人向参与体育活动的人员收取一定的费用,从而承担相应体育风险的一种制度。以广大学生为参保对象的学校体育保险是体育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保险业在我国获得了长足发展且业绩喜人,但我国大多数人对体育保险概念模糊,对学校体育保险更是知之甚少,因此让更多参与运动的在校学生了解并加入学校体育保险是当前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新余市高等院校体育保险现状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整体发展落后,学校体育保险更滞后于其他商业保险。在校大学生上体育课或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时,如果偶尔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运动伤害,多数情况下是采用学生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或平安保险来进行赔偿。笔者就新余市各大高职、本科院校体育运动伤害保险进行了调查访问,调查中发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学校管理者体育保险意识淡薄。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人们对体育保险的认识还很模糊。相对于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风险较小,故学校、家长、学生都存在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购买体育保险没有必要。同时,由于学校组织方式不当,许多家长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保险持反对的态度。此外,学校体育保险缺乏有力宣传和政策保障,学校、学生没有必要的保险意识,意识不到购买保险是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转嫁运动伤害责任和风险、减少纠纷的重要保障,因此极少关注,更谈不上主动购买。
2.学校体育保险发展相对滞后。新中国成立后,在一个阶段内长期实施举国体育体制,严重阻碍了学校体育保险的发展。学校体育保险缺乏生存的土壤,活力不足,整体发展滞后。这一时期内体育保险的受保对象大部分都是国家队、省队、俱乐部的专业运动员,普通学生参与极少。而且当时我国体育保险险种又少,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国家出台的《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等基本法规都是以国家队运动员为主体设立的,与学校体育保险有关的法规相对较少。现阶段与学校体育运动相关的保险又都笼统包含在学生的意外保险中,单一的体育险种制约着学校体育保险的发展。日趋激烈精彩的校园体育活动需要更加丰富的险种来保障。
3.学校组织学生购买保险的方式方法欠妥。由于学校在办理保险时的方式方法手段欠妥,导致许多学生家长认为学校乱收费,致使投保热情不高。例如,一些学校以投保人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保险,一旦运动伤害发生,在实施索赔过程中法律法规、保险条款模糊,损害与赔偿项目及标准不明确,导致学校与家长、学生之间产生纠纷,责任无法区分,各自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生、家长、学校三方都深感困扰。
二、高等院校体育保险发展对策
1.深入宣传,增强学生体育保险意识。教育、体育部门要转变观念,加强宣传,培养和增强学生体育保险意识,使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运动损伤的危害性,选择适合自身运动特点的商业化保险来转嫁运动损伤带来的风险。同时,各保险公司也要深入校园对体育险种大力宣传,扩大体育保险的知名度,使在校大学生了解和掌握体育保险知识,以吸引更多的在校大学生参与体育投保。学校体育活动,尤其是校园竞技体育活动越来越多,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保险公司要与高校联手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和学生的体育保险意识,促使其积极参与体育保险。
2.加强保险公司与高校的合作。我国有几千万在校大学生,高校体育保险市场潜力巨大。近年来国内保险公司也在不断对体育保险市场进行拓展,为牵手高校共同发展大学生体育保险提供实践经验。但由于市场不成熟,投入与产出难成正比,国内保险公司对高校体育保险缺乏激情,人员与资金投入不足,多数持观望态度。筆者认为,可适时引进体育保险中介,使保险公司充分了解高校体育运动的每个领域,积极开拓市场;高校管理者也要全面了解体育保险知识,为学生权益提供保障,使保险公司与高校各取所需,无缝对接。
3.丰富高校体育保险险种。我国保险公司需加强对高校体育保险市场的研究、开发,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根据高校学生运动伤害事故的特征,针对不同的运动风险、不同的风险主体、不同的风险期、不同的风险需要,量身定做保险险种与条款。另外,也可借鉴国外丰富的学校体育保险险种,有选择性地学习引进某些国外险种,制订符合我国学生特点的险种,满足投保人的需要,完善我国学校体育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王伟,王建.学校体育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四川体育科学,2005(1):12-13.
关键词:学校体育保险;现状;对策
体育运动具有很强的刺激性、观赏性和娱乐性,是充满无限活力与激情的活动。但是,在不断向人类自身生理极限挑战同时,体育运动也伴随着一定的伤害风险,所以保险是体育活动参与人员的重要经济保障。
简单来说,体育保险是体育承保人向参与体育活动的人员收取一定的费用,从而承担相应体育风险的一种制度。以广大学生为参保对象的学校体育保险是体育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保险业在我国获得了长足发展且业绩喜人,但我国大多数人对体育保险概念模糊,对学校体育保险更是知之甚少,因此让更多参与运动的在校学生了解并加入学校体育保险是当前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新余市高等院校体育保险现状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整体发展落后,学校体育保险更滞后于其他商业保险。在校大学生上体育课或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时,如果偶尔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运动伤害,多数情况下是采用学生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或平安保险来进行赔偿。笔者就新余市各大高职、本科院校体育运动伤害保险进行了调查访问,调查中发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学校管理者体育保险意识淡薄。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人们对体育保险的认识还很模糊。相对于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风险较小,故学校、家长、学生都存在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购买体育保险没有必要。同时,由于学校组织方式不当,许多家长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保险持反对的态度。此外,学校体育保险缺乏有力宣传和政策保障,学校、学生没有必要的保险意识,意识不到购买保险是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转嫁运动伤害责任和风险、减少纠纷的重要保障,因此极少关注,更谈不上主动购买。
2.学校体育保险发展相对滞后。新中国成立后,在一个阶段内长期实施举国体育体制,严重阻碍了学校体育保险的发展。学校体育保险缺乏生存的土壤,活力不足,整体发展滞后。这一时期内体育保险的受保对象大部分都是国家队、省队、俱乐部的专业运动员,普通学生参与极少。而且当时我国体育保险险种又少,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国家出台的《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等基本法规都是以国家队运动员为主体设立的,与学校体育保险有关的法规相对较少。现阶段与学校体育运动相关的保险又都笼统包含在学生的意外保险中,单一的体育险种制约着学校体育保险的发展。日趋激烈精彩的校园体育活动需要更加丰富的险种来保障。
3.学校组织学生购买保险的方式方法欠妥。由于学校在办理保险时的方式方法手段欠妥,导致许多学生家长认为学校乱收费,致使投保热情不高。例如,一些学校以投保人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保险,一旦运动伤害发生,在实施索赔过程中法律法规、保险条款模糊,损害与赔偿项目及标准不明确,导致学校与家长、学生之间产生纠纷,责任无法区分,各自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生、家长、学校三方都深感困扰。
二、高等院校体育保险发展对策
1.深入宣传,增强学生体育保险意识。教育、体育部门要转变观念,加强宣传,培养和增强学生体育保险意识,使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运动损伤的危害性,选择适合自身运动特点的商业化保险来转嫁运动损伤带来的风险。同时,各保险公司也要深入校园对体育险种大力宣传,扩大体育保险的知名度,使在校大学生了解和掌握体育保险知识,以吸引更多的在校大学生参与体育投保。学校体育活动,尤其是校园竞技体育活动越来越多,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保险公司要与高校联手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和学生的体育保险意识,促使其积极参与体育保险。
2.加强保险公司与高校的合作。我国有几千万在校大学生,高校体育保险市场潜力巨大。近年来国内保险公司也在不断对体育保险市场进行拓展,为牵手高校共同发展大学生体育保险提供实践经验。但由于市场不成熟,投入与产出难成正比,国内保险公司对高校体育保险缺乏激情,人员与资金投入不足,多数持观望态度。筆者认为,可适时引进体育保险中介,使保险公司充分了解高校体育运动的每个领域,积极开拓市场;高校管理者也要全面了解体育保险知识,为学生权益提供保障,使保险公司与高校各取所需,无缝对接。
3.丰富高校体育保险险种。我国保险公司需加强对高校体育保险市场的研究、开发,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根据高校学生运动伤害事故的特征,针对不同的运动风险、不同的风险主体、不同的风险期、不同的风险需要,量身定做保险险种与条款。另外,也可借鉴国外丰富的学校体育保险险种,有选择性地学习引进某些国外险种,制订符合我国学生特点的险种,满足投保人的需要,完善我国学校体育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王伟,王建.学校体育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四川体育科学,2005(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