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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内容,所以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针对索赔产生的原因,索赔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程索赔的预防和处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索赔;索赔原因;索赔程序;索赔的预防和处理
1.绪论
1.1前言: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现状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他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常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而不是无理争取。
现阶段,企业施工索赔概念普遍存在认识模糊,理解偏差,甚至错误的现象。索赔经验与索赔理念不成熟。对索赔风险认识不足。施工索赔意识薄弱、没有建立科学的施工索赔业务管理制度。
1.2研究方法:
本文在研究方法商有以下特点:第一、综合性分析与归纳和结合。本文试图从索赔的原因分析出索赔的解决方法。第二、实证分析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研究出现索赔事件时,计算方法仅索赔的程序。
2.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2.1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权利要求。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索赔”可以是双向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但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少,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得方式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
工程索赔的分类:
2.2.1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定义索赔。
2.2.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可将工程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2.2.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中止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
2.2.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索赔又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索赔的成立条件和必要性
3.1索赔的成立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的约定不属于承包人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3.2索赔的必要性
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有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和再分配。索赔是晚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索赔是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4.索赔产生的原因、可能发生索赔机会和索赔面临的困难
4.1索赔产生的原因有多种多样。
施工环境的多变性和特殊性,施工合同的多样性和理解的差异性,施工建设主体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4.2施工单位的索赔管理就是要预测索赔机会。
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有: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以及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4.3索赔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
合同中“不限于此”这四个字阻碍了索赔的进展。业主经常以不限于此为借口搪塞,认为“所有施工内容都包含在里面,所有的施工事项的费用都含在里面,实际施工过程中不仅会有增加,同样也会减少,总的价格是不变的。”实际合同范围的界定太费时间。进度和索赔谈判事件错位,施工单位很无奈。索赔项目价格的确定原则不统一、不公平。索赔款项不能及时结算,施工单位垫付时间长。谈判地位不平等,业主处于强势,施工方处于劣势。
5.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5.1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5.1.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1.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适用法律和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使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3)相关证据 A、证据是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在企业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和自身的权利。但这一些必须依法进行。
B.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验笔录。
C,在工程索赔中的证据
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其它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
来往信件。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人的答复信等。
各种会谈纪要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
工程照片
气候报告
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
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5.2建设工程的索赔程序
5.2.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5.2.2报送索赔资料
在索赔通知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5.2.3工程师答复
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或证据。
5.2.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为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2.5持续索赔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的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5.2.6仲裁与诉讼
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5.3索赔文件的编制方法
5.3.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5.3.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5.3.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如果说合同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
5.3.4证据部分
要注意引用每个证据的效率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辅以文字说明,或辅以确认件。
6.索赔的计算及索赔款的支付
6.1工程索赔的计算及索赔款的支付
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的计算。①实际费用法,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发包人要求费用补偿。②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按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③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下,对其索赔项目进行的修改和调整。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比例计算法:①对于已知工作工程延期的时间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②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作量的价格计算公式为:工程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索赔款的支付: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7.索赔的策略、技巧、加强索赔管理的措施
7.1索赔的策略、技巧:
①主动创造索赔机会。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②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③主动配合搞好项目管理工作。承包人应认真地按设计、合同、施工规范及工程变更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努力克服特殊风险或人力不可抗御的天灾引起的施工困难,减少不利的施工干扰对业主可能带来的损失,令业主和工程师满意,这是索赔得以成功的基础条件。承包人良好的履约表现,还具有防患业主反索赔的意义。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監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7.2加强施工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效益的措施:
7.2.1设置施工索赔管理机构。
组建强有力的索赔专门机构和人员等,负责对公司各工程施工项目的索赔工作统一指导和协调。将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之中,创造各种有利的索赔机会,选择合适的索赔时机,为将来的索赔作好准备,从而规范索赔行为,合理处理索赔业务。
7.2.2加强对施工索赔人员的培养,提高业务能力。
施工索赔对专业人才有很高的要求,既要求索赔人员具备丰富的工程技术知识与实际施工经验,又要求索赔人员通晓工程管理、财会、法律与合同知识等,使得所提出的施工索赔具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并且在索赔谈判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巧性,使索赔的最终解决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
7.2.3加强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施工索赔行为严格按照索赔程序工作。
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是索赔成功的保证,也是索赔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熟悉和掌握施工索赔依据。收集施工索赔证据。遵循施工索赔的程序。注重施工索赔的防范。为了防止在施工时发生索赔或当索赔发生时能公开合理地处理,应在以下各方面给予充分注意:①做好施工记录。②保存好证据。要建立一套资料管理系统,保存的资料必须完整并且应是原件。
8.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耿耀坤.浅谈工程的施工索赔.山西建筑[J].2004,(7),86-87.
[2]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山西建筑[J].2004,(7),77-78.
[3]邬媛,殷焕武.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6,(3).
[4]马南,张国兴韩英爱、工程造价管理[J]2009.7.
[5]王早生,全国一级建造师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005.
[6]李惠民.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出版社2007.
[7]王耀东.浅谈施工中的索赔问题[J]2004.(7)86-87.
关键词:建设工程索赔;索赔原因;索赔程序;索赔的预防和处理
1.绪论
1.1前言: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现状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他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常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而不是无理争取。
现阶段,企业施工索赔概念普遍存在认识模糊,理解偏差,甚至错误的现象。索赔经验与索赔理念不成熟。对索赔风险认识不足。施工索赔意识薄弱、没有建立科学的施工索赔业务管理制度。
1.2研究方法:
本文在研究方法商有以下特点:第一、综合性分析与归纳和结合。本文试图从索赔的原因分析出索赔的解决方法。第二、实证分析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研究出现索赔事件时,计算方法仅索赔的程序。
2.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2.1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权利要求。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索赔”可以是双向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但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少,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得方式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
工程索赔的分类:
2.2.1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定义索赔。
2.2.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可将工程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2.2.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中止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
2.2.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索赔又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索赔的成立条件和必要性
3.1索赔的成立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的约定不属于承包人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3.2索赔的必要性
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有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和再分配。索赔是晚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索赔是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4.索赔产生的原因、可能发生索赔机会和索赔面临的困难
4.1索赔产生的原因有多种多样。
施工环境的多变性和特殊性,施工合同的多样性和理解的差异性,施工建设主体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4.2施工单位的索赔管理就是要预测索赔机会。
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有: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以及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4.3索赔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
合同中“不限于此”这四个字阻碍了索赔的进展。业主经常以不限于此为借口搪塞,认为“所有施工内容都包含在里面,所有的施工事项的费用都含在里面,实际施工过程中不仅会有增加,同样也会减少,总的价格是不变的。”实际合同范围的界定太费时间。进度和索赔谈判事件错位,施工单位很无奈。索赔项目价格的确定原则不统一、不公平。索赔款项不能及时结算,施工单位垫付时间长。谈判地位不平等,业主处于强势,施工方处于劣势。
5.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5.1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5.1.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1.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适用法律和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使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3)相关证据 A、证据是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在企业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和自身的权利。但这一些必须依法进行。
B.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验笔录。
C,在工程索赔中的证据
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其它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
来往信件。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人的答复信等。
各种会谈纪要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
工程照片
气候报告
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
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5.2建设工程的索赔程序
5.2.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5.2.2报送索赔资料
在索赔通知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5.2.3工程师答复
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或证据。
5.2.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为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2.5持续索赔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的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5.2.6仲裁与诉讼
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5.3索赔文件的编制方法
5.3.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5.3.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5.3.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如果说合同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
5.3.4证据部分
要注意引用每个证据的效率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辅以文字说明,或辅以确认件。
6.索赔的计算及索赔款的支付
6.1工程索赔的计算及索赔款的支付
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的计算。①实际费用法,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发包人要求费用补偿。②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按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③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下,对其索赔项目进行的修改和调整。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比例计算法:①对于已知工作工程延期的时间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②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作量的价格计算公式为:工程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索赔款的支付: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7.索赔的策略、技巧、加强索赔管理的措施
7.1索赔的策略、技巧:
①主动创造索赔机会。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②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③主动配合搞好项目管理工作。承包人应认真地按设计、合同、施工规范及工程变更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努力克服特殊风险或人力不可抗御的天灾引起的施工困难,减少不利的施工干扰对业主可能带来的损失,令业主和工程师满意,这是索赔得以成功的基础条件。承包人良好的履约表现,还具有防患业主反索赔的意义。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監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7.2加强施工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效益的措施:
7.2.1设置施工索赔管理机构。
组建强有力的索赔专门机构和人员等,负责对公司各工程施工项目的索赔工作统一指导和协调。将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之中,创造各种有利的索赔机会,选择合适的索赔时机,为将来的索赔作好准备,从而规范索赔行为,合理处理索赔业务。
7.2.2加强对施工索赔人员的培养,提高业务能力。
施工索赔对专业人才有很高的要求,既要求索赔人员具备丰富的工程技术知识与实际施工经验,又要求索赔人员通晓工程管理、财会、法律与合同知识等,使得所提出的施工索赔具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并且在索赔谈判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巧性,使索赔的最终解决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
7.2.3加强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施工索赔行为严格按照索赔程序工作。
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是索赔成功的保证,也是索赔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熟悉和掌握施工索赔依据。收集施工索赔证据。遵循施工索赔的程序。注重施工索赔的防范。为了防止在施工时发生索赔或当索赔发生时能公开合理地处理,应在以下各方面给予充分注意:①做好施工记录。②保存好证据。要建立一套资料管理系统,保存的资料必须完整并且应是原件。
8.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耿耀坤.浅谈工程的施工索赔.山西建筑[J].2004,(7),86-87.
[2]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山西建筑[J].2004,(7),77-78.
[3]邬媛,殷焕武.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6,(3).
[4]马南,张国兴韩英爱、工程造价管理[J]2009.7.
[5]王早生,全国一级建造师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005.
[6]李惠民.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出版社2007.
[7]王耀东.浅谈施工中的索赔问题[J]2004.(7)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