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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建议将是国家制定中部崛起政策的重要基础,今年7月份国务院将就‘十一五’规划与全国政协协商,我们将以此积极进言献策,以推动中部崛起政策快速出台。”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在中部六省政协“郑州研讨会”结束时如是说。
5月26日下午结束的“郑州研讨会”通过了《六省政协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建议》,提出包括设立中部崛起领导机构、三农和粮食补偿、新型工业化、中部地区财税金融和土地政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商贸流通和现代物流等共八点三十条建议,总报告全面而充实,各省还结合各自省情提出自己的要求。迄今,这个报告在有关促进中部崛起的建议中,是最全面,也是最具体的。这一会议和总报告也被看成是中部六省主动向中央的“进谏”,是中部各省为打破中部政策塌陷窘境的一次主动出手。
中部之急与政策之缓
2004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国家要从政策、资金、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中部积极支持,抓紧研究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这就给中部六省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中部六省要主动研究,提出建议;国家将会参照这些建议,形成最终的政策。这成了郑州六省政协研讨会的契机。
在此之前,国内政界和学界关于中部崛起的讨论和呼吁此起彼伏,中部崛起的决策几次出现在中央领导人的正式报告中,但目前还基本上处于务虚阶段,缺乏推进中部崛起的具体目标、思路和政策措施。环顾四周,东部持续快速发展,西部发展速度超过中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如火如荼,在这种情势下,中部各省都在竭力寻求破解之策。
中部急了!
但为什么要给中部政策?给中部什么样的政策?这一系列的发问,让中部六省在争论中回过神来,从而理性地思考着中部崛起政策的宏观背景和现实可能。
从全局来看,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国家给了中部政策,那么全国四大经济区域都有了优惠政策,这样的优惠政策还能称得上优惠吗? 全国都有相同的优惠政策,等于无政策。更何况,国家的财力能否承受?这是中央高层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难题。但中部对于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中部六省面临的现状堪忧,这也是高层不得不考虑的发展难题。
在这两难的选择中,在中央高层举棋未定之际,中部省份的主动“进谏”可谓明智之举,也十分必要。现在,国家正在研究和编制“十一五”规划,争取把中部崛起战略具体化,并纳入“十一五”规划,无疑是确保这一战略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
当然,中央要出台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还需要考虑和权衡其他几方的利益和发展。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在前期区域政策中的一些弊病不在推进中部崛起中重演。在协调发展时期给予中部什么样的政策,既能让中部崛起同时全国又能协调发展或许是中央政府最为慎重的考量。
中部能得到什么样的政策
依据英国公共管理专家Thomas Dye的观点,公共政策就是政府选择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或者说政府选择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对于促进中部崛起,国家的政策应该在哪些方面有所为?
区域政策的首要功能就是解决区域问题。“中部崛起必须解决六大难题”,华中理工大学中部发展研究中心《中部区域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胡树华和陈丽娜认为,这六大难题是:“三农”问题严重,成为中部经济发展的桎梏;传统工业转换困难,阻碍中部工业化进程;城市化进程缓慢,制约中部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行政区划壁垒突出,区域规模经济难以实现;资源拉空现象严重,中部发展后劲不足;政策效用低,是导致中部塌陷的外生因素。他们所提到的这些制约因素与本次中部六省政协的“郑州研讨会”提出的三十条建议不谋而合。
如果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所说的“这些建议将是国家制定中部崛起政策的重要基础”成立,我们就可以大胆设想,中部崛起政策将会围绕“三农”、工业化和城市化、财税和交通这四大重点制定。
“三农”问题将是制定政策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其直接关系中国政治经济形势的稳定,因此中央异常牵挂。而中部地区正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三农”问题最为集中的区域。因此30条建议中有七条涉及“三农”,占所有建议的近四分之一,远远超过其他七点。据有关专家估计,中央将会有相当多的政策和资金集中解决中部的“三农”问题,着力点将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同时,国家可能会出台一些支持中部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和提高中部城市化水平的政策。“中部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有320万乡村人口转入城镇。与此同时,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逐渐提高,现代化大农业将逐步取代传统农业,中部农业大省有望实现向农业强省的转变。”安徽大学胡燕副教授对《决策》如是说。
中部地区工业基础较好,能源、原材料等资源丰富,在全国的地位不可取代。但是现在中部的老工业基地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负担,在发展中逐渐落伍。有鉴于此,三十条建议中提出了通过工业化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建议,要求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中部在原先工业基础上发展优势产业,把中部地区建设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基地,并支持老工业区的改造和能源型城市的转型。在这方面,中部的期望是享受东北振兴的有关政策。据安徽省政协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丁伯明分析,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央很有可能会有选择性地确定中部的老工业基地实施此项政策。因为,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东北振兴战略,非常明确地说,是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这个“等”字意味深长。
土地是当前各地发展的瓶颈,对中部省份尤为重要。从发展阶段来说,中部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因而要求中央在用地上对中部作出一些灵活变通,不再搞全国一刀切的土地政策,也就成了30条建议中的重点所在。相比较财税和金融方面的要求,这更具现实意义和可能性。
再者,中部要发挥人力和资源优势,承接东部的产业转移,形成一个开放有序的市场,必须建立畅通的交通网络。因此,国家可能会出台支持中部地区加快构建与三大经济区联接的水陆干线网路,加强中部地区省会城市的空港建设,以及支持中部农村地区的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
在“八点三十条”之外,中部各省还有各自要求。河南省要求加大对黄河和淮河流域防洪和污染治理的投入;作为三线建设时期重点老工业基地的湖北,请求纳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范围,享受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同的政策待遇;山西则呼吁把“建设山西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湖南则要求国家加大洞庭湖综合治理的力度。安徽和江西也分别依据省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这些方面将构成中央促进中部崛起政策的核心。而中部政策最终能否落实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落实,关键的是能否及早成立强有力、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而对于这一点,接受《决策》采访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领导,并不乐观。
中部要内外兼修
无一例外,六省的这些要求都是寻求一些外部的政策支持。对于这种日益高涨的政策需求,也有人提出了批评意见。6月11日,《经济日报》发表了《中部崛起:避免四个误区》的文章,作者认为:实施中部崛起首先要避免认识上的误区。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要把中部崛起问题复杂化、理想化、情绪化,甚至政治化。要避免中部崛起战略成为区域之间优惠政策的轮流坐庄行为和带有补偿心理的情绪化要求,成为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又一场讨价还价,成为与其他地区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区域政策的简单攀比。
这对中部无疑是个警示。六省在呼吁中部崛起的概念和要求政策的同时,应保持一份清醒和理智。
在对待国家政策上,中部不能“等、靠、要”!
反观江、浙两省一些地市自上世纪八十年中后期以来的蓬勃发展,他们在当时并没有“等、靠、要”中央的优惠政策,而是立足于本地实际,着力于制度创新,依赖民间和市场的力量,开创了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成就了经济辉煌。目前中部为了加快崛起进程,而力争中央政策,值得冷思考!当然,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的变化,也赋予了中部省份要政策要投资一定的合理性。
中部崛起需要国家“启动”,也需要东部“带动”,但更应靠中部“自动”。中央在政策、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对于改变中部目前在国家分区推进的发展战略中被政策边缘化的困境,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最为根本的是要依靠中部地区自身的努力,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只有内外兼修才能达到至高境界,才能把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和资金使用最优化,发展业绩最大化。
正如胡燕副教授所言:促进中部崛起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支持,而中部也要加快市场化进程的改革,这主要还在于内部的驱动力,建立自我发展机制,增加区域竞争力更是崛起的关键。
5月26日下午结束的“郑州研讨会”通过了《六省政协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建议》,提出包括设立中部崛起领导机构、三农和粮食补偿、新型工业化、中部地区财税金融和土地政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商贸流通和现代物流等共八点三十条建议,总报告全面而充实,各省还结合各自省情提出自己的要求。迄今,这个报告在有关促进中部崛起的建议中,是最全面,也是最具体的。这一会议和总报告也被看成是中部六省主动向中央的“进谏”,是中部各省为打破中部政策塌陷窘境的一次主动出手。
中部之急与政策之缓
2004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国家要从政策、资金、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中部积极支持,抓紧研究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这就给中部六省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中部六省要主动研究,提出建议;国家将会参照这些建议,形成最终的政策。这成了郑州六省政协研讨会的契机。
在此之前,国内政界和学界关于中部崛起的讨论和呼吁此起彼伏,中部崛起的决策几次出现在中央领导人的正式报告中,但目前还基本上处于务虚阶段,缺乏推进中部崛起的具体目标、思路和政策措施。环顾四周,东部持续快速发展,西部发展速度超过中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如火如荼,在这种情势下,中部各省都在竭力寻求破解之策。
中部急了!
但为什么要给中部政策?给中部什么样的政策?这一系列的发问,让中部六省在争论中回过神来,从而理性地思考着中部崛起政策的宏观背景和现实可能。
从全局来看,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国家给了中部政策,那么全国四大经济区域都有了优惠政策,这样的优惠政策还能称得上优惠吗? 全国都有相同的优惠政策,等于无政策。更何况,国家的财力能否承受?这是中央高层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难题。但中部对于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中部六省面临的现状堪忧,这也是高层不得不考虑的发展难题。
在这两难的选择中,在中央高层举棋未定之际,中部省份的主动“进谏”可谓明智之举,也十分必要。现在,国家正在研究和编制“十一五”规划,争取把中部崛起战略具体化,并纳入“十一五”规划,无疑是确保这一战略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
当然,中央要出台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还需要考虑和权衡其他几方的利益和发展。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在前期区域政策中的一些弊病不在推进中部崛起中重演。在协调发展时期给予中部什么样的政策,既能让中部崛起同时全国又能协调发展或许是中央政府最为慎重的考量。
中部能得到什么样的政策
依据英国公共管理专家Thomas Dye的观点,公共政策就是政府选择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或者说政府选择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对于促进中部崛起,国家的政策应该在哪些方面有所为?
区域政策的首要功能就是解决区域问题。“中部崛起必须解决六大难题”,华中理工大学中部发展研究中心《中部区域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胡树华和陈丽娜认为,这六大难题是:“三农”问题严重,成为中部经济发展的桎梏;传统工业转换困难,阻碍中部工业化进程;城市化进程缓慢,制约中部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行政区划壁垒突出,区域规模经济难以实现;资源拉空现象严重,中部发展后劲不足;政策效用低,是导致中部塌陷的外生因素。他们所提到的这些制约因素与本次中部六省政协的“郑州研讨会”提出的三十条建议不谋而合。
如果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所说的“这些建议将是国家制定中部崛起政策的重要基础”成立,我们就可以大胆设想,中部崛起政策将会围绕“三农”、工业化和城市化、财税和交通这四大重点制定。
“三农”问题将是制定政策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其直接关系中国政治经济形势的稳定,因此中央异常牵挂。而中部地区正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三农”问题最为集中的区域。因此30条建议中有七条涉及“三农”,占所有建议的近四分之一,远远超过其他七点。据有关专家估计,中央将会有相当多的政策和资金集中解决中部的“三农”问题,着力点将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同时,国家可能会出台一些支持中部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和提高中部城市化水平的政策。“中部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有320万乡村人口转入城镇。与此同时,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逐渐提高,现代化大农业将逐步取代传统农业,中部农业大省有望实现向农业强省的转变。”安徽大学胡燕副教授对《决策》如是说。
中部地区工业基础较好,能源、原材料等资源丰富,在全国的地位不可取代。但是现在中部的老工业基地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负担,在发展中逐渐落伍。有鉴于此,三十条建议中提出了通过工业化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建议,要求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中部在原先工业基础上发展优势产业,把中部地区建设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基地,并支持老工业区的改造和能源型城市的转型。在这方面,中部的期望是享受东北振兴的有关政策。据安徽省政协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丁伯明分析,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央很有可能会有选择性地确定中部的老工业基地实施此项政策。因为,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东北振兴战略,非常明确地说,是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这个“等”字意味深长。
土地是当前各地发展的瓶颈,对中部省份尤为重要。从发展阶段来说,中部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因而要求中央在用地上对中部作出一些灵活变通,不再搞全国一刀切的土地政策,也就成了30条建议中的重点所在。相比较财税和金融方面的要求,这更具现实意义和可能性。
再者,中部要发挥人力和资源优势,承接东部的产业转移,形成一个开放有序的市场,必须建立畅通的交通网络。因此,国家可能会出台支持中部地区加快构建与三大经济区联接的水陆干线网路,加强中部地区省会城市的空港建设,以及支持中部农村地区的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
在“八点三十条”之外,中部各省还有各自要求。河南省要求加大对黄河和淮河流域防洪和污染治理的投入;作为三线建设时期重点老工业基地的湖北,请求纳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范围,享受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同的政策待遇;山西则呼吁把“建设山西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湖南则要求国家加大洞庭湖综合治理的力度。安徽和江西也分别依据省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这些方面将构成中央促进中部崛起政策的核心。而中部政策最终能否落实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落实,关键的是能否及早成立强有力、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而对于这一点,接受《决策》采访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领导,并不乐观。
中部要内外兼修
无一例外,六省的这些要求都是寻求一些外部的政策支持。对于这种日益高涨的政策需求,也有人提出了批评意见。6月11日,《经济日报》发表了《中部崛起:避免四个误区》的文章,作者认为:实施中部崛起首先要避免认识上的误区。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要把中部崛起问题复杂化、理想化、情绪化,甚至政治化。要避免中部崛起战略成为区域之间优惠政策的轮流坐庄行为和带有补偿心理的情绪化要求,成为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又一场讨价还价,成为与其他地区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区域政策的简单攀比。
这对中部无疑是个警示。六省在呼吁中部崛起的概念和要求政策的同时,应保持一份清醒和理智。
在对待国家政策上,中部不能“等、靠、要”!
反观江、浙两省一些地市自上世纪八十年中后期以来的蓬勃发展,他们在当时并没有“等、靠、要”中央的优惠政策,而是立足于本地实际,着力于制度创新,依赖民间和市场的力量,开创了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成就了经济辉煌。目前中部为了加快崛起进程,而力争中央政策,值得冷思考!当然,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的变化,也赋予了中部省份要政策要投资一定的合理性。
中部崛起需要国家“启动”,也需要东部“带动”,但更应靠中部“自动”。中央在政策、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对于改变中部目前在国家分区推进的发展战略中被政策边缘化的困境,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最为根本的是要依靠中部地区自身的努力,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只有内外兼修才能达到至高境界,才能把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和资金使用最优化,发展业绩最大化。
正如胡燕副教授所言:促进中部崛起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支持,而中部也要加快市场化进程的改革,这主要还在于内部的驱动力,建立自我发展机制,增加区域竞争力更是崛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