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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春,中共中央派习仲勋到广东担任省委第二书记。同年底,习仲勋被中央任命为省委第一书记。他团结省委“一班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率先向党中央提出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有利形势,发挥广东的特点和人文地缘优势,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请求,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赞同。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创办经济特区。从此,广东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和排头兵。习仲勋同志以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工作态度,为广东的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被誉为改革开放的先锋。
受命于特殊时期 致力于改革开放
习仲勋1913年10月15日出生于陕西省富平县一个农民家庭,1928年入党,1934年11月当选为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成为陕北根据地的创始人之一。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习仲勋因所谓“《刘志丹》小说问题”,遭到康生的诬陷。从1962年10月起,习仲勋被撤销了党内外的一切职务,遭到审查、关押、监护和监禁。直到“文革”结束才恢复自由,前后失去自由的时间长达16年。
“文革”结束后,广东创伤累累,百废待兴。党中央准备派习仲勋这位资格老、级别高,从政经验丰富的干部坐镇广州,由他主持广东省的日常工作,中央对他寄予极大的希望。1978年春,中共中央派习仲勋到广东担任省委第二书记。同年底,习仲勋被中央任命为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后又当选为省长。
1978年4月6日,习仲勋一到广东,就参加了当时正在举行的中共广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习仲勋说:“北方的水土养育了我大半辈子,现在到了广东,要靠南方水土养育我的下半辈子。”寥寥数语,表现了他的雄心壮志。话语不多,但要和广东人民共同奋斗的决心溢于言表,非常感人。 习仲勋到广东时,正是广东偷渡外逃最严重的时期。当时,边境一带反偷渡外逃问题,一直是由广东省政法系统负责处理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偷渡外逃问题被当作是敌我矛盾看待,偷渡的人被叫作偷渡犯。习仲勋对这种情况严肃地批评说:“我们自己的生活条件差,问题解决不了,这些人是外流不是外逃,怎么能把他们叫偷渡犯呢?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不能把他们当作敌人,你们要把他们统统放走。不能只是抓人,要把我们内地建设好,让他们跑来我们这边才好。”在习仲勋的反复教育和引导下,省委常委最后统一了思想认识,实现了偷渡问题不是敌我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一观念的转变。
习仲勋认为,制止外逃偷渡要治本,就要发展经济,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缩小与香港地区的差距。他考虑的一个重点问题是如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先走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快把经济搞上去。习仲勋斩钉截铁地说:在态度上我看要有“三要”和“三不要”:第一,要有决心有信心,不要打退堂鼓;第二,要有胆识,勇挑重担,不要怕犯错误,怕担风险;第三,要有务实精神,谦虚谨慎,不要冒失,不要出风头,不要怕否定自己。特别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拼老命也要把广东这个体制改革的试点搞好。
习仲勋到广东不久,就深入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对广东副食品和农副产品供应紧张深有体会。当时,广东对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市场商品奇缺,向城镇居民发40多种限量供应的票证。据曾担任广东省省长的朱森林回忆:“当时有一件事对习仲勋同志刺激很大:市民把兑不了现的五角钱的鱼票寄到他那里,仲勋同志对此很有感触,于是就从副食品、蔬菜开始放开价格,蔬菜价格放开牵连到其它价格的改革。”
习仲勋和省委经过研究,决定广东的经济体制改革以价格改革和搞活城乡流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进行农副产品价格和购销体制改革。1978年12月25 日,广州率先在全国同行中办起第一间行栏货栈——广州市河鲜货栈。这一大胆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由政府统一制定农副产品价格的局面,迈开了农副产品放开价格的第一步。
为创办经济特区而奔走呼号
习仲勋主持广东工作时,正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的转折时期。据习仲勋的夫人齐心回忆:“这一年的盛夏,最怕热的仲勋竟顶着酷暑一连跑了23个县。我心里明白,仲勋是在拼命。但是,作为他的妻子,我很能理解他的心情,他是想把失去的16年时光夺回来,多为党和人民做些实事。”
通过实地考察,习仲勋感到广东具有快速发展的优越条件,中央应该赋予广东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省委其他领导同志也有同样的想法。他在1978年9月建议中央在政策上向广东倾斜。
1978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会前,习仲勋在准备关于广东工作问题的汇报材料中,就讲到希望中央能给广东更大的支持,同时多给广东处理问题的机动余地。比如允许广东吸收港澳华侨资金,从香港引进一批先进设备和技术……他还希望中央允许广东在香港设立办事处,与港澳厂商建立直接的联系;凡是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方面的经济业务,授权广东决断处理。这些要求突破旧体制的构想,代表了一种对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和发展生产力的渴求。
在出席了中央工作会议后,习仲勋接着又出席了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闭幕后,习仲勋一回到广东,就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联系广东实际,研究如何实现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次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在广东改革开放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明确提出要利用广东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搞补偿贸易,搞加工装配,搞合作经营。会议同时强调要把农业生产搞上去,要整顿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要解决好一部分遗留的问题。会议还对过去反右斗争的遗留问题、反“地方主义”等历史问题,提出了纠正或复查的处理意见。
这次会后,广东省委的领导分头到各地调查研究,进一步思考如何按照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广东的实际出发,把“四化”建设搞得快一些。习仲勋和省委常委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是:一定要根据广东的特点充分发挥优势,要求中央给广东放权,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让广东先走一步。习仲勋说,有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如果广东还是慢步或原地踏步,我们心里也不安。此后,习仲勋和省委书记吴南生向正在广州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汇报了省委的意见。叶帅很高兴,说:好啊,你们赶快给小平同志汇报。
1979年4月初,习仲勋和王全国赴北京出席中央工作会议。在会上,他们多次讲了广东的情况和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如何利用广东的有利条件为国家多创外汇问题。习仲勋直截了当地向参加会议的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四个现代化中先走一步。习仲勋还说:广东希望中央给个新的体制和政策。广东作为一个省,机动权力太小,国家和中央部门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全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有利。又说,如果给广东一个特殊政策,经济可能几年就上去了,但是在现在体制下,就不容易上去。对于习仲勋的汇报,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邓小平对习仲勋的汇报很是赞赏,说:新加坡吸收外资开厂,利润收入50%可以拿到,还有劳务收入、税收。邓小平又说,广东、福建有这个条件,搞特殊省,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设厂。只要不出大杠杠,不出几年就可以上去。美国人问我,你们这样搞会不会变资本主义?我说,我们赚的钱不会装到我们这些人的口袋里,我们是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变不了资本主义。广东、福建两省8000万人,等于一个国家,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习仲勋向邓小平建议,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必要的自主权,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举办出口加工区。邓小平高瞻远瞩地指出:“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中央决策试办经济特区
在邓小平提出创办“特区”不久,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立即率国家计委副主任甘子玉、段云,国家进出口委副秘书长李灏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赴粤闽两地。去广东前,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都专门找他谈了话。谷牧按中央的决定,在广东进一步作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帮助广东省委起草一个文件《关于发挥广东优势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报中央。谷牧后来又到了福建,帮福建省搞了个向中央的报告。谷牧回京后,向邓小平汇报了对外开放、特区建设发展情况。最后,谷牧提请中央对开放地区要统一定个名。邓小平不假思索地说:“就叫特区嘛!”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即中发【1979】50号文件。文件的开头说:“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势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对加强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这个文件给广东、福建两省在计划、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以较多的自主权。还确定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经济特区。
1980年3月,中央在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参加的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对于中央根据广东省委的要求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习仲勋感到责任重大。他多次讲,他的心情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广东有了这个权,可以先走一步,充分发挥广东优势,也为全国摸索一点经验,这个任务很光荣;惧的是,任务艰巨,缺乏经验,能否搞好,有些担心。
习仲勋从北京回到广州后,广东省委于1979年5月至6月召开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习仲勋在会议总结中强调说,在新长征的道路上,每前进一步,都会碰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解放思想,就会寸步难行。党中央批准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这是我们过去根本没有做过的、不熟悉的新问题。如果我们不解放思想,积极通过实践去探索客观规律,而是因循守旧,抱残守缺,怎么能够做到像小平同志所说的“杀出一条血路来”呢?会议期间,在穗的叶剑英接见了省、地、市、县的主要负责人。叶帅语重心长地勉励大家努力工作,使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并强调在上下之间、本地干部和外来干部之间要加强团结,为把广东的工作搞上去作出贡献。从这以后,广东根据中央的方针,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创办经济特区,开始了新的征程。
1979年9月,习仲勋和杨尚昆出席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接着又参加了党中央召开的一个讨论经济工作的座谈会。会议期间,邓小平对广东办经济特区问题作了重要批示。要广东省委放手搞,加紧搞,要宽些,快些,小手小脚没办法搞。邓小平还说:将来台湾回来,香港回来,也是特区。
邓小平的批示,给广东增添了新的巨大的力量。广东省委对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作了规划,加快了步伐。1980年8月26日,叶剑英委员长主持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批准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习仲勋同志在这个历史进程中,表现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革命胆略,为广东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特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调习仲勋回到中央工作。此前,在9月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他被选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81年3月,他参加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同年6月,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习仲勋被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届一中全会上,习仲勋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负责中央书记处的日常工作。2002年5月22日,习仲勋在北京病逝。
责编/文波
受命于特殊时期 致力于改革开放
习仲勋1913年10月15日出生于陕西省富平县一个农民家庭,1928年入党,1934年11月当选为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成为陕北根据地的创始人之一。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习仲勋因所谓“《刘志丹》小说问题”,遭到康生的诬陷。从1962年10月起,习仲勋被撤销了党内外的一切职务,遭到审查、关押、监护和监禁。直到“文革”结束才恢复自由,前后失去自由的时间长达16年。
“文革”结束后,广东创伤累累,百废待兴。党中央准备派习仲勋这位资格老、级别高,从政经验丰富的干部坐镇广州,由他主持广东省的日常工作,中央对他寄予极大的希望。1978年春,中共中央派习仲勋到广东担任省委第二书记。同年底,习仲勋被中央任命为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后又当选为省长。
1978年4月6日,习仲勋一到广东,就参加了当时正在举行的中共广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习仲勋说:“北方的水土养育了我大半辈子,现在到了广东,要靠南方水土养育我的下半辈子。”寥寥数语,表现了他的雄心壮志。话语不多,但要和广东人民共同奋斗的决心溢于言表,非常感人。 习仲勋到广东时,正是广东偷渡外逃最严重的时期。当时,边境一带反偷渡外逃问题,一直是由广东省政法系统负责处理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偷渡外逃问题被当作是敌我矛盾看待,偷渡的人被叫作偷渡犯。习仲勋对这种情况严肃地批评说:“我们自己的生活条件差,问题解决不了,这些人是外流不是外逃,怎么能把他们叫偷渡犯呢?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不能把他们当作敌人,你们要把他们统统放走。不能只是抓人,要把我们内地建设好,让他们跑来我们这边才好。”在习仲勋的反复教育和引导下,省委常委最后统一了思想认识,实现了偷渡问题不是敌我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一观念的转变。
习仲勋认为,制止外逃偷渡要治本,就要发展经济,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缩小与香港地区的差距。他考虑的一个重点问题是如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先走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快把经济搞上去。习仲勋斩钉截铁地说:在态度上我看要有“三要”和“三不要”:第一,要有决心有信心,不要打退堂鼓;第二,要有胆识,勇挑重担,不要怕犯错误,怕担风险;第三,要有务实精神,谦虚谨慎,不要冒失,不要出风头,不要怕否定自己。特别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拼老命也要把广东这个体制改革的试点搞好。
习仲勋到广东不久,就深入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对广东副食品和农副产品供应紧张深有体会。当时,广东对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市场商品奇缺,向城镇居民发40多种限量供应的票证。据曾担任广东省省长的朱森林回忆:“当时有一件事对习仲勋同志刺激很大:市民把兑不了现的五角钱的鱼票寄到他那里,仲勋同志对此很有感触,于是就从副食品、蔬菜开始放开价格,蔬菜价格放开牵连到其它价格的改革。”
习仲勋和省委经过研究,决定广东的经济体制改革以价格改革和搞活城乡流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进行农副产品价格和购销体制改革。1978年12月25 日,广州率先在全国同行中办起第一间行栏货栈——广州市河鲜货栈。这一大胆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由政府统一制定农副产品价格的局面,迈开了农副产品放开价格的第一步。
为创办经济特区而奔走呼号
习仲勋主持广东工作时,正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的转折时期。据习仲勋的夫人齐心回忆:“这一年的盛夏,最怕热的仲勋竟顶着酷暑一连跑了23个县。我心里明白,仲勋是在拼命。但是,作为他的妻子,我很能理解他的心情,他是想把失去的16年时光夺回来,多为党和人民做些实事。”
通过实地考察,习仲勋感到广东具有快速发展的优越条件,中央应该赋予广东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省委其他领导同志也有同样的想法。他在1978年9月建议中央在政策上向广东倾斜。
1978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会前,习仲勋在准备关于广东工作问题的汇报材料中,就讲到希望中央能给广东更大的支持,同时多给广东处理问题的机动余地。比如允许广东吸收港澳华侨资金,从香港引进一批先进设备和技术……他还希望中央允许广东在香港设立办事处,与港澳厂商建立直接的联系;凡是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方面的经济业务,授权广东决断处理。这些要求突破旧体制的构想,代表了一种对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和发展生产力的渴求。
在出席了中央工作会议后,习仲勋接着又出席了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闭幕后,习仲勋一回到广东,就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联系广东实际,研究如何实现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次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在广东改革开放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明确提出要利用广东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搞补偿贸易,搞加工装配,搞合作经营。会议同时强调要把农业生产搞上去,要整顿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要解决好一部分遗留的问题。会议还对过去反右斗争的遗留问题、反“地方主义”等历史问题,提出了纠正或复查的处理意见。
这次会后,广东省委的领导分头到各地调查研究,进一步思考如何按照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广东的实际出发,把“四化”建设搞得快一些。习仲勋和省委常委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是:一定要根据广东的特点充分发挥优势,要求中央给广东放权,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让广东先走一步。习仲勋说,有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如果广东还是慢步或原地踏步,我们心里也不安。此后,习仲勋和省委书记吴南生向正在广州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汇报了省委的意见。叶帅很高兴,说:好啊,你们赶快给小平同志汇报。
1979年4月初,习仲勋和王全国赴北京出席中央工作会议。在会上,他们多次讲了广东的情况和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如何利用广东的有利条件为国家多创外汇问题。习仲勋直截了当地向参加会议的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四个现代化中先走一步。习仲勋还说:广东希望中央给个新的体制和政策。广东作为一个省,机动权力太小,国家和中央部门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全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有利。又说,如果给广东一个特殊政策,经济可能几年就上去了,但是在现在体制下,就不容易上去。对于习仲勋的汇报,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邓小平对习仲勋的汇报很是赞赏,说:新加坡吸收外资开厂,利润收入50%可以拿到,还有劳务收入、税收。邓小平又说,广东、福建有这个条件,搞特殊省,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设厂。只要不出大杠杠,不出几年就可以上去。美国人问我,你们这样搞会不会变资本主义?我说,我们赚的钱不会装到我们这些人的口袋里,我们是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变不了资本主义。广东、福建两省8000万人,等于一个国家,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习仲勋向邓小平建议,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必要的自主权,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举办出口加工区。邓小平高瞻远瞩地指出:“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中央决策试办经济特区
在邓小平提出创办“特区”不久,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立即率国家计委副主任甘子玉、段云,国家进出口委副秘书长李灏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赴粤闽两地。去广东前,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都专门找他谈了话。谷牧按中央的决定,在广东进一步作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帮助广东省委起草一个文件《关于发挥广东优势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报中央。谷牧后来又到了福建,帮福建省搞了个向中央的报告。谷牧回京后,向邓小平汇报了对外开放、特区建设发展情况。最后,谷牧提请中央对开放地区要统一定个名。邓小平不假思索地说:“就叫特区嘛!”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即中发【1979】50号文件。文件的开头说:“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势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对加强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这个文件给广东、福建两省在计划、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以较多的自主权。还确定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经济特区。
1980年3月,中央在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参加的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对于中央根据广东省委的要求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习仲勋感到责任重大。他多次讲,他的心情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广东有了这个权,可以先走一步,充分发挥广东优势,也为全国摸索一点经验,这个任务很光荣;惧的是,任务艰巨,缺乏经验,能否搞好,有些担心。
习仲勋从北京回到广州后,广东省委于1979年5月至6月召开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习仲勋在会议总结中强调说,在新长征的道路上,每前进一步,都会碰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解放思想,就会寸步难行。党中央批准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这是我们过去根本没有做过的、不熟悉的新问题。如果我们不解放思想,积极通过实践去探索客观规律,而是因循守旧,抱残守缺,怎么能够做到像小平同志所说的“杀出一条血路来”呢?会议期间,在穗的叶剑英接见了省、地、市、县的主要负责人。叶帅语重心长地勉励大家努力工作,使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并强调在上下之间、本地干部和外来干部之间要加强团结,为把广东的工作搞上去作出贡献。从这以后,广东根据中央的方针,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创办经济特区,开始了新的征程。
1979年9月,习仲勋和杨尚昆出席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接着又参加了党中央召开的一个讨论经济工作的座谈会。会议期间,邓小平对广东办经济特区问题作了重要批示。要广东省委放手搞,加紧搞,要宽些,快些,小手小脚没办法搞。邓小平还说:将来台湾回来,香港回来,也是特区。
邓小平的批示,给广东增添了新的巨大的力量。广东省委对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作了规划,加快了步伐。1980年8月26日,叶剑英委员长主持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批准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习仲勋同志在这个历史进程中,表现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革命胆略,为广东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特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调习仲勋回到中央工作。此前,在9月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他被选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81年3月,他参加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同年6月,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习仲勋被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届一中全会上,习仲勋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负责中央书记处的日常工作。2002年5月22日,习仲勋在北京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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