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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我国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迈出的一大步,但在其运行过程中却存在着推荐对象过于倾向重点学校、推荐标准不够合理及公众质疑之音强烈等问题,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高考选拔制度约束及制度本身不够细化是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问题的解决对策是扩大推荐对象范围、制定科学推荐标准及完善落实监督机制。
【关键词】校长推荐制 问题 原因 对策
尽管人们对于校长实名推荐制既有支持之声也有反对之音,但它还是在人们的议论声中推行了四年。在这四年时间里,校长实名推荐制在人们的质疑中不断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定预期的效果,但是校长实名推荐制所存在的问题也在推行过程中暴露无遗。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解决,不但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有序推进十分不利,而且还会加剧高考不公平,需引起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过于倾向重点学校
校长实名推荐制是为全国高中毕业生提供一个推荐入学机会的一项自主招生制度,对于每一所高中学校与每一个高中毕业生而言获得推荐名额和校长推荐的机会理应是均等的,然而在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推荐名额分配不均、过于倾向重点学校的问题。在2013年校长实名推荐制实行过程中存在招生对象过于倾向东部重点地区的问题,详见表1和表2。2013年获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有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276所高中。这276所高中共拥有417个推荐名额,其中北京的19所高中就拥有45个推荐名额,占到全国推荐名额总数的10.8%。与此同时,在获得推荐资格的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中学里,有湖南桃源县一中、北京牛栏山一中等一批县级及农村中学以及新疆华山中学、西藏拉萨中学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中学。由此可以看出,2013年度获得“实名推荐”资格的中学严重倾向于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1]
2.推荐标准不够合理
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初衷是给那些学科突出的高中毕业生提供一个推荐上名校的机会,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着推荐标准不够合理的问题,致使这一目标成为空谈。关于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学生的条件,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在2009年11月8日发布的《 北京大学关于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 》上说,“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北京大学推荐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而在2013年11月4日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 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中则提出推荐对象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特长异禀者,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标准)的高中毕业生。[2]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绝大多数校长为了避免社会上的质疑而走上按分数推荐的老路,推荐的学生多是成绩优秀的学生。从叶翠微校长当初提出校长推荐制的设想出发,“实名推荐制”旨在给特殊人才开辟一条升学渠道。很多人也都期待校长们能够推荐一些“怪才”和特殊人才,就像20世纪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不拘一格招揽了罗家伦、张充和、叶曼、钱钟书、朱自清等在某一方面有着特殊天赋的人才一样。然而,在被推荐学生的名单下来以后,所有人发现,这些学生都是学习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的,他们即使是不被推荐也能上一流的高等院校。[3] 的确,“学科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的推荐标准使得校长在推荐学生时不得不考虑学生的分数,造成“唯分数论”的现象的出现。
3.公众质疑之音强烈
校长实名推荐制改革了高考选拔体制的弊端,对于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着公众质疑之音强烈的问题。国内改革采用的惯常路径是,依据自主招生政策设计出各种招生方案,通过试点寻找到有利于合法地发挥高校自主招生权利的、最合法可行的招生录取方式。但是,因为受制于所谓的国情实际和社会舆论,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难免折衷与妥协。[4] 肩负着打破传统高考一考定终生弊端的“重要使命”的校长实名推荐制也同其他教育制度一样,自其颁布之日起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浪网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出来之后,就对广大网友进行了一项调查,在参与讨论的10.8万名网友中,67.5%的网友持反对态度,认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会对多数人产生不公平;24.8%的网友表示支持,觉得“可以弥补高考选拔人才机制不足,发现高素质学生”;另有7.7%的网友表示“不好说”。[5] 近年来,对于现行高考制度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多,而校长实名制是为创新型、拔尖型人才建立的“绿色通道”,是重点大学破冰招生改革的一个善举。然而,为什么公众却普遍反应谨慎,甚至反对之声高于支持之音?问题在于人们对于校长实名推荐制的疑问多于信心。由于公众普遍对校长实名推荐制持质疑的态度,社会公信力不够,这就使得校长实名推荐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举步维艰,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存在的问题归因
1.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校长实名推荐制在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推荐对象过于倾向重点学校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由我国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所造成的。从校长实名推荐制运行至今,在获得“实名推荐”资格的学校中,以城市重点中学居多,并大多集中在沿海省份。而农村中学却很少,少有的几个也是该地区的重点中学,这就造成了推荐只是“优中选优”,并有违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6]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优中择优”的现象,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因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对于学校而言,基础设施的好坏和师资力量的薄弱以及生源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而在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水平较中西部地区经济水平有着天壤之别,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也有着云泥之别,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差距悬殊。因此,中西部地区之所以获得的推荐学校和推荐名额所占比例甚小,就是因为这些地区的学校在申请推荐资格时,其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以及生源质量都无法与东部地区的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得在学校申请推荐资格与分配推荐学生名额时,东部地区会占据绝对优势。这就造成了在分配推荐学校和推荐学生名额时存在过于倾向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的问题。 2.高考选拔制度约束
我国传统高校招生一般是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根据学生考试分数的高低自高至低录取考生。在此过程中,大学与中学在人才培养上缺乏理性对接的渠道,大学只是凭借学生的考试分数进行录取,学生的真实情况如何,大学并不清楚,而作为最了解学生真实情况的中学却没有发言权。[7] 校长实名推荐制正是给特殊人才开辟了一条升学的绿色通道,也为改变这种高校与中学缺乏沟通的现状提供了一个契机。然而,由于高考制度作为一种招生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三十多年,将考试分数作为评价人才的唯一标准的思想也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这就使得校长实名推荐制在运行过程中不得不考虑分数这一因素,在确定推荐标准时不得不考虑学生的考试成绩。试想,如果真的有哪个校长推荐出一个“怪才”来,比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但其他方面都很差,可能很难服众,估计多数人也很难接受。[8] 因此,由于高考选拔制度的约束,分数的硬性规定对于严重偏科的怪才而言仍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门槛,校长推荐制最终也只能凭分荐人,这与高考“凭分取人”的功能无异。[9] 这就使得校长推荐制难以达到其最初的“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不同类型的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的目的。
3.制度本身不够细化
校长推荐制在刚刚提出时并没有对推荐标准作出具体的描述,只是在对招生对象进行定义时提到过,即北京等13个省的综合素质优秀或者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因此,综合素质优秀和学科特长突出可看作是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推荐标准。而2014年的推荐对象则描述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特长异禀者,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标准)的高中毕业生。[10] 从推荐对象的界定中可以看出,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标准是比较模糊的,这种模糊的推荐标准使得校长在推荐学生时有较大的暗箱操作的空间。[11] 此外,在审查申请高中的资格时其标准是什么、获得推荐资格的高中学校如何选拔推荐学生、由谁来选拔推荐学生等问题上也没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公众担心校长实名推荐制会给校长权力寻租制造一个良好的机会,也正是校长实名推荐制里这些模糊的概念和标准使得公众对其普遍持一种质疑的态度。
三、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问题解决策略
1.扩大推荐对象范围
针对校长实名推荐制存在的过于倾向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的问题,首要解决策略就是扩大推荐对象的范围,让贫困地区、非重点中学的学生也享有推荐入学的权利。就目前校长实名推荐制实行现状来看,其招生对象来源主要是重点中学。重点中学可以依靠“实名推荐”资格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进而招收更多更好的学生来发展自己,而普通中学却只能越办越差。为了成为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推荐对象,学生大多往有推荐资格的重点学校挤,使本来就竞争激烈的重点中学竞争更加激烈,走后门、高额择校费等现象更加严重。而没有钱、没有关系的学生只能进入普通中学就读。[12] 那么对于这些普通中学的优秀学生而言怎么才能享有入学推荐权呢?“实名推荐”所体现的公平性又在哪里呢?这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笔者认为,校长推荐制要解决上述实行中产生的问题,就必须扩大推荐对象的范围,改变推荐对象分布不平衡的现状,排除重点中学的影响,让更多的校长和教师参与推荐,让更多的优秀学生享有通过推荐入学的权利,做到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相平衡,以保证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
2.制定科学推荐标准
要改变我国目前校长推荐制运行过程中“唯分数论”的推荐标准,就必须制定完善的推荐标准,保证推荐标准的多元化、科学化。首先,要进一步细化中学推荐学生的可操作性标准,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考生推荐标准。[13] 笔者认为“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具备发展潜能”等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应尽量减少这种欠缺可操作性的标准。在确定推荐标准时,应加大学生日常各方面表现的比重,真正做到德、智、体全面考虑,保证对于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给予相应的推荐制度,力争推荐方式多样化,评价学生方式多元化,切实保证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也享有推荐入学的机会。此外,在制定科学的推荐标准的同时,要加强推荐程序的透明化和公开性,确保推荐自始至终都阳光透明,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力图摆脱高考选拔机制的束缚,实现推荐入学的最大科学化。
3.完善落实监督机制
由于制度本身不够细化,使得社会各界对推荐制的信心不够,公众普遍持质疑的态度,从而致使推荐制发展缓慢,要彻底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完善和落实监督机制。在目前的校长实名推荐制运行过程中,推荐制在实施程序方面不够细化,尚缺乏明确可行的监督机制,这就使得公众担心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助长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出现权力寻租等问题,难以保证推荐制的公平与公正。因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完善和落实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来管理推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况,使人们在对公示有异议时能够有地方申诉;另一方面,要将专门的监督机构和公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力量,使整个推荐工作在阳光下完成,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避免滋生腐败。在实施过程中,促使校长实名推荐制在社会的监督下不断完善推荐标准的科学化、多元化和人性化,使得校长实名推荐制能够真正成为高考制度改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入学选拔机制,从而推动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14]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高校人才选拔制度,是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迈出的一大步,只有正确认识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才能推动校长实名推荐制更好地发展。因此,必须要不断扩大推荐对象的范围,保证教育公平;制定科学的推荐标准,保证推荐程序的公开化;完善和落实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力量,不断解决校长推荐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才能推动校长实名推荐制平稳健康运行,推动高校自主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发展。
【注: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资助项目“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实现路径研究”(编号:12YJC880170);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排斥与流动儿童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编号:2011jytq080)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湖北 黄石,435002)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候选人名单[Z].2013-11-07.
[2][10]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Z].2013-11-04.
[3][5][7]阚仁建.浅析“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公平性与实效性[J].基础教育研究,2011(23).
[4]郑莹,宣力亢.“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J].教育与考试,2011(1).
[6][11][12]郭明富.论九品中正制及其对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启示[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1.
[8]刘海峰.校长推荐制,能否打开另一扇窗[N].中国教育报,2009-12-16.
[9]欧颖.关于高校自主招生中“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反思[J].江苏高教,2012(2).
[13]方泽强.中学校长推荐制的实践与反思[J].湖北招生考试·理论,2012(4).
[14]黄宝权,周洪宇.从美、日的入学推荐制看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0(4).
【关键词】校长推荐制 问题 原因 对策
尽管人们对于校长实名推荐制既有支持之声也有反对之音,但它还是在人们的议论声中推行了四年。在这四年时间里,校长实名推荐制在人们的质疑中不断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定预期的效果,但是校长实名推荐制所存在的问题也在推行过程中暴露无遗。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解决,不但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有序推进十分不利,而且还会加剧高考不公平,需引起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过于倾向重点学校
校长实名推荐制是为全国高中毕业生提供一个推荐入学机会的一项自主招生制度,对于每一所高中学校与每一个高中毕业生而言获得推荐名额和校长推荐的机会理应是均等的,然而在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推荐名额分配不均、过于倾向重点学校的问题。在2013年校长实名推荐制实行过程中存在招生对象过于倾向东部重点地区的问题,详见表1和表2。2013年获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有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276所高中。这276所高中共拥有417个推荐名额,其中北京的19所高中就拥有45个推荐名额,占到全国推荐名额总数的10.8%。与此同时,在获得推荐资格的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中学里,有湖南桃源县一中、北京牛栏山一中等一批县级及农村中学以及新疆华山中学、西藏拉萨中学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中学。由此可以看出,2013年度获得“实名推荐”资格的中学严重倾向于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1]
2.推荐标准不够合理
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初衷是给那些学科突出的高中毕业生提供一个推荐上名校的机会,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着推荐标准不够合理的问题,致使这一目标成为空谈。关于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学生的条件,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在2009年11月8日发布的《 北京大学关于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 》上说,“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北京大学推荐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而在2013年11月4日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 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中则提出推荐对象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特长异禀者,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标准)的高中毕业生。[2]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绝大多数校长为了避免社会上的质疑而走上按分数推荐的老路,推荐的学生多是成绩优秀的学生。从叶翠微校长当初提出校长推荐制的设想出发,“实名推荐制”旨在给特殊人才开辟一条升学渠道。很多人也都期待校长们能够推荐一些“怪才”和特殊人才,就像20世纪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不拘一格招揽了罗家伦、张充和、叶曼、钱钟书、朱自清等在某一方面有着特殊天赋的人才一样。然而,在被推荐学生的名单下来以后,所有人发现,这些学生都是学习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的,他们即使是不被推荐也能上一流的高等院校。[3] 的确,“学科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的推荐标准使得校长在推荐学生时不得不考虑学生的分数,造成“唯分数论”的现象的出现。
3.公众质疑之音强烈
校长实名推荐制改革了高考选拔体制的弊端,对于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着公众质疑之音强烈的问题。国内改革采用的惯常路径是,依据自主招生政策设计出各种招生方案,通过试点寻找到有利于合法地发挥高校自主招生权利的、最合法可行的招生录取方式。但是,因为受制于所谓的国情实际和社会舆论,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难免折衷与妥协。[4] 肩负着打破传统高考一考定终生弊端的“重要使命”的校长实名推荐制也同其他教育制度一样,自其颁布之日起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浪网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出来之后,就对广大网友进行了一项调查,在参与讨论的10.8万名网友中,67.5%的网友持反对态度,认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会对多数人产生不公平;24.8%的网友表示支持,觉得“可以弥补高考选拔人才机制不足,发现高素质学生”;另有7.7%的网友表示“不好说”。[5] 近年来,对于现行高考制度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多,而校长实名制是为创新型、拔尖型人才建立的“绿色通道”,是重点大学破冰招生改革的一个善举。然而,为什么公众却普遍反应谨慎,甚至反对之声高于支持之音?问题在于人们对于校长实名推荐制的疑问多于信心。由于公众普遍对校长实名推荐制持质疑的态度,社会公信力不够,这就使得校长实名推荐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举步维艰,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存在的问题归因
1.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校长实名推荐制在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推荐对象过于倾向重点学校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由我国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所造成的。从校长实名推荐制运行至今,在获得“实名推荐”资格的学校中,以城市重点中学居多,并大多集中在沿海省份。而农村中学却很少,少有的几个也是该地区的重点中学,这就造成了推荐只是“优中选优”,并有违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6]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优中择优”的现象,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因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对于学校而言,基础设施的好坏和师资力量的薄弱以及生源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而在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水平较中西部地区经济水平有着天壤之别,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也有着云泥之别,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差距悬殊。因此,中西部地区之所以获得的推荐学校和推荐名额所占比例甚小,就是因为这些地区的学校在申请推荐资格时,其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以及生源质量都无法与东部地区的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得在学校申请推荐资格与分配推荐学生名额时,东部地区会占据绝对优势。这就造成了在分配推荐学校和推荐学生名额时存在过于倾向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的问题。 2.高考选拔制度约束
我国传统高校招生一般是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根据学生考试分数的高低自高至低录取考生。在此过程中,大学与中学在人才培养上缺乏理性对接的渠道,大学只是凭借学生的考试分数进行录取,学生的真实情况如何,大学并不清楚,而作为最了解学生真实情况的中学却没有发言权。[7] 校长实名推荐制正是给特殊人才开辟了一条升学的绿色通道,也为改变这种高校与中学缺乏沟通的现状提供了一个契机。然而,由于高考制度作为一种招生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三十多年,将考试分数作为评价人才的唯一标准的思想也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这就使得校长实名推荐制在运行过程中不得不考虑分数这一因素,在确定推荐标准时不得不考虑学生的考试成绩。试想,如果真的有哪个校长推荐出一个“怪才”来,比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但其他方面都很差,可能很难服众,估计多数人也很难接受。[8] 因此,由于高考选拔制度的约束,分数的硬性规定对于严重偏科的怪才而言仍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门槛,校长推荐制最终也只能凭分荐人,这与高考“凭分取人”的功能无异。[9] 这就使得校长推荐制难以达到其最初的“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不同类型的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的目的。
3.制度本身不够细化
校长推荐制在刚刚提出时并没有对推荐标准作出具体的描述,只是在对招生对象进行定义时提到过,即北京等13个省的综合素质优秀或者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因此,综合素质优秀和学科特长突出可看作是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推荐标准。而2014年的推荐对象则描述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特长异禀者,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标准)的高中毕业生。[10] 从推荐对象的界定中可以看出,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标准是比较模糊的,这种模糊的推荐标准使得校长在推荐学生时有较大的暗箱操作的空间。[11] 此外,在审查申请高中的资格时其标准是什么、获得推荐资格的高中学校如何选拔推荐学生、由谁来选拔推荐学生等问题上也没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公众担心校长实名推荐制会给校长权力寻租制造一个良好的机会,也正是校长实名推荐制里这些模糊的概念和标准使得公众对其普遍持一种质疑的态度。
三、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问题解决策略
1.扩大推荐对象范围
针对校长实名推荐制存在的过于倾向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的问题,首要解决策略就是扩大推荐对象的范围,让贫困地区、非重点中学的学生也享有推荐入学的权利。就目前校长实名推荐制实行现状来看,其招生对象来源主要是重点中学。重点中学可以依靠“实名推荐”资格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进而招收更多更好的学生来发展自己,而普通中学却只能越办越差。为了成为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推荐对象,学生大多往有推荐资格的重点学校挤,使本来就竞争激烈的重点中学竞争更加激烈,走后门、高额择校费等现象更加严重。而没有钱、没有关系的学生只能进入普通中学就读。[12] 那么对于这些普通中学的优秀学生而言怎么才能享有入学推荐权呢?“实名推荐”所体现的公平性又在哪里呢?这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笔者认为,校长推荐制要解决上述实行中产生的问题,就必须扩大推荐对象的范围,改变推荐对象分布不平衡的现状,排除重点中学的影响,让更多的校长和教师参与推荐,让更多的优秀学生享有通过推荐入学的权利,做到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相平衡,以保证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
2.制定科学推荐标准
要改变我国目前校长推荐制运行过程中“唯分数论”的推荐标准,就必须制定完善的推荐标准,保证推荐标准的多元化、科学化。首先,要进一步细化中学推荐学生的可操作性标准,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考生推荐标准。[13] 笔者认为“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具备发展潜能”等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应尽量减少这种欠缺可操作性的标准。在确定推荐标准时,应加大学生日常各方面表现的比重,真正做到德、智、体全面考虑,保证对于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给予相应的推荐制度,力争推荐方式多样化,评价学生方式多元化,切实保证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也享有推荐入学的机会。此外,在制定科学的推荐标准的同时,要加强推荐程序的透明化和公开性,确保推荐自始至终都阳光透明,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力图摆脱高考选拔机制的束缚,实现推荐入学的最大科学化。
3.完善落实监督机制
由于制度本身不够细化,使得社会各界对推荐制的信心不够,公众普遍持质疑的态度,从而致使推荐制发展缓慢,要彻底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完善和落实监督机制。在目前的校长实名推荐制运行过程中,推荐制在实施程序方面不够细化,尚缺乏明确可行的监督机制,这就使得公众担心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助长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出现权力寻租等问题,难以保证推荐制的公平与公正。因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完善和落实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来管理推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况,使人们在对公示有异议时能够有地方申诉;另一方面,要将专门的监督机构和公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力量,使整个推荐工作在阳光下完成,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避免滋生腐败。在实施过程中,促使校长实名推荐制在社会的监督下不断完善推荐标准的科学化、多元化和人性化,使得校长实名推荐制能够真正成为高考制度改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入学选拔机制,从而推动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14]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高校人才选拔制度,是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迈出的一大步,只有正确认识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才能推动校长实名推荐制更好地发展。因此,必须要不断扩大推荐对象的范围,保证教育公平;制定科学的推荐标准,保证推荐程序的公开化;完善和落实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力量,不断解决校长推荐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才能推动校长实名推荐制平稳健康运行,推动高校自主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发展。
【注: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资助项目“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实现路径研究”(编号:12YJC880170);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排斥与流动儿童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编号:2011jytq080)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湖北 黄石,435002)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候选人名单[Z].2013-11-07.
[2][10]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Z].2013-11-04.
[3][5][7]阚仁建.浅析“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公平性与实效性[J].基础教育研究,2011(23).
[4]郑莹,宣力亢.“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J].教育与考试,2011(1).
[6][11][12]郭明富.论九品中正制及其对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启示[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1.
[8]刘海峰.校长推荐制,能否打开另一扇窗[N].中国教育报,2009-12-16.
[9]欧颖.关于高校自主招生中“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反思[J].江苏高教,2012(2).
[13]方泽强.中学校长推荐制的实践与反思[J].湖北招生考试·理论,2012(4).
[14]黄宝权,周洪宇.从美、日的入学推荐制看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