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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6日)沪财发[2020]4号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收入的收缴和使用管理,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37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13]22号)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共同制订了《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收人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