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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经费投入的加大、可调配资源的增加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高校成为腐败的风险点和被“围猎”的重灾区之一。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了一批省属高校违纪案件,共有99名省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从违纪主体看,省管党员领导干部15名(含1名中管干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84名;从纪律处分看,开除党籍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關14人,给予党纪重处分11人,给予党纪轻处分74人。
一、高校腐败的内涵与特征
高校腐败是指在高校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和行使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职能的人员,利用职务和身份的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违纪违法的行为。
高校腐败的构成要素。一是腐败的主体,即实施腐败行为的人,包括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的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腐败主体。其主体多具有职务、职称、导师等多重身份。二是腐败的主观方面,即腐败的主体对其实施违纪违法行为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三是腐败的客观方面,即腐败行为的具体表现。诸如违反了哪条党纪国法的具体规定。四是腐败的客体,即受党纪国法所保护而被腐败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包括直接针对师生合法权益的侵害和对国家公共教育资源的侵害。
高校腐败现象的主要特征。发生在高校的腐败现象,有着不同于党政机关和其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显著特征。一是功利型腐败。一些高校在飞速壮大的过程中逐渐迷失了自己,甚至丢掉了治学精神,培养了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把学生当成投资,期待高额回报和高附加值,对学生给予不平等对待,导致出现教育功利化现象。二是资本型腐败。在行政化主导下,一些教师看重行政职务对教学科研资源的占有和分配。如果任由这种权力的资本化通吃,高校的腐败将不可避免,甚至会发生群体性、塌方式腐败。三是依附型腐败。有的大学领导和教师利用师生、同学等学缘关系栽培“门生故旧”,发展不同的圈子,搞团团伙伙,搞人身依附,形成主导学校事务的政治势力,使大学校园的程序正义和规则受到严重破坏。四是垄断型腐败。行政权力介入学术活动,权力与学术相结合,使学术官场化,把学术评比搞成评比学术,引发权力对学术的垄断,制造大量的学术泡沫,成为高校腐败的痼疾。五是权力型腐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是高校腐败问题集中多发的“重灾区”。
教育领域的腐败至少影响一代人,等于毒化水源,危害极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高校的制度规定,比如《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出中央对打造高校一方净土的高度重视。
二、对实施高校廉政治理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求实施高校廉政治理。
对高校廉政治理的解读。高校廉政治理是由若干具有独立功能的组织、机构、活动、方式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的总和。具体而言,高校廉政治理体系,就是学校实施廉政目标的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结构框架。高校廉政治理能力,就是提高治理主体履行法定职责、实现治理目标的能力。高校廉政治理的内涵有三个层次:一是高校廉政治理是从属于党和国家反腐败战略部署、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过程;二是高校廉政治理是在法治规范下体现高校价值理性、工具理性与公共治理的制度安排;三是高校廉政治理是治理主体运用党内法规与行政纪律履行法定职责、实现高校廉政治理目标的行为。
高校廉政治理的目标和重点。高校廉政治理的目标是:始终把握党和国家反腐败的战略部署、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势,围绕“还高校一方净土”的目标定位,探索推进高校廉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是构建廉政治理“五大体系”。一是构建廉政治理组织体系。顺应中央监察体制改革大势,理顺高校纪委隶属关系,实行派驻领导。二是构建廉政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构建廉政治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主责、书记首责、纪委专责、党委成员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的全链条、闭环式责任体系。四是构建廉政治理自律体系。建立起纪律学习、教育警示、文化熏陶相互叠加渗透的廉政教育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内生动力。五是构建廉政治理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体系,实现对高校各级班子、领导干部廉政评价由含糊定性向清晰定量的转变。着重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效能、群众满意度四项内容制定廉洁考核指标。
创新高校纪委廉政治理方式。一是打造制度型、数字型、智慧型纪检,形成不能腐的制度框架、建立数字化的风险内控和过程控制系统。二是确立“五级形态”检验标准,即依据纪检工作所处在的初始、可重复、可定义、可量化和可持续改进的不同状态,进行等级评估、量化考核和迭代优化。三是深化高效自主巡视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学校选聘的巡视监督员作用,切实做到“巡视全覆盖,监督一盘棋”。四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依据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五类处置标准”和“四种形态”指标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努力净化高校环境,最终还高校一方净土。(作者系长春工业大学纪委书记、研究员)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了一批省属高校违纪案件,共有99名省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从违纪主体看,省管党员领导干部15名(含1名中管干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84名;从纪律处分看,开除党籍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關14人,给予党纪重处分11人,给予党纪轻处分74人。
一、高校腐败的内涵与特征
高校腐败是指在高校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和行使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职能的人员,利用职务和身份的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违纪违法的行为。
高校腐败的构成要素。一是腐败的主体,即实施腐败行为的人,包括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的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腐败主体。其主体多具有职务、职称、导师等多重身份。二是腐败的主观方面,即腐败的主体对其实施违纪违法行为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三是腐败的客观方面,即腐败行为的具体表现。诸如违反了哪条党纪国法的具体规定。四是腐败的客体,即受党纪国法所保护而被腐败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包括直接针对师生合法权益的侵害和对国家公共教育资源的侵害。
高校腐败现象的主要特征。发生在高校的腐败现象,有着不同于党政机关和其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显著特征。一是功利型腐败。一些高校在飞速壮大的过程中逐渐迷失了自己,甚至丢掉了治学精神,培养了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把学生当成投资,期待高额回报和高附加值,对学生给予不平等对待,导致出现教育功利化现象。二是资本型腐败。在行政化主导下,一些教师看重行政职务对教学科研资源的占有和分配。如果任由这种权力的资本化通吃,高校的腐败将不可避免,甚至会发生群体性、塌方式腐败。三是依附型腐败。有的大学领导和教师利用师生、同学等学缘关系栽培“门生故旧”,发展不同的圈子,搞团团伙伙,搞人身依附,形成主导学校事务的政治势力,使大学校园的程序正义和规则受到严重破坏。四是垄断型腐败。行政权力介入学术活动,权力与学术相结合,使学术官场化,把学术评比搞成评比学术,引发权力对学术的垄断,制造大量的学术泡沫,成为高校腐败的痼疾。五是权力型腐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是高校腐败问题集中多发的“重灾区”。
教育领域的腐败至少影响一代人,等于毒化水源,危害极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高校的制度规定,比如《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出中央对打造高校一方净土的高度重视。
二、对实施高校廉政治理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求实施高校廉政治理。
对高校廉政治理的解读。高校廉政治理是由若干具有独立功能的组织、机构、活动、方式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的总和。具体而言,高校廉政治理体系,就是学校实施廉政目标的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结构框架。高校廉政治理能力,就是提高治理主体履行法定职责、实现治理目标的能力。高校廉政治理的内涵有三个层次:一是高校廉政治理是从属于党和国家反腐败战略部署、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过程;二是高校廉政治理是在法治规范下体现高校价值理性、工具理性与公共治理的制度安排;三是高校廉政治理是治理主体运用党内法规与行政纪律履行法定职责、实现高校廉政治理目标的行为。
高校廉政治理的目标和重点。高校廉政治理的目标是:始终把握党和国家反腐败的战略部署、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势,围绕“还高校一方净土”的目标定位,探索推进高校廉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是构建廉政治理“五大体系”。一是构建廉政治理组织体系。顺应中央监察体制改革大势,理顺高校纪委隶属关系,实行派驻领导。二是构建廉政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构建廉政治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主责、书记首责、纪委专责、党委成员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的全链条、闭环式责任体系。四是构建廉政治理自律体系。建立起纪律学习、教育警示、文化熏陶相互叠加渗透的廉政教育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内生动力。五是构建廉政治理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体系,实现对高校各级班子、领导干部廉政评价由含糊定性向清晰定量的转变。着重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效能、群众满意度四项内容制定廉洁考核指标。
创新高校纪委廉政治理方式。一是打造制度型、数字型、智慧型纪检,形成不能腐的制度框架、建立数字化的风险内控和过程控制系统。二是确立“五级形态”检验标准,即依据纪检工作所处在的初始、可重复、可定义、可量化和可持续改进的不同状态,进行等级评估、量化考核和迭代优化。三是深化高效自主巡视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学校选聘的巡视监督员作用,切实做到“巡视全覆盖,监督一盘棋”。四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依据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五类处置标准”和“四种形态”指标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努力净化高校环境,最终还高校一方净土。(作者系长春工业大学纪委书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