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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社会历来重视父与子,公与私的关系。当以这两组关系考察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这个历史阶段出现的文学作品中的城乡叙事时,结合历史背景这两组关系呈现出复杂而多样的特点,而且有助于进一步理解这期间城乡关系的不同特点。从《创业史》《鲁班的子孙》《千万不要忘记》的文本细读和比较中,探究这一时期城乡叙事如何发生变化以及影响作家表述的历史性因素。
关键词:公·私;父与子;城乡叙事
沟口雄三在《中国的公与私》中对“公·私”脉络进行梳理,从对统治者(君主)的道德性约束到士大夫政治主义民族民权要求,随着革命的深化发展到细民的天下之公,最后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公”,由此也来证明社会主义的“公·私”观是由历史渊源逐步发展而来的。[1]国家意识形态潜意识里借用了传统道德性的力量并赋予其合法性,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发生着作用,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对父子伦理关系的重视。在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里,“父与子”有着天然的“规训——被规训”关系,父亲象征着权威和正统,而在“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传统中,父与子除了血缘关系也具备了政治意义,子对父权威的顺服不仅是孝道的表示也具有个人对权威的尊重,换言之,是压抑了“私”的小我对“公”的大我的顺服。因此,作家在文学作品中处理父子关系时呈现了暧昧复杂的多种形态,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演变,这些变化值得我们注意。
1 暧昧的养父子——乡村共同体的再整合与再分裂
《创业史》和《鲁班的子孙》虽然写作的时代背景等方面有很多差异,但他们同样处理了农村养父子之间的关系问题。《创业史》中的梁三老汉一心想做“三合头瓦房院”的长者,希望养子的梁生宝完成个人发家梦想,但梁生宝同时也是农村合作化的带头人,要维护着新“共同体”要求的“公”;《鲁班的子孙》中,老木匠黄志亮维护的代表“公”形象的大队木匠铺倒闭,养子小木匠选择“因私忘公”走上个人发家致富的道路,乡村“共同体”再次分裂。两对养父子的错位关系并不是偶然的,从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乡村叙事中“公”与“私”边界的变化轨迹。
创立家业几经挫折的梁三老汉被土地改革重新鼓舞,当晚就做起了“三合头瓦房长者”的美梦。证明土地改革并没有改变农民几千年来成为地主的梦想,他们仍然局限在“私”的领域去追寻“新中国”。“一家一户”的发家梦不仅不利于新的“共同体”建立,而且有滑向“私”的个人主义形成新的阶级分化的危险。所以合作化是中国的必经之路,这里我们又涉及了一個对“公”与“私”的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特性使“公”的标准必然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换言之,梁三老汉们的要求符合“公”的一致性和总体性时才能被作为“公”的自主性要求加以重视,否则就会因“小己”和“自我”划分到“少数人”中加以排斥;另一方面,合作化不仅要解决积极分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内部自主性要求——有饭吃、有钱花,才能得到持续性动力。那么另一个矛盾就产生了,合作化基本上没有改变传统的“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也解决不了“过密化”的危机,土地改革及之后的运动只能使“表达建构和客观现实之间的偏离也逐渐增大”。[2]
作品《鲁班的子孙》写于1981年,轰轰烈烈地改革开放震动了神州大地,作家们对于这个“新生事物”的态度也莫衷一是。作品中,小木匠的返乡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而此时代表老木匠心中“公”的形象大队木匠铺也在这样一个时候倒闭。对老木匠而言,小木匠的返乡是一次“归来”,他期待着儿子能继承他的事业重建大队木匠铺,这和梁三老汉对梁生宝的期望具有一致性。然而小木匠正如梁生宝一样,对养父的愿望不以为然。
“大队木匠铺倒了,俺寻思……”
“倒了好,不然的话咱开木匠铺赚谁的钱?爹,往后你别去操那份穷心了,也不用你干活,有钱你花,有福你享,还愁啥哩!”
老木匠直愣愣地看着儿子,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小木匠的“归来”实际上证明了一种“离开”,他已经成为“共同体”内部一致性的存在,一个从“城市”闯入“乡村”的外来者。父子两代最终避免不了分道扬镳的结果,而“共同体”的未来在越来越多“离开者”的出现下也前途堪忧;另一方面,小木匠身上隐含的“城市”意象,标志着现代化的市场利益型关系取代传统礼物——馈赠关系的转变,“私”的要求膨胀已经不能被“公”的自主性所容纳而背离出来。而在与《创业史》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叙事中城市和乡村位置的对调,从城市中归来的徐改霞仍然是“共同体”的一部分,乡村具有强大的自信和动员力而小说在肯定农村劳动的社会主义道德正当性时,隐含农民对城市既向往又贬抑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农民向往城市居民的待遇;而另一方面由于严格的“行政主导的城乡二元制”,①取得进入城市的合法或“非法”资格的农民都受到共同体内部其他成员的排斥。而归来后的小木匠却无法被规训,“做城里人”成为他及以后更多进入城市农民执着追求的梦想,作为异质性存在的小木匠将影响更多“共同体”成员走上“离开”“养父”的路。
养父与养子这种特殊的“父与子”关系是作者写作的暗示和隐喻,对于梁生宝来说,梁三老汉只能是他的“养父”,能够承担“父亲”式的引导满足其想象的只有“区委王书记”。同样,在小木匠的成长中给予其影响最大不是老木匠的“良心”,而是“林局长”的“批发价”,在更大的隐喻意义上,农村也只是“养父”,是一个小木匠能随时离开又随时等待小木匠归来的身份尴尬的“父亲”。父与子、城与乡、公与私在两篇作品中的错位和倒置并不偶然,在描述城市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不过由养父子的暧昧与疏离转向付对子规训的无力和失败。
2 由“毛料子”引发的审美差异——子对父的叛离
剧本《千万不能忘记》中,引起两代人冲突的焦点是“毛料子西服”:
姚母:……你二姐夫那穿戴可真有个大工程师的派头儿!那天早上我们送他上飞机场,他穿着一身二百多块钱的西服!外面还套一件毛料子风衣!连那皮鞋都是进口货! 姚玉娟:(对丁少纯)你看你!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见了面怎么好意思跟人家站在一起![3]
姚母在描述中强调了“大工程师”“西服”“毛料子”“进口货”等关键词,在这样的描述中丁少纯最终下定决心打野鸭子来买西服,但后来见到邵永斌“采购员”式的打扮后,他却惭愧地把“毛料子西服”脱下了。丁少纯在姚母的描述中自觉接受了“工程师”和“毛料子西服”的关联性。因此,可以说,促使丁少纯“因私忘公”购买“毛料子西服”的动力不仅仅是西服本身,而是具有“大工程师的派头儿”的诱惑力。文中曾交代丁少纯出门时顾虑“穿着料子服出去怕人看见”,显然他了解“毛料子西服”并不是被普遍认可的穿衣标准,潜意识里对“大工程师”审美趣味的模仿才是原动力。丁少纯对“大工程师”的向往,显示了“工人阶级”内部阶层之间的差异,工人和工程师在他心里有了高下之分,何时工人和工程师的不同在他心里有了不同的分量呢?“共同体”内的阶层差别引起了阶层流动的幻想,上层阶层的审美趣味。因此,被纳入到下层阶层的审美范围中,“公”的“共同性”要求引发了“自主性”对“公”的挑战;另一方面,邵永斌的“采购员”式的装扮和“下车间方便”的劳动实用性相结合才是“公”所需要的合法性趣味,但“公”所要求的合法(下转第页)(上接第页)性趣味是否能代表“公”内部自主性审美趣味的要求呢?我们顺着丁少纯的模仿线索发现,不仅“姚母”小市民阶级的审美趣味不是丁少纯的追求,“大工程师”邵永斌也是一种审美中介,所要引出的是“国外”西方化的审美标准,这也呼应了姚母对“西服”、“进口货”等物品的欣赏。“国外”的审美标准显然不能被容纳在社会合法性趣味的范畴之中,而且作为一种危险的“自主性”成分对“公”的共同性造成极大地威胁!
然而“父辈”丁海宽对“子”的审美趣味“毛料子西服”本身没有任何质疑,而是引用了世界(共同体内部)“成千上万”的其他人没有衣服穿使“子”丁少纯的享受延后,这种说服不免有些无力。值得注意的是,“父”对“子”的规训在“公”的总体性层面上展开,而“子”的思路却在“自主性”“共同性”中延续,相互错位的两种思路使得“父”的规训效果相当有限。如果“父”无法解释“子”的审美趣味如何属于“私”的范畴得不到“公”总体性要求的认可取得合法性,“父与子”的“代沟”就无法解决,“子”也无法被规训到“公”内部,而且有滑向“私”的危险性。换言之,“毛料子”本身的审美性没有被否认或被符合城市“公”的合法性趣味“蓝布制服”所替代,物与物的冲突没有充分展开,总体性和自主性的矛盾在“公”的内部会一直持续下去。
《创业史》和《千万不要忘记》的写作时间较为相近,两者都在潜意识里透露出城市和乡村的形象。《创业史》中的徐改霞离开了乡村,不仅仅处于“私”的个人出路考虑,也包含了像《山乡巨变》中符贱庚一样,具有支援城市建设的政治性话语支持。也就是说,农村在城乡关系中具有相当的話语权,工农之间差异并没有大到影响乡内部“共同体”成员大量外流的状况,虽然也应考虑到国家在限制城乡流动上采取的种种强硬措施。例如,“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但“上城”远没有改革以后给乡里共同体成员产生的巨大影响。包括在《千万不要忘记中》的作为规训“子”辈的丁爷爷,其农民的身份天然具有一种道德上的优越感和对城市教育和规训的怀疑。我们可以粗糙地说,这一时段的城乡叙事具有一种“农村包围城市”的优越性,城市叙事中的“公”合法性不仅来自于政党政治的意识形态规训,而且来源于为政党政治提供源源不断动力和资源、力量具有强大的乡村伦理道德情感。而改革开放之后,“穷不是社会主义”的强大的动力使城乡的位置翻转,之前尚能被国家意识形态所压制的城乡差异和不平等被暴露出来,城市终于被揭开了表面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了和市场与商品关系相连的利益性关系,“私”的充分膨胀才是此时的主流,而“公”被作为不合时宜的传统美德和落后、保守、农村发生了联系。而从六十年代就开始企图规训的“父与子”的关系重于彻底失控,更多小木匠走上背离了乡村和养育并试图规训他们的“父”走上了“寻父之旅”,而城市里更多“祝同康”将面临被“子”规训或是失去存在价值的地位。从父对子的规训,到子对父的叛离,父与子,公与私,城与乡在这个维度上发生重合和共鸣,将引起我们不断地思考和探究。
注释:①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指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前由行政制度因素建构起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基本特征包括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以及在不同资源配置制度下形成的居民不同的社会身份。见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318-321.
参考文献:
[1] 沟口雄三(日).中国的公与私[M].北京:三联书店,2011:5-43.
[2] 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A].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79.
[3] 丛深.千万不要忘记[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64: 11.
关键词:公·私;父与子;城乡叙事
沟口雄三在《中国的公与私》中对“公·私”脉络进行梳理,从对统治者(君主)的道德性约束到士大夫政治主义民族民权要求,随着革命的深化发展到细民的天下之公,最后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公”,由此也来证明社会主义的“公·私”观是由历史渊源逐步发展而来的。[1]国家意识形态潜意识里借用了传统道德性的力量并赋予其合法性,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发生着作用,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对父子伦理关系的重视。在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里,“父与子”有着天然的“规训——被规训”关系,父亲象征着权威和正统,而在“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传统中,父与子除了血缘关系也具备了政治意义,子对父权威的顺服不仅是孝道的表示也具有个人对权威的尊重,换言之,是压抑了“私”的小我对“公”的大我的顺服。因此,作家在文学作品中处理父子关系时呈现了暧昧复杂的多种形态,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演变,这些变化值得我们注意。
1 暧昧的养父子——乡村共同体的再整合与再分裂
《创业史》和《鲁班的子孙》虽然写作的时代背景等方面有很多差异,但他们同样处理了农村养父子之间的关系问题。《创业史》中的梁三老汉一心想做“三合头瓦房院”的长者,希望养子的梁生宝完成个人发家梦想,但梁生宝同时也是农村合作化的带头人,要维护着新“共同体”要求的“公”;《鲁班的子孙》中,老木匠黄志亮维护的代表“公”形象的大队木匠铺倒闭,养子小木匠选择“因私忘公”走上个人发家致富的道路,乡村“共同体”再次分裂。两对养父子的错位关系并不是偶然的,从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乡村叙事中“公”与“私”边界的变化轨迹。
创立家业几经挫折的梁三老汉被土地改革重新鼓舞,当晚就做起了“三合头瓦房长者”的美梦。证明土地改革并没有改变农民几千年来成为地主的梦想,他们仍然局限在“私”的领域去追寻“新中国”。“一家一户”的发家梦不仅不利于新的“共同体”建立,而且有滑向“私”的个人主义形成新的阶级分化的危险。所以合作化是中国的必经之路,这里我们又涉及了一個对“公”与“私”的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特性使“公”的标准必然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换言之,梁三老汉们的要求符合“公”的一致性和总体性时才能被作为“公”的自主性要求加以重视,否则就会因“小己”和“自我”划分到“少数人”中加以排斥;另一方面,合作化不仅要解决积极分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内部自主性要求——有饭吃、有钱花,才能得到持续性动力。那么另一个矛盾就产生了,合作化基本上没有改变传统的“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也解决不了“过密化”的危机,土地改革及之后的运动只能使“表达建构和客观现实之间的偏离也逐渐增大”。[2]
作品《鲁班的子孙》写于1981年,轰轰烈烈地改革开放震动了神州大地,作家们对于这个“新生事物”的态度也莫衷一是。作品中,小木匠的返乡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而此时代表老木匠心中“公”的形象大队木匠铺也在这样一个时候倒闭。对老木匠而言,小木匠的返乡是一次“归来”,他期待着儿子能继承他的事业重建大队木匠铺,这和梁三老汉对梁生宝的期望具有一致性。然而小木匠正如梁生宝一样,对养父的愿望不以为然。
“大队木匠铺倒了,俺寻思……”
“倒了好,不然的话咱开木匠铺赚谁的钱?爹,往后你别去操那份穷心了,也不用你干活,有钱你花,有福你享,还愁啥哩!”
老木匠直愣愣地看着儿子,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小木匠的“归来”实际上证明了一种“离开”,他已经成为“共同体”内部一致性的存在,一个从“城市”闯入“乡村”的外来者。父子两代最终避免不了分道扬镳的结果,而“共同体”的未来在越来越多“离开者”的出现下也前途堪忧;另一方面,小木匠身上隐含的“城市”意象,标志着现代化的市场利益型关系取代传统礼物——馈赠关系的转变,“私”的要求膨胀已经不能被“公”的自主性所容纳而背离出来。而在与《创业史》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叙事中城市和乡村位置的对调,从城市中归来的徐改霞仍然是“共同体”的一部分,乡村具有强大的自信和动员力而小说在肯定农村劳动的社会主义道德正当性时,隐含农民对城市既向往又贬抑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农民向往城市居民的待遇;而另一方面由于严格的“行政主导的城乡二元制”,①取得进入城市的合法或“非法”资格的农民都受到共同体内部其他成员的排斥。而归来后的小木匠却无法被规训,“做城里人”成为他及以后更多进入城市农民执着追求的梦想,作为异质性存在的小木匠将影响更多“共同体”成员走上“离开”“养父”的路。
养父与养子这种特殊的“父与子”关系是作者写作的暗示和隐喻,对于梁生宝来说,梁三老汉只能是他的“养父”,能够承担“父亲”式的引导满足其想象的只有“区委王书记”。同样,在小木匠的成长中给予其影响最大不是老木匠的“良心”,而是“林局长”的“批发价”,在更大的隐喻意义上,农村也只是“养父”,是一个小木匠能随时离开又随时等待小木匠归来的身份尴尬的“父亲”。父与子、城与乡、公与私在两篇作品中的错位和倒置并不偶然,在描述城市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不过由养父子的暧昧与疏离转向付对子规训的无力和失败。
2 由“毛料子”引发的审美差异——子对父的叛离
剧本《千万不能忘记》中,引起两代人冲突的焦点是“毛料子西服”:
姚母:……你二姐夫那穿戴可真有个大工程师的派头儿!那天早上我们送他上飞机场,他穿着一身二百多块钱的西服!外面还套一件毛料子风衣!连那皮鞋都是进口货! 姚玉娟:(对丁少纯)你看你!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见了面怎么好意思跟人家站在一起![3]
姚母在描述中强调了“大工程师”“西服”“毛料子”“进口货”等关键词,在这样的描述中丁少纯最终下定决心打野鸭子来买西服,但后来见到邵永斌“采购员”式的打扮后,他却惭愧地把“毛料子西服”脱下了。丁少纯在姚母的描述中自觉接受了“工程师”和“毛料子西服”的关联性。因此,可以说,促使丁少纯“因私忘公”购买“毛料子西服”的动力不仅仅是西服本身,而是具有“大工程师的派头儿”的诱惑力。文中曾交代丁少纯出门时顾虑“穿着料子服出去怕人看见”,显然他了解“毛料子西服”并不是被普遍认可的穿衣标准,潜意识里对“大工程师”审美趣味的模仿才是原动力。丁少纯对“大工程师”的向往,显示了“工人阶级”内部阶层之间的差异,工人和工程师在他心里有了高下之分,何时工人和工程师的不同在他心里有了不同的分量呢?“共同体”内的阶层差别引起了阶层流动的幻想,上层阶层的审美趣味。因此,被纳入到下层阶层的审美范围中,“公”的“共同性”要求引发了“自主性”对“公”的挑战;另一方面,邵永斌的“采购员”式的装扮和“下车间方便”的劳动实用性相结合才是“公”所需要的合法性趣味,但“公”所要求的合法(下转第页)(上接第页)性趣味是否能代表“公”内部自主性审美趣味的要求呢?我们顺着丁少纯的模仿线索发现,不仅“姚母”小市民阶级的审美趣味不是丁少纯的追求,“大工程师”邵永斌也是一种审美中介,所要引出的是“国外”西方化的审美标准,这也呼应了姚母对“西服”、“进口货”等物品的欣赏。“国外”的审美标准显然不能被容纳在社会合法性趣味的范畴之中,而且作为一种危险的“自主性”成分对“公”的共同性造成极大地威胁!
然而“父辈”丁海宽对“子”的审美趣味“毛料子西服”本身没有任何质疑,而是引用了世界(共同体内部)“成千上万”的其他人没有衣服穿使“子”丁少纯的享受延后,这种说服不免有些无力。值得注意的是,“父”对“子”的规训在“公”的总体性层面上展开,而“子”的思路却在“自主性”“共同性”中延续,相互错位的两种思路使得“父”的规训效果相当有限。如果“父”无法解释“子”的审美趣味如何属于“私”的范畴得不到“公”总体性要求的认可取得合法性,“父与子”的“代沟”就无法解决,“子”也无法被规训到“公”内部,而且有滑向“私”的危险性。换言之,“毛料子”本身的审美性没有被否认或被符合城市“公”的合法性趣味“蓝布制服”所替代,物与物的冲突没有充分展开,总体性和自主性的矛盾在“公”的内部会一直持续下去。
《创业史》和《千万不要忘记》的写作时间较为相近,两者都在潜意识里透露出城市和乡村的形象。《创业史》中的徐改霞离开了乡村,不仅仅处于“私”的个人出路考虑,也包含了像《山乡巨变》中符贱庚一样,具有支援城市建设的政治性话语支持。也就是说,农村在城乡关系中具有相当的話语权,工农之间差异并没有大到影响乡内部“共同体”成员大量外流的状况,虽然也应考虑到国家在限制城乡流动上采取的种种强硬措施。例如,“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但“上城”远没有改革以后给乡里共同体成员产生的巨大影响。包括在《千万不要忘记中》的作为规训“子”辈的丁爷爷,其农民的身份天然具有一种道德上的优越感和对城市教育和规训的怀疑。我们可以粗糙地说,这一时段的城乡叙事具有一种“农村包围城市”的优越性,城市叙事中的“公”合法性不仅来自于政党政治的意识形态规训,而且来源于为政党政治提供源源不断动力和资源、力量具有强大的乡村伦理道德情感。而改革开放之后,“穷不是社会主义”的强大的动力使城乡的位置翻转,之前尚能被国家意识形态所压制的城乡差异和不平等被暴露出来,城市终于被揭开了表面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了和市场与商品关系相连的利益性关系,“私”的充分膨胀才是此时的主流,而“公”被作为不合时宜的传统美德和落后、保守、农村发生了联系。而从六十年代就开始企图规训的“父与子”的关系重于彻底失控,更多小木匠走上背离了乡村和养育并试图规训他们的“父”走上了“寻父之旅”,而城市里更多“祝同康”将面临被“子”规训或是失去存在价值的地位。从父对子的规训,到子对父的叛离,父与子,公与私,城与乡在这个维度上发生重合和共鸣,将引起我们不断地思考和探究。
注释:①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指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前由行政制度因素建构起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基本特征包括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以及在不同资源配置制度下形成的居民不同的社会身份。见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318-321.
参考文献:
[1] 沟口雄三(日).中国的公与私[M].北京:三联书店,2011:5-43.
[2] 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A].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79.
[3] 丛深.千万不要忘记[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64: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