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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街上跑的电动自行车是越来越多了,这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因为价格比传统机动车便宜,又比普通自行车更方便更快捷,所以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统计,仅去年一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的总产量就达到了3500多万辆,而市场保有量更是高达1.62亿辆,也就是说,在我们身边,大约平均每8个人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那么,数量如此巨大的电动自行车,其质量究竟怎样呢?
为了了解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质量状况,新年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组织实施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比较实验,这次比较试验的20个样品,都是由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身份,在山东、河北、天津等地的商场、专卖店等经营场所购买,样品标称产地包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等地。
据中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2013年电动自行车商品比较实验方案》,这次电动自行车的比较试验,测试了10个项目,其中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及前叉组合件强度3项是否决项目,也就是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项目;其余7项为重要项目,不作为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中消协组织的这次电动自行车比较实验测试中,却有多达6项被测出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分别为最高车速和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等否决项目,以及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重要项目。
专家介绍,消费者一旦购买了这些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就可能给自己甚至他人造成各种伤害。
样品抽检——不合格率高达85%
那么,在比较实验中测试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从安全角度来说,到底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具体的隐患呢?
位于天津的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专业从事电动自行车类产品质量检验的国家级检验中心,也是这次承担中消协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的检测机构。
整车质量,也就是电动自行车的重量,是电动自行车检测中的重要项目。在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记者看到,检测整车质量的方法最为简单,就是用电子秤——检验样品的重量。实验人员告诉记者,这次中消协送检的20个样品中,不合格率最高的项目就是整车质量,高达85%。
电动自行车超重——隐藏刹不住车隐患
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计量所所长冯子娟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超重,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在行驶过程中,隐藏刹不住车的隐患。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电动自行车超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厂家为迎合市场需求,增加行驶里程,就要加大蓄电池容量;同时,由于蓄电池容量增大,厂家又不得不增加电动自行车车架的管壁厚度。这两者同时都会导致整车重量大幅增加。整车质量超重是导致电动自行车刹不住车的外在原因,最高车速超标,则是导致电动自行车刹车难的内在因素。
“限速器”形同虚设——销售人员可帮调车速
由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为了符合标准要求,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都为产品安装了限速器。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一个奇怪现象:一些电动自行车上安装的限速器,却有类似开关的装置,只有开关打开时,才能起到限速作用。专家认为,这样的所谓“限速器”,无疑形同虚设。
记者在北京的一些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进行了调查。在这家电动车销售点,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要车速快点,他们可以调速度。专家告诉记者,限速器本是电动自行车保护系统中最重要的安全控制部件之一。
“把立管”抽检——10个不合格牌子被曝光
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车把是骑车人控制行车方向的直接把手。而连接车把和车身实现方向改变的这个“脖子”,专业术语叫“把立管”。把立管是否坚强牢固,决定了车辆行驶方向的可操作性,也直接关系着驾车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在电动自行车检测过程中,就有一项专门针对把立管的实验,叫把立管静负荷。根据国家标准,在这种对比实验中,把立管必须承受2000牛顿的拉力而不变形或断裂,但记者在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看到,中消协这次送检的20个样品中,有10个都达不到要求,要么变形,要么弯曲。这10个不合格样品为:标称为天津爱德森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德森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山东比德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比德文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天津市玲珑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志成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天津市飞鸽电动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飞鸽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艾美达(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艾美达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天津爱虎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爱虎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新蕾车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生产的新蕾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欧派电动车(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派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上海华生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生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天津市万德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仕牌电动自行车。
冯子娟说:“这个项目要是不合格,比如说在骑行当中遇到颠簸,它的整个重心往前移,整个车把负重是很大的,它要是产生变形或者断裂,会使这个车把整个失控,整部车辆的失控会给人身带来很大的伤害。”
检测人员告诉记者,一些生产企业为了节省生产成本,使用价格更为便宜的薄壁钢管是把立管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
记者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在中消协组织的这次电动自行车对比实验中,有的车辆竟然发生车架断裂。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大大小小有2000多家,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许多企业甚至包括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也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专家在分析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质量问题时发现,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为了节省成本,在生产电动自行车时偷工减料,另一个则是为了片面满足部分消费者对于速度、行驶里程等方面的要求,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安全因素。(来源:2014年1月20日《东南快报》)(编辑/范朝文)
为了了解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质量状况,新年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组织实施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比较实验,这次比较试验的20个样品,都是由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身份,在山东、河北、天津等地的商场、专卖店等经营场所购买,样品标称产地包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等地。
据中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2013年电动自行车商品比较实验方案》,这次电动自行车的比较试验,测试了10个项目,其中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及前叉组合件强度3项是否决项目,也就是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项目;其余7项为重要项目,不作为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中消协组织的这次电动自行车比较实验测试中,却有多达6项被测出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分别为最高车速和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等否决项目,以及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重要项目。
专家介绍,消费者一旦购买了这些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就可能给自己甚至他人造成各种伤害。
样品抽检——不合格率高达85%
那么,在比较实验中测试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从安全角度来说,到底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具体的隐患呢?
位于天津的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专业从事电动自行车类产品质量检验的国家级检验中心,也是这次承担中消协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的检测机构。
整车质量,也就是电动自行车的重量,是电动自行车检测中的重要项目。在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记者看到,检测整车质量的方法最为简单,就是用电子秤——检验样品的重量。实验人员告诉记者,这次中消协送检的20个样品中,不合格率最高的项目就是整车质量,高达85%。
电动自行车超重——隐藏刹不住车隐患
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计量所所长冯子娟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超重,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在行驶过程中,隐藏刹不住车的隐患。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电动自行车超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厂家为迎合市场需求,增加行驶里程,就要加大蓄电池容量;同时,由于蓄电池容量增大,厂家又不得不增加电动自行车车架的管壁厚度。这两者同时都会导致整车重量大幅增加。整车质量超重是导致电动自行车刹不住车的外在原因,最高车速超标,则是导致电动自行车刹车难的内在因素。
“限速器”形同虚设——销售人员可帮调车速
由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为了符合标准要求,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都为产品安装了限速器。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一个奇怪现象:一些电动自行车上安装的限速器,却有类似开关的装置,只有开关打开时,才能起到限速作用。专家认为,这样的所谓“限速器”,无疑形同虚设。
记者在北京的一些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进行了调查。在这家电动车销售点,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要车速快点,他们可以调速度。专家告诉记者,限速器本是电动自行车保护系统中最重要的安全控制部件之一。
“把立管”抽检——10个不合格牌子被曝光
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车把是骑车人控制行车方向的直接把手。而连接车把和车身实现方向改变的这个“脖子”,专业术语叫“把立管”。把立管是否坚强牢固,决定了车辆行驶方向的可操作性,也直接关系着驾车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在电动自行车检测过程中,就有一项专门针对把立管的实验,叫把立管静负荷。根据国家标准,在这种对比实验中,把立管必须承受2000牛顿的拉力而不变形或断裂,但记者在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看到,中消协这次送检的20个样品中,有10个都达不到要求,要么变形,要么弯曲。这10个不合格样品为:标称为天津爱德森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德森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山东比德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比德文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天津市玲珑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志成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天津市飞鸽电动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飞鸽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艾美达(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艾美达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天津爱虎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爱虎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新蕾车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生产的新蕾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欧派电动车(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派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上海华生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生牌电动自行车;标称为天津市万德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仕牌电动自行车。
冯子娟说:“这个项目要是不合格,比如说在骑行当中遇到颠簸,它的整个重心往前移,整个车把负重是很大的,它要是产生变形或者断裂,会使这个车把整个失控,整部车辆的失控会给人身带来很大的伤害。”
检测人员告诉记者,一些生产企业为了节省生产成本,使用价格更为便宜的薄壁钢管是把立管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
记者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在中消协组织的这次电动自行车对比实验中,有的车辆竟然发生车架断裂。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大大小小有2000多家,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许多企业甚至包括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也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专家在分析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质量问题时发现,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为了节省成本,在生产电动自行车时偷工减料,另一个则是为了片面满足部分消费者对于速度、行驶里程等方面的要求,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安全因素。(来源:2014年1月20日《东南快报》)(编辑/范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