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伴随着全国高校财务改革的浪潮,一些高校正在对其所出现的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正。与此同时,中西部民族地区的高校中,也反映出若干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如预算管理的编制、执行、监督与反馈等等。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部分数据,总结出民族地区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推动更多学者的深入探讨。
关键词:民族地区;预算管理;问题探讨
一、引言
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案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全票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吹响了我国高校预算改革的号角,部分东部地区的高校已经着手进行改革,以北大、清华、上交大为代表。但中西部的高校仍然在总结反思自己的问题,这也是本文的重要出发点。
二、出现的若干问题
事实上,国内绝大多数高校的预算管理存在相差无几的问题,但民族地区由于整个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较为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也相对较差,在这些问题上就表现得更加突出。
(一)预算管理中行政化的作用比较明显
民族地区多处于我国的边疆地区,维护边疆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影响了民族地区从上至下更多的重视政治化的工作,这也波及了民族地区高校的组织结构。笔者所处的高校,在国家没有提出改革前,学院财务处的正职领导就相当于正处级干部,而这些干部多出身于政治工作,在财务工作中的经验比较有限,就可能影响财务中预算管理决策的失准。再者,涉及到高校大量的科研经费管理,预算编制,都会考验预算管理所属部门主管领导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行政化的色彩可能会促使权力欲望的膨胀,进而影响高校的预算管理,最终制约高校财务健康发展。
(二)“预算”一职有岗无室,作用局限
在我国,大多数学校依旧没有足够的重视预算管理职能,基本上认为该职能就是向财政申请教育拨款等,民族地区的高校更是如此。笔者通过翻阅相关文献,搜集部分民族高校的财务部门人员组织架构,发现其中90%以上的高校未开设单独的预算科室,设置预算会计一职的高校也很少,也就是说“预算”一职只是有岗位,而并没有相应的科室,即“有岗无室”。其中,多数民族地区高校多以财务部门中高层领导进行预算编制,而中高层领导又多是有行政审批权力的行政干部,工作较忙,没有充足的时间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无法全面了解编制预算的依据,最终限制了预算编制的可靠性,也很大程度上拘束了预算这一岗位的作用和职能。
(三)预算的编制方法略滞后,执行效果较差
现在国际上通用的预算编制方法是零基预算法结合绩效预算法,而我国大多是增量预算法,少部分高校的某些科研项目使用了零基预算法。民族地区的高校一般采用增量预算法,明年的预算编制以今年的预算执行为基准,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可能促成职务犯罪。增量预算法带来的逐年递增高校财务预算,虽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校的发展,但更多的是反向的负面作用。采用这一预算编制方法,过量的资金涌入高校,高校可能盲目的进行扩建工程,上马各种项目,务虚而忽视实在的效益,搞一些实际意义并不大的形象工程,机械的完成预算中罗列的任务。再者,很多高校并未编制中长期预算,即使编制也是利用增量预算法的盲目叠加,很少与学校的发展战略进行结合考虑。种种迹象表明,相对落后的增量预算法,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更影响了预算执行的效果,无法掌控预算的执行进度,安排预算的完整执行,最终既损失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又降低了预算执行的合理性。
(四)尚未进行有效的预算公开,未引入绩效预算评价体系
预算公开一直是我国预算的难题。有效的预算公开,既能体现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又能加强外部监督的作用。由于多数预算中的财务数据涉及到高校的机密问题,所以高校预算公开一直没能全面普及。民族地区的高校,因为种种外部和内部的原因,预算公开更是相当滞后。笔者登录部分高校财务部门主页,大多看不到预算公开的信息,也有学者研究过这方面的现状,“211”工程院校的110多所学校在“是否公开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调查中,打分零分的超过95%,剩下的不到5%也只是公布一些皮毛的信息。还有,绝大多数高校也没有引入绩效预算评价体系,这一般基于绩效预算法的使用,但也可以单独使用。我国高校目前还是以对预算的投入作为绩效考核标准,而正规的应该是以预算的执行结果为绩效考核标准。就这样基本的考核标准,我国高校采用的也是少之又少。
(五)预算编制与执行问责较难
我国的政府预算和企业预算,都逐步开始加入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问责处罚方式,而高校中更是没有涉及。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逐步推进,部分高校也揪出了一批不法官员,简单分析一下,落马的多为后勤岗位或是与财务部门相关的岗位,这也为高校的改革敲响了警钟。笔者翻阅大量的现有资料,几乎没有看到针对高校预算编制与执行问责的条款,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制度漏洞。尽管部分高校进行了初步改革,但对于这样出现的责任,多采用简单的行政处分进行处理,既没有形成明显的震慑力,也不利于健全和完善整个财务制度体系。
当然,民族地区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上述罗列的是其中最典型的一部分,而且这几个问题之间也相互有关联。没有开设相应的预算科室,影响了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和执行,造成了相对混乱的预算管理体系,导致预算信息无法全面有效的公开,外部监督者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利,对预算编制者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这样的环环相扣,彼此影响,最终使得部分民族地区高校的预算管理问题可能陷入恶性循环陷阱。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民族地区高校预算管理存在问题的罗列和分析,旨在推动各方面学者增加多该问题的关注与探讨。民族地区高校作为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动力源,必须积极进行科学有效的改革,而高校中的预算管理工作作为高校发展最为重要的一环,更成为了改革的重中之重。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查阅相关资料,也结合一些成功的改革经验,建议民族地区高校紧跟全国高校改革步伐,采取合适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推动预算管理问题的解决。大致可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成立专门的预算编制委员会,挑选二级学院、校财务部门、校领导办公室的人员组成,保证预算编制的全面性;二是尝试引入新的预算编制方法,先在一些相对独立的科研项目和课题上进行实践,保证使用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并对使用过程和结果进行探讨,不断修正,以便后期的推广;三是逐步推动预算规划的中长期发展,尝试编制中长期预算,结合高校的长期发展战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同时引入人事考核的绩效评价,激发预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预算执行的考核与评价;四是积极响应国家改革的号召,逐步尝试公开预算的执行情况信息,保证外部监督的有效性。总而言之,不断的尝试从外部和自身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保持方法的科学性,保证预算人员的专业性,保障制度的健全完整,民族地区的预算管理问题终将得到妥善解决。(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杜育红.关于高等学校预算管理的几点思考[J].教育财会研究,2009年4月,(2):20-24.
[2] 乔春华.我国高校预算存在10大问题的理论思考[J].教育财会研究,2013年8月,(4):30-38.
关键词:民族地区;预算管理;问题探讨
一、引言
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案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全票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吹响了我国高校预算改革的号角,部分东部地区的高校已经着手进行改革,以北大、清华、上交大为代表。但中西部的高校仍然在总结反思自己的问题,这也是本文的重要出发点。
二、出现的若干问题
事实上,国内绝大多数高校的预算管理存在相差无几的问题,但民族地区由于整个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较为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也相对较差,在这些问题上就表现得更加突出。
(一)预算管理中行政化的作用比较明显
民族地区多处于我国的边疆地区,维护边疆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影响了民族地区从上至下更多的重视政治化的工作,这也波及了民族地区高校的组织结构。笔者所处的高校,在国家没有提出改革前,学院财务处的正职领导就相当于正处级干部,而这些干部多出身于政治工作,在财务工作中的经验比较有限,就可能影响财务中预算管理决策的失准。再者,涉及到高校大量的科研经费管理,预算编制,都会考验预算管理所属部门主管领导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行政化的色彩可能会促使权力欲望的膨胀,进而影响高校的预算管理,最终制约高校财务健康发展。
(二)“预算”一职有岗无室,作用局限
在我国,大多数学校依旧没有足够的重视预算管理职能,基本上认为该职能就是向财政申请教育拨款等,民族地区的高校更是如此。笔者通过翻阅相关文献,搜集部分民族高校的财务部门人员组织架构,发现其中90%以上的高校未开设单独的预算科室,设置预算会计一职的高校也很少,也就是说“预算”一职只是有岗位,而并没有相应的科室,即“有岗无室”。其中,多数民族地区高校多以财务部门中高层领导进行预算编制,而中高层领导又多是有行政审批权力的行政干部,工作较忙,没有充足的时间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无法全面了解编制预算的依据,最终限制了预算编制的可靠性,也很大程度上拘束了预算这一岗位的作用和职能。
(三)预算的编制方法略滞后,执行效果较差
现在国际上通用的预算编制方法是零基预算法结合绩效预算法,而我国大多是增量预算法,少部分高校的某些科研项目使用了零基预算法。民族地区的高校一般采用增量预算法,明年的预算编制以今年的预算执行为基准,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可能促成职务犯罪。增量预算法带来的逐年递增高校财务预算,虽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校的发展,但更多的是反向的负面作用。采用这一预算编制方法,过量的资金涌入高校,高校可能盲目的进行扩建工程,上马各种项目,务虚而忽视实在的效益,搞一些实际意义并不大的形象工程,机械的完成预算中罗列的任务。再者,很多高校并未编制中长期预算,即使编制也是利用增量预算法的盲目叠加,很少与学校的发展战略进行结合考虑。种种迹象表明,相对落后的增量预算法,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更影响了预算执行的效果,无法掌控预算的执行进度,安排预算的完整执行,最终既损失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又降低了预算执行的合理性。
(四)尚未进行有效的预算公开,未引入绩效预算评价体系
预算公开一直是我国预算的难题。有效的预算公开,既能体现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又能加强外部监督的作用。由于多数预算中的财务数据涉及到高校的机密问题,所以高校预算公开一直没能全面普及。民族地区的高校,因为种种外部和内部的原因,预算公开更是相当滞后。笔者登录部分高校财务部门主页,大多看不到预算公开的信息,也有学者研究过这方面的现状,“211”工程院校的110多所学校在“是否公开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调查中,打分零分的超过95%,剩下的不到5%也只是公布一些皮毛的信息。还有,绝大多数高校也没有引入绩效预算评价体系,这一般基于绩效预算法的使用,但也可以单独使用。我国高校目前还是以对预算的投入作为绩效考核标准,而正规的应该是以预算的执行结果为绩效考核标准。就这样基本的考核标准,我国高校采用的也是少之又少。
(五)预算编制与执行问责较难
我国的政府预算和企业预算,都逐步开始加入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问责处罚方式,而高校中更是没有涉及。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逐步推进,部分高校也揪出了一批不法官员,简单分析一下,落马的多为后勤岗位或是与财务部门相关的岗位,这也为高校的改革敲响了警钟。笔者翻阅大量的现有资料,几乎没有看到针对高校预算编制与执行问责的条款,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制度漏洞。尽管部分高校进行了初步改革,但对于这样出现的责任,多采用简单的行政处分进行处理,既没有形成明显的震慑力,也不利于健全和完善整个财务制度体系。
当然,民族地区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上述罗列的是其中最典型的一部分,而且这几个问题之间也相互有关联。没有开设相应的预算科室,影响了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和执行,造成了相对混乱的预算管理体系,导致预算信息无法全面有效的公开,外部监督者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利,对预算编制者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这样的环环相扣,彼此影响,最终使得部分民族地区高校的预算管理问题可能陷入恶性循环陷阱。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民族地区高校预算管理存在问题的罗列和分析,旨在推动各方面学者增加多该问题的关注与探讨。民族地区高校作为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动力源,必须积极进行科学有效的改革,而高校中的预算管理工作作为高校发展最为重要的一环,更成为了改革的重中之重。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查阅相关资料,也结合一些成功的改革经验,建议民族地区高校紧跟全国高校改革步伐,采取合适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推动预算管理问题的解决。大致可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成立专门的预算编制委员会,挑选二级学院、校财务部门、校领导办公室的人员组成,保证预算编制的全面性;二是尝试引入新的预算编制方法,先在一些相对独立的科研项目和课题上进行实践,保证使用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并对使用过程和结果进行探讨,不断修正,以便后期的推广;三是逐步推动预算规划的中长期发展,尝试编制中长期预算,结合高校的长期发展战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同时引入人事考核的绩效评价,激发预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预算执行的考核与评价;四是积极响应国家改革的号召,逐步尝试公开预算的执行情况信息,保证外部监督的有效性。总而言之,不断的尝试从外部和自身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保持方法的科学性,保证预算人员的专业性,保障制度的健全完整,民族地区的预算管理问题终将得到妥善解决。(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杜育红.关于高等学校预算管理的几点思考[J].教育财会研究,2009年4月,(2):20-24.
[2] 乔春华.我国高校预算存在10大问题的理论思考[J].教育财会研究,2013年8月,(4):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