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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1年7月,最高检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的一项有效举措。执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开展,对于检察机关提高自身办案质量、减少涉检信访量,也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国家繁荣,国力强大,人民素质、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但是社会经济格局的调整,利益分化程度的加大,各类社会矛盾的凸显,如何积极防范风险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成了检察机关不得不面对与思考的问题。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一、含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7月11日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主要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意见》倾向于将执法办案风险界定为由检察执法行为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社会矛盾”。
某高检院《意见》中明确:“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教育稳控、协调联络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自身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发出预警;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对风险源进行分析研判,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刑事司法政策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
二、必要性
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其现实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近年来涉检信访案件不断出现,主要是由于群众的法律与民主意识提高了,陈旧的执法沟通方式容易导致不满意,处理结果对自己不利或与自己的预期值有较大的差距,理解存在很大的难度,情绪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就会导致信访案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发展。检察机关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规避社会风险,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检察机关应“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提出,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检察机关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
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应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群众路线,关注民生,搭建起检群沟通的桥梁,有助于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三、内容
一是可能发生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一致的情形;二是可能引起当事人过激行为、上访甚至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三是可能引起社会舆论对案件处理结果持否定态度;四是案件重大复杂,本身具有社会影响力等等。
江苏检察院则根据案件风险因素的性质、紧急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等因素设置预警级别,将案件风险划分为四个级别:IV级(一般风险),III级(较大风险),II级(重大风险),I级(特别重大风险)。
四、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实施办法,成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办公小组,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亲自抓,各业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案件风险评估的联络工作,控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协调、汇总,处置由评估出风险的业务部门和控申部门负责,控申部门跟踪督办。
(二)明确责任,奖惩分明。根据“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承办人和承办部门是执法办案评估预警第一责任人,执法办案和评估预警“一岗双责”。明确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的相应责任,并明确奖惩标准,把考核结果与“先进检察院”、年底考核等评比挂钩,对引发社会风险,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并在评先创优和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
(三)网上办公,信息畅通。通过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以日报的形式每天下午下班之前整理信息材料上传于平台,及时将评估出有风险的案件,并设立风险等级,制定相关应急措施,然后逐级分风险级别地上报。便于上级院及时掌握第一手的材料,正确处理上访。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平台的综合运用,密切配合,畅通信息,及时发现风险的苗头。
(四)一案一评,分类级别。鉴于新刑诉法的实施,采取开放式评估,听取辩护人的意见。采取动态评估,即在立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不同阶段分别进行评估。推行一案一评,经过评估没有风险的案件可以省略程序和文书的设置,经过评估有风险的案件必须按照要求整理材料附卷,即便日后的复查。对可能引发风险的案件,纳入预警范围,按照风险类别进行分类。
(五)重大风险,提前介入。对于风险明显的案件,后续办案单位部门和控申部门提前介入,列席讨论,查找是否存在关于检察机关执法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信访风险评估,便于及时了解案件各方当事人的诉求,提前掌握案件中的矛盾点,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化解矛盾。多部门一起作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了解发展态势,掌握后续工作主动权。
(六)动态跟踪,动态预防。对于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前,都要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及时预警和制定实施科学的处置预案。承办人根据案情变化和社会舆情及时调整评估等级,作出相应的风险预警,拟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制定工作预案,提交领导审批,全程跟踪处理。注重释法说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涉检舆情监测和引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七)多元衔接,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与党委、政府、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从这些部门的司法、行政、执法活动中尽早发现风险,尽量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与这些部门共享风险信息,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与它们建立信息平台,通过定期会商、通报方式等方式,对研判社情集思广益,对化解矛盾群策群力,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八)及时反馈,积累经验。承办部门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将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储存,完善内卷材料,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台账,便于对整个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执法办案风险规律,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形成经验材料,在检察系统推广。
五、结语
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评估预警重点,准确评估、及时预警、有效化解。正确处理风险评估预警与加强执法办案的关系,把好案件质量关。勇于开拓创新,认真研究风险评估预警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江苏 东台 22420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国家繁荣,国力强大,人民素质、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但是社会经济格局的调整,利益分化程度的加大,各类社会矛盾的凸显,如何积极防范风险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成了检察机关不得不面对与思考的问题。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一、含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7月11日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主要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意见》倾向于将执法办案风险界定为由检察执法行为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社会矛盾”。
某高检院《意见》中明确:“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教育稳控、协调联络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自身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发出预警;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对风险源进行分析研判,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刑事司法政策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
二、必要性
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其现实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近年来涉检信访案件不断出现,主要是由于群众的法律与民主意识提高了,陈旧的执法沟通方式容易导致不满意,处理结果对自己不利或与自己的预期值有较大的差距,理解存在很大的难度,情绪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就会导致信访案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发展。检察机关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规避社会风险,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检察机关应“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提出,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检察机关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
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应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群众路线,关注民生,搭建起检群沟通的桥梁,有助于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三、内容
一是可能发生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一致的情形;二是可能引起当事人过激行为、上访甚至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三是可能引起社会舆论对案件处理结果持否定态度;四是案件重大复杂,本身具有社会影响力等等。
江苏检察院则根据案件风险因素的性质、紧急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等因素设置预警级别,将案件风险划分为四个级别:IV级(一般风险),III级(较大风险),II级(重大风险),I级(特别重大风险)。
四、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实施办法,成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办公小组,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亲自抓,各业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案件风险评估的联络工作,控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协调、汇总,处置由评估出风险的业务部门和控申部门负责,控申部门跟踪督办。
(二)明确责任,奖惩分明。根据“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承办人和承办部门是执法办案评估预警第一责任人,执法办案和评估预警“一岗双责”。明确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的相应责任,并明确奖惩标准,把考核结果与“先进检察院”、年底考核等评比挂钩,对引发社会风险,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并在评先创优和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
(三)网上办公,信息畅通。通过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以日报的形式每天下午下班之前整理信息材料上传于平台,及时将评估出有风险的案件,并设立风险等级,制定相关应急措施,然后逐级分风险级别地上报。便于上级院及时掌握第一手的材料,正确处理上访。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平台的综合运用,密切配合,畅通信息,及时发现风险的苗头。
(四)一案一评,分类级别。鉴于新刑诉法的实施,采取开放式评估,听取辩护人的意见。采取动态评估,即在立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不同阶段分别进行评估。推行一案一评,经过评估没有风险的案件可以省略程序和文书的设置,经过评估有风险的案件必须按照要求整理材料附卷,即便日后的复查。对可能引发风险的案件,纳入预警范围,按照风险类别进行分类。
(五)重大风险,提前介入。对于风险明显的案件,后续办案单位部门和控申部门提前介入,列席讨论,查找是否存在关于检察机关执法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信访风险评估,便于及时了解案件各方当事人的诉求,提前掌握案件中的矛盾点,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化解矛盾。多部门一起作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了解发展态势,掌握后续工作主动权。
(六)动态跟踪,动态预防。对于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前,都要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及时预警和制定实施科学的处置预案。承办人根据案情变化和社会舆情及时调整评估等级,作出相应的风险预警,拟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制定工作预案,提交领导审批,全程跟踪处理。注重释法说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涉检舆情监测和引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七)多元衔接,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与党委、政府、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从这些部门的司法、行政、执法活动中尽早发现风险,尽量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与这些部门共享风险信息,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与它们建立信息平台,通过定期会商、通报方式等方式,对研判社情集思广益,对化解矛盾群策群力,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八)及时反馈,积累经验。承办部门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将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储存,完善内卷材料,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台账,便于对整个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执法办案风险规律,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形成经验材料,在检察系统推广。
五、结语
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评估预警重点,准确评估、及时预警、有效化解。正确处理风险评估预警与加强执法办案的关系,把好案件质量关。勇于开拓创新,认真研究风险评估预警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江苏 东台 22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