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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常规可获取的能源、交通、人口等统计资料,利用排放因子法,研究了2012年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火电、一般工业、交通、居民燃煤及生物质燃烧的黑碳排放量及其空间分布特征.结果表明:该地区的黑碳排放总量为4.89×104 t·a-1,其中火电、一般工业、交通、居民燃煤和生物质燃烧分别占5.0%、54.8%、17.9%、0.5%和21.8%.苏州、上海、无锡、南通和杭州五个城市的排放量最高,总贡献率为53.0%.煤炭燃烧是黑碳排放最主要的来源(贡献率为58.4%),其次是生物质.该地区黑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