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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经济导刊》:怎样理解“社会企业家”
吴士宏:社会企业家是这样的人,他们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像经营企业一样努力去实现这个目标,哪怕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得要去挣钱。社会企业家要做的事情都需要钱,这个钱可能是他们自己去挣得的,也可能他们从别的地方找来的,但最终目的是要把这个事情做成。
我把企业分为两种,一种是商业企业,一种是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可以挣钱也可以不挣钱,模式得到很多人的认可,可以继续做下去,目标是为了解决某一方面的社会问题,他们一般要做的都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他们做的是拾遗补缺的事情。商业企业则一定是要去挣钱,基本上只是为了挣钱。这两个一定要分开。当然,商业企业家也可能会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越来越看到这样一些苗头。至于社会企业家,他们本身以社会责任为己任,他们为了这个事而生存。
在《如何改变世界》中有很多例子,其中有一个巴西人,为了给草原发电,一做就是二十几年。巴西大草原上没有电,他自己办一个企业去做太阳能挣钱,然后贴补给牧民发电的这个事业,最后有了连锁反应。不光牧民有了灯,而且有了太阳能的通电围栏,有了围栏就可以实现牛群的轮牧,这样对草原整个保护非常必要。这样一来不仅给牧民们提供电,让他们有基本生活电器,而且能够把放牧条件变得很科学,还能保护大草原。他的成就不在于他弄了赚钱的企业,而是他认定这件事情对人和自然都是好的,他一定要做,几乎凭着一己之力,二十几年!
《WTO经济导刊》:中国社会企业家的成长环境和欧美有何差别?
吴士宏:第一是法律基础设施的差别。从社会企业和商业企业差别来看,中国还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家。现在中国的很多NGO组织都是由一小群有共同理想的人们一起做些事情,例如他们看到山里面的孩子很可怜,于是自己拿出一点时间和钱去支持,然后影响周围的人,这个事儿多了就建立一个组织,别人捐钱也必须要管得明白一点,很多是这种情况。几年下来,这些组织自己也艰难地摸索,也会成长。直到2004年有了第一个管理条例,中国才开始有了民间的基金会。之前连条例也没有,做这个事儿就不符合任何法律,往差里说是非法,往好里说也是没有法律支持。对比之下,美国的捐款,捐多少就可以免掉多少税,既行了善,又因为贡献了善款而免税减税,结果可能发现实际收入差不了多少,何乐而不为。
第二是是精神基础。需要另外一种呼唤。欧美有基督教基础,奉献是大家觉得很清楚很自然的事情,要爱你的家人,这是基督教的教育,大家在做的时候是为了去天堂,这是给自己最大的鼓舞。我觉得谁都会有一种冲动,看到贫穷、受灾会有一种去帮助的冲动,但把这种冲动变成持续过程很不容易。以前我们鼓励的是像雷锋一样做好事,不靠物质和法律,只靠精神力量而形成全民向善帮助他人的社会风气。但这在已经是市场化社会环境的今天就不太可能了。
第三个方面是资金来源。说到底,没有钱,或是成天靠着化缘做事,是难以成事的,我相信不会很久,会有更多人自发拿出钱来要做。
《WTO经济导刊》:准备怎样实现“社会企业家”理想?
吴士宏:我不觉得这种理想是什么高尚,其实这完全是出于自我,我的自我需要可能在那里面得到充分满足,我就要去做了。
我觉得我快要找到我的方向了,方向有点高,不知道能不能做得成,但是我会努力。在公益领域中,有理想的人不少。但我所拥有过的多年商业经验的积累和对社会影响力,在公益领域是比较稀少的。所以我一定要把自己这些东西用到极致,比如说,组建主持基金会,然后去支持很多在国内的组织,支持那些有理想、做实事的组织,而且希望能帮他们成为可以持续的、成功的企业。但能否找到这样的机会,很大程度上要看机会。
我希望能找到“能帮助更多的组织”这样的平台,来最大限度发挥我的能力,我这种能力资源在商场不缺,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缺,现在已经不缺。但现在在公益领域很缺。
《WTO经济导刊》:有什么样的期望
吴士宏:我觉得是使社会变得更好。基本目的不是创造财富,是把社会变得更好。美国100年人均财富翻了很多倍,但他们的幸福指数并没有随之增加,还稍稍降了。以人们追求幸福作为社会基本目标意义来考量,那多创造出多少万亿美元的财富都是浪费。我觉得社会企业追求终级目标是使社会变得更好,最主要目标不是创造更多财富。
吴士宏:社会企业家是这样的人,他们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像经营企业一样努力去实现这个目标,哪怕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得要去挣钱。社会企业家要做的事情都需要钱,这个钱可能是他们自己去挣得的,也可能他们从别的地方找来的,但最终目的是要把这个事情做成。
我把企业分为两种,一种是商业企业,一种是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可以挣钱也可以不挣钱,模式得到很多人的认可,可以继续做下去,目标是为了解决某一方面的社会问题,他们一般要做的都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他们做的是拾遗补缺的事情。商业企业则一定是要去挣钱,基本上只是为了挣钱。这两个一定要分开。当然,商业企业家也可能会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越来越看到这样一些苗头。至于社会企业家,他们本身以社会责任为己任,他们为了这个事而生存。
在《如何改变世界》中有很多例子,其中有一个巴西人,为了给草原发电,一做就是二十几年。巴西大草原上没有电,他自己办一个企业去做太阳能挣钱,然后贴补给牧民发电的这个事业,最后有了连锁反应。不光牧民有了灯,而且有了太阳能的通电围栏,有了围栏就可以实现牛群的轮牧,这样对草原整个保护非常必要。这样一来不仅给牧民们提供电,让他们有基本生活电器,而且能够把放牧条件变得很科学,还能保护大草原。他的成就不在于他弄了赚钱的企业,而是他认定这件事情对人和自然都是好的,他一定要做,几乎凭着一己之力,二十几年!
《WTO经济导刊》:中国社会企业家的成长环境和欧美有何差别?
吴士宏:第一是法律基础设施的差别。从社会企业和商业企业差别来看,中国还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家。现在中国的很多NGO组织都是由一小群有共同理想的人们一起做些事情,例如他们看到山里面的孩子很可怜,于是自己拿出一点时间和钱去支持,然后影响周围的人,这个事儿多了就建立一个组织,别人捐钱也必须要管得明白一点,很多是这种情况。几年下来,这些组织自己也艰难地摸索,也会成长。直到2004年有了第一个管理条例,中国才开始有了民间的基金会。之前连条例也没有,做这个事儿就不符合任何法律,往差里说是非法,往好里说也是没有法律支持。对比之下,美国的捐款,捐多少就可以免掉多少税,既行了善,又因为贡献了善款而免税减税,结果可能发现实际收入差不了多少,何乐而不为。
第二是是精神基础。需要另外一种呼唤。欧美有基督教基础,奉献是大家觉得很清楚很自然的事情,要爱你的家人,这是基督教的教育,大家在做的时候是为了去天堂,这是给自己最大的鼓舞。我觉得谁都会有一种冲动,看到贫穷、受灾会有一种去帮助的冲动,但把这种冲动变成持续过程很不容易。以前我们鼓励的是像雷锋一样做好事,不靠物质和法律,只靠精神力量而形成全民向善帮助他人的社会风气。但这在已经是市场化社会环境的今天就不太可能了。
第三个方面是资金来源。说到底,没有钱,或是成天靠着化缘做事,是难以成事的,我相信不会很久,会有更多人自发拿出钱来要做。
《WTO经济导刊》:准备怎样实现“社会企业家”理想?
吴士宏:我不觉得这种理想是什么高尚,其实这完全是出于自我,我的自我需要可能在那里面得到充分满足,我就要去做了。
我觉得我快要找到我的方向了,方向有点高,不知道能不能做得成,但是我会努力。在公益领域中,有理想的人不少。但我所拥有过的多年商业经验的积累和对社会影响力,在公益领域是比较稀少的。所以我一定要把自己这些东西用到极致,比如说,组建主持基金会,然后去支持很多在国内的组织,支持那些有理想、做实事的组织,而且希望能帮他们成为可以持续的、成功的企业。但能否找到这样的机会,很大程度上要看机会。
我希望能找到“能帮助更多的组织”这样的平台,来最大限度发挥我的能力,我这种能力资源在商场不缺,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缺,现在已经不缺。但现在在公益领域很缺。
《WTO经济导刊》:有什么样的期望
吴士宏:我觉得是使社会变得更好。基本目的不是创造财富,是把社会变得更好。美国100年人均财富翻了很多倍,但他们的幸福指数并没有随之增加,还稍稍降了。以人们追求幸福作为社会基本目标意义来考量,那多创造出多少万亿美元的财富都是浪费。我觉得社会企业追求终级目标是使社会变得更好,最主要目标不是创造更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