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前阶段,林业问题已经逐渐发展成全球性的生态环境核心问题,在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林业的保护与发展在缓解生态危机方面的重要性也逐渐突显出来。基于此,文章将“美丽中国”作为研究背景,阐述森林经营的创新性发展,希望有所帮助。
【关键词】:“美丽中国”;森林经营;创新;探析
所谓的森林经营管理,具体指的就是为获得林木和其他林产品或森林生态效益而进行的营林活动,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和永续利用。而且森林经营和管理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要求实现整体发展。由此可见,以“美丽中国”为切入点,深入研究并分析森林经营创新的路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美丽中国”视野下森林经营创新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1]。近年来,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理想的成效,而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也逐渐成型,降低了能源资源的消耗强度,不断提高了森林覆盖率,使得生态环境的治理效果显著强化。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美丽中国”的关键词很多,要求积极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国策,并且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只有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才能够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
在这种情况下,森林经营的创新作用也逐渐突显出来,正是由于现阶段森林经营管理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特别是扶持政策不到位、缺少充足的技术性人才、森林质量总体不高、缺乏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科技支撑不足且森林病虫害严重,所以在“美丽中国”背景下,有必要全面创新森林经营模式。
2、“美丽中国”视野下森林经营创新的路径
2.1合理制定政策法规
森林的分类经营是全新工作,所以相关政策与法规仍有待完善。为此,国家林业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并以调研结果为基础,对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加以完善。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当结合国家森林分类经营法律法规,有效地制定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政策,确保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以及公益林补偿管理更具法制化特征[2]。除此之外,还应当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严格遵循谁受益、谁投入的基本原则,明确生态公益林服务的对象,并且受益者负责补偿。如果服务对象尚未明确,则应由政府承担补偿的责任。
2.2改进管理机构
在创新森林经营方面,应当保证林业管理机制与经营需求相适应,并且在政府行为范畴中纳入公益林的建设内容,贯彻落实事业化的管理。为此,国家林业部门应当积极创建公益林的管理中心,保证公益林建设的统一性。在管理工作范围内,还应当融入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公益林以及防护林公益林建设等相关内容。国内各省市、乡镇应当综合考虑生态区位的重要作用,组织建设管理机构,实现当地公益林建设的统一性。对于商品林的建设与管理,则应当采用原有管理体制以及手段,向市场中推进并与市场发展需求相适应。这并不只是森林分类经营的具体要求,同样也是林业未来发展的重点。
2.3经营方式的有效改善
结合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经营要求与特点,应科学合理地选择相对应的管理与经营办法。其中,对于公益林的建设而言,则要将其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作为主要目标,结合社会经济与自然条件的差异,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封山护林与封山育林方式,有效地搭配乔灌草,以保证森林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3]。而在商品林建设方面,则应当将主要的目标确定成获取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市场具体需求,通过高投入、产出、效益三种不同的模式实施集约化的经营。特别是要对商品林的布局以及结构展开有效地调整,以保证能够与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于林产品需求相满足。在发展商品林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当地自然条件、市场需求以及经济条件,将市场作为主要发展方向,积极营造速生丰产林和多功能森林体系。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通过工程建设的形式营造人工林,结合其资源的布局,对林产工业的布局加以调整,确保资源、产业与效益的循环更加良性。
2.4全面培养技术团队
在选择工程技术人员的时候,应强调其业务的熟练性、工作态度的认真严谨,并且根据相关加护组织技术工作人员参与培训,使其自身的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得以全面提高。与此同时,还应当高度重视营林队伍建设的作用,尤其是营林工作人员技能方面的训练,确保其能够发展成了解育苗、造林和采伐技术的人才,同样掌握较强先进森林经营理念,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而对于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人员,属于营林队伍的成员,所以要身兼数职,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当参与到林场森林培育经营活动中,进而增强其自身的综合技能[4]。
2.5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将国有林场建设成为示范区。通过中央财政林业科技示范基金项目等多样化平台,创建示范样板与基地。与此同时,应当和林业院校与科研机构形成合作的关系,对基层林业技术人才进行定向地培养。此外,要构建激励体系,对人才数量不充足以及断层的问题加以解决,对于“再造三个塞罕坝”等突破性行为给予大力支持,并加大示范推广的力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美丽中国”视野下创新森林经营模式,必须要综合考虑当前森林经营的现状,同时正确认知并感悟“美丽中国”的内涵,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采取森林经营模式的创新策略,才能够保证森林经营工作的全面可持續发展。而在“美丽中国”社会背景下,也必须要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了解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本质,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解决森林经营存在的问题,对生态环境的监管体制加以改进,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张强.试论森林分类经营的创新[J].科学与财富,2016(10):248-248.
[2]孔庆宝.创新林业经营体制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策略[J].中国科技投资,2017(23):338.
[3]孙显峰.关于森林经营管理创新的思考[J].中国科技投资,2016(19):234-234.
[4]冯妍.试论森林分类经营的创新[J].中国科技投资,2016(22):343-343.
【关键词】:“美丽中国”;森林经营;创新;探析
所谓的森林经营管理,具体指的就是为获得林木和其他林产品或森林生态效益而进行的营林活动,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和永续利用。而且森林经营和管理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要求实现整体发展。由此可见,以“美丽中国”为切入点,深入研究并分析森林经营创新的路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美丽中国”视野下森林经营创新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1]。近年来,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理想的成效,而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也逐渐成型,降低了能源资源的消耗强度,不断提高了森林覆盖率,使得生态环境的治理效果显著强化。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美丽中国”的关键词很多,要求积极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国策,并且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只有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才能够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
在这种情况下,森林经营的创新作用也逐渐突显出来,正是由于现阶段森林经营管理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特别是扶持政策不到位、缺少充足的技术性人才、森林质量总体不高、缺乏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科技支撑不足且森林病虫害严重,所以在“美丽中国”背景下,有必要全面创新森林经营模式。
2、“美丽中国”视野下森林经营创新的路径
2.1合理制定政策法规
森林的分类经营是全新工作,所以相关政策与法规仍有待完善。为此,国家林业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并以调研结果为基础,对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加以完善。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当结合国家森林分类经营法律法规,有效地制定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政策,确保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以及公益林补偿管理更具法制化特征[2]。除此之外,还应当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严格遵循谁受益、谁投入的基本原则,明确生态公益林服务的对象,并且受益者负责补偿。如果服务对象尚未明确,则应由政府承担补偿的责任。
2.2改进管理机构
在创新森林经营方面,应当保证林业管理机制与经营需求相适应,并且在政府行为范畴中纳入公益林的建设内容,贯彻落实事业化的管理。为此,国家林业部门应当积极创建公益林的管理中心,保证公益林建设的统一性。在管理工作范围内,还应当融入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公益林以及防护林公益林建设等相关内容。国内各省市、乡镇应当综合考虑生态区位的重要作用,组织建设管理机构,实现当地公益林建设的统一性。对于商品林的建设与管理,则应当采用原有管理体制以及手段,向市场中推进并与市场发展需求相适应。这并不只是森林分类经营的具体要求,同样也是林业未来发展的重点。
2.3经营方式的有效改善
结合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经营要求与特点,应科学合理地选择相对应的管理与经营办法。其中,对于公益林的建设而言,则要将其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作为主要目标,结合社会经济与自然条件的差异,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封山护林与封山育林方式,有效地搭配乔灌草,以保证森林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3]。而在商品林建设方面,则应当将主要的目标确定成获取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市场具体需求,通过高投入、产出、效益三种不同的模式实施集约化的经营。特别是要对商品林的布局以及结构展开有效地调整,以保证能够与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于林产品需求相满足。在发展商品林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当地自然条件、市场需求以及经济条件,将市场作为主要发展方向,积极营造速生丰产林和多功能森林体系。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通过工程建设的形式营造人工林,结合其资源的布局,对林产工业的布局加以调整,确保资源、产业与效益的循环更加良性。
2.4全面培养技术团队
在选择工程技术人员的时候,应强调其业务的熟练性、工作态度的认真严谨,并且根据相关加护组织技术工作人员参与培训,使其自身的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得以全面提高。与此同时,还应当高度重视营林队伍建设的作用,尤其是营林工作人员技能方面的训练,确保其能够发展成了解育苗、造林和采伐技术的人才,同样掌握较强先进森林经营理念,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而对于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人员,属于营林队伍的成员,所以要身兼数职,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当参与到林场森林培育经营活动中,进而增强其自身的综合技能[4]。
2.5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将国有林场建设成为示范区。通过中央财政林业科技示范基金项目等多样化平台,创建示范样板与基地。与此同时,应当和林业院校与科研机构形成合作的关系,对基层林业技术人才进行定向地培养。此外,要构建激励体系,对人才数量不充足以及断层的问题加以解决,对于“再造三个塞罕坝”等突破性行为给予大力支持,并加大示范推广的力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美丽中国”视野下创新森林经营模式,必须要综合考虑当前森林经营的现状,同时正确认知并感悟“美丽中国”的内涵,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采取森林经营模式的创新策略,才能够保证森林经营工作的全面可持續发展。而在“美丽中国”社会背景下,也必须要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了解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本质,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解决森林经营存在的问题,对生态环境的监管体制加以改进,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张强.试论森林分类经营的创新[J].科学与财富,2016(10):248-248.
[2]孔庆宝.创新林业经营体制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策略[J].中国科技投资,2017(23):338.
[3]孙显峰.关于森林经营管理创新的思考[J].中国科技投资,2016(19):234-234.
[4]冯妍.试论森林分类经营的创新[J].中国科技投资,2016(22):34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