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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依据现实情况,对律师和法官的关系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分类,包括平等关系、斗争关系和相互利用关系,“律师行贿法官受贿”只是律师和法官关系中的一种极端表现,然后分析了形成上述关系的因素,单向度地从律师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平等关系,律师应该坚守的两点:尊重事实和信仰法律,最后以道德的视角分析了律师坚守职业操守的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