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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职业规划就是对自身性格、气质特征,以及职业目标等因素进行全面剖析与定位的过程。作为"特殊人群"的预备法官,制定出切实有效、符合自身特点的职业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有利于自身的进步与成长,更有助于提高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在准确分析自身气质特点后,定位成为一名专家型法官,应是每位青年预备法官的终极奋斗目标。
关键词:预备法官;职业规划;性格特点;气质特点;专家型法官
所谓预备法官,又称为法官预备人选,通常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时又通过国家统一招录考试的法院系统公务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的人员。预备法官,通常是法官任命之前的一个阶段。在各级法院的实际工作中,通常在各业务庭承担书记员的工作。
现代社会,每一个职场人都需要有自己的职业规划。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预备法官,通常是刚刚进入公务员队伍不久的"新人",更需要系统而严谨的职业规划与设计。
一、职业规划的内涵
所谓职业规划,是职业生涯规划的简称,就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进行持续的系统的计划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在一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设计并实现个人合理的职业生涯,对自己一生中所承担的历程进行预期和计划。[1]
一般而言,职业规划包括以下内容:确定个体理想生存状态;了解个体各个方面的素质特征和不可改变的社会现实环境;修订理想状态为可行的目标;确定职业兴趣、理想职位和适宜工作氛围;确定达到理想职业的可行性路线,制定短、中、长期职业规划;确定目前状态和目标之间的差距,寻找切入点,开始执行职业生涯规划;阶段性小结、反思,并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设计进行科学的修订。
二、预备法官进行职业规划的意义
简单而已,职业规划的意义在于选择什么样的行业,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进入什么样的组织,想达到什么样的成就。
从微观的角度看,预备法官进行职业规划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切实有效的、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规划,不仅可以正确认识自身个性特点、发现自身优势与潜质,更能扬长避短,不断提高自身职场竞争力。
其次,可以增加成功的可能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有效可行的职业规划不仅可以帮助自身准确定位,还可以不断修正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更能制定较为完善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与规划。尤其在职业进程不顺的时候,可以及时调适自身心理状态跟工作状态,从而为最终职业理想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再次,可以及时排除干扰因素。职业规划的制定与完成,一般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淀与思考、对自身的分析与认知,以及对发展方向的定位与抉择。现实生活中充斥着各种选择、纷扰甚至诱惑。也只有在坚定了方向与目标后,才不会轻易地改变与动摇,更不会被其他外在因素所扰、所惑,从而更加脚踏实地、更加高效的专注于自己的专攻与方向。
最后,可以节约时间成本。现实生活中,一部分年轻人因没有做好前期的职业规划,待进入法院后才发现无法胜任审判工作、无法融入法院的大环境。他们或改行当律师,亦或跳槽到其他党政机关。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所有报考法院系统的公务员以及预备法官,只有本着对自己和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视、仔细分析自身的目标理性与性格特点,在录用以及任命之前做出理性、务实、符合自身特点的职业规划。这样不仅可以帮助自己少走弯路,更能够避免在行业之间频繁跳槽,减少在时间和精力上的不必要浪费。
当然,也不排除少部分人是出于私心与私利。他们往往借助法院的职权与平台,趁机锻炼自己、增长才干,丰满自己的羽翼。待时机成熟后,通过跳槽、转行的方式,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至于此种情况,也建议组织部门在选拔录用相关人员之前,对预备法官的心理倾向与职业匹配度进行严格把关,从而避免事后的人才流失。
三、职业规划的具体进程
职业规划的过程,其实就是对自身性格、气质特征,以及职业目标等因素进行全面剖析与定位的过程。
(一)正确分析自身性格特点
性格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形成稳定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性格不仅影响着一个人的婚姻家庭与生活状况,也影响这个人的职业取向与职业发展。在职业生涯的设计过程中,应当充分考量自身性格与所从事职业的契合度。
美国的心理学家将人的个性分成四种类型。即,活泼型、力量型、完美型以及平和型。活泼型的人喜欢与人交往,热情助人,感情外露,害怕孤独,做事情绪化强,通常缺少耐心与毅力,一般较适合从事与人交往或富于变化的工作;力量型的人喜欢实干,精力充沛,充满自信,理智果断,做事效率高,以我为主,相对较固执、缺乏同情心,一般较适合从事具有挑战性或竞争性的工作;完美型的人喜欢思考,注重细节,善于分析,有责任感,做事计划性强;而和平型的人性格低调,容易相处,平静而富有耐心,不易生气,善于面对压力,会妥善处理冲突等。
大部分人都是几种性格的混合。但通常而言,具有完美型和和平型性格的人较适合从事法官职业。
(二)正确分析自身气质特点
职业规划的初期,每个规划者都应理性分析自己的性格与气质因素。气质这个概念最早是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提出来的,后来罗马医生盖伦作了梳理。他们认为,人有四种体液--血液、粘液、黄胆汁和黑胆汁。这四种体液在每个人体内所占比例不同,从而确定了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抑郁质四种类型。[2]
胆汁质的人热情、直爽、精力旺盛,脾气急躁,易动感情,具有外向型。多血质的人大都活泼好动、热情、敏感,反应速度快,喜欢与人交往,具有外向型。抑郁质的人反应相对迟缓,感情细腻,做事谨慎小心,观察力敏锐,善于察觉他人不易察觉的秋毫细末,具有内倾型。粘液质的人偏安静、稳重,情感不轻易外露,沉默寡言,善于忍耐,注意力不易转移,具有内倾性。 气质是人们的个性中最稳定的因素,气质类型对职业生活影响也较为重大。每种气质类型都有其相对适应的职业范围。气质类型是选拔录用飞行员、警察、检察官、法官等特殊职业的重要考量因素。
对于法官职业,粘液质的人相对适合。因为粘液质的人具有较强的自我克制能力,能够埋头苦干、不易分心,具有因循守旧的倾向。并且粘液质的人做事有条不紊、沉着冷静,对耐受性较高的工作相对较适合。[3]
相比其他几种气质特点,粘液质的人较适合担任法官。但需要指出的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法官的气质并不专属于任何典型的类型。一个优秀法官的气质应当是复合型的。比如,稳重而不沉郁、智力活跃而不粗枝大叶、富有激情而不感情用事、果断而不武断等。因此,法官的气质应是以粘液质的性格特征为基础,同其他优良气质的有机组合。
(三)以专家型法官作为职业发展的目标
在理性分析完自身的性格、气质特点后,需准确定位自身职业发展的目标与方向。成为一名专家型的法官,是法官职业发展的最终目标。
"专家"不同于"新手"。通常而言,专家具有以下特征:专家主要在其所从事的领域内表现出色;能够在其所从事的领域内知觉大量有意义的模型;反应敏捷,能够快捷的操作该领域的技能,更快更好的解决问题;有非凡的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能力;会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分析问题质的方面;具有高度的自控能力。[4]
就审判领域而言,专家型法官通常具备某一方面的专长,并且一般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具有丰富的组织化的审判业务知识;第二,能够高效率的解决审判领域内的问题;第三,有较强的洞察力,善于创造性的解决问题;第四,善于运用先前案例解决手头案件;第五,具有强烈且稳定的内在工作动机;第六,具有情绪稳定、理性、无私的人生追求、善思、自信等人格特征;第七,具有较强的审判责任感和使命感。[5]
(四)成为专家型法官的路径与方法
第一,调整心态、摆正位置。俗话说,简单的事情重复做,你就是专家;重复的事情用心做,你就是赢家。法官的职业发展,要经历一个从新手到熟手、再到专家的过程。因此,作为预备法官,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首先应降低姿态,杜绝心浮气躁、好高骛远。应当时刻本着学习的态度,从简单、基础的层面做起,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带教的师傅学习,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在实践中的学习与摸索,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多思考、多请教、多总结。也只有谦虚好学,才能不断成长进步。
第二,循序渐进、科学规划。专家型法官的成长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作为预备法官,应在仔细分析自身性格、气质特点及现阶段的专业技能水平后,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有效可行的短、中、长期发展规划。然后脚踏实地,奔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努力。
第三,加强学习、修炼内功。作为青年预备法官,应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一方面,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官技能。法官不是一种大众化职业,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法官是吃"法律饭"的,天天与法律打交道。因此,法官必须熟悉程序与规则、精通法律与法理。如果没有深厚的法律功底、精通的专业知识,就很难处理棘手案件、也很难让民众信服,更有碍于青年法官的成长与进步。
所谓法官的能力,一般由认知能力、操作能力以及表达能力三个层面构成。认知能力一般是由良好的注意品质、较强的观察能力以及出色的思维能力组成。操作能力主要由案件性质的确定能力、案件事实的建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以及驾驭庭审的能力组成。表达能力则主要有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两方面构成。法官能力的培养与提升,需要后天的培训与学习,更要靠自身的摸索、经验的总结以及大量司法实践的积累。
另一方面,积淀社会阅历,不断提升人文修养。法律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一个缺乏人文素养的法官很难有宽阔的视野和深厚的眼光,社会大众也很难给予其足够的尊重与信赖。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官的人文素养的高低决定着法官队伍基本素质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官个体今后发展的潜力和进步提升的空间。[6]
参考文献:
[1]文青,江春生.赢在新起点[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1:247.
[2]陈增宝.法官心理与司法技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109.
[3]俞文钊,等.职业心理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53.
[4]连榕编.教师职业生涯发展[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133.
[5]陈增宝.法官心理与司法技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284.
[6]田成友.法官的修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42.
作者简介:许璘哲(1985-),男,山东淄博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
关键词:预备法官;职业规划;性格特点;气质特点;专家型法官
所谓预备法官,又称为法官预备人选,通常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时又通过国家统一招录考试的法院系统公务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的人员。预备法官,通常是法官任命之前的一个阶段。在各级法院的实际工作中,通常在各业务庭承担书记员的工作。
现代社会,每一个职场人都需要有自己的职业规划。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预备法官,通常是刚刚进入公务员队伍不久的"新人",更需要系统而严谨的职业规划与设计。
一、职业规划的内涵
所谓职业规划,是职业生涯规划的简称,就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进行持续的系统的计划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在一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设计并实现个人合理的职业生涯,对自己一生中所承担的历程进行预期和计划。[1]
一般而言,职业规划包括以下内容:确定个体理想生存状态;了解个体各个方面的素质特征和不可改变的社会现实环境;修订理想状态为可行的目标;确定职业兴趣、理想职位和适宜工作氛围;确定达到理想职业的可行性路线,制定短、中、长期职业规划;确定目前状态和目标之间的差距,寻找切入点,开始执行职业生涯规划;阶段性小结、反思,并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设计进行科学的修订。
二、预备法官进行职业规划的意义
简单而已,职业规划的意义在于选择什么样的行业,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进入什么样的组织,想达到什么样的成就。
从微观的角度看,预备法官进行职业规划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切实有效的、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规划,不仅可以正确认识自身个性特点、发现自身优势与潜质,更能扬长避短,不断提高自身职场竞争力。
其次,可以增加成功的可能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有效可行的职业规划不仅可以帮助自身准确定位,还可以不断修正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更能制定较为完善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与规划。尤其在职业进程不顺的时候,可以及时调适自身心理状态跟工作状态,从而为最终职业理想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再次,可以及时排除干扰因素。职业规划的制定与完成,一般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淀与思考、对自身的分析与认知,以及对发展方向的定位与抉择。现实生活中充斥着各种选择、纷扰甚至诱惑。也只有在坚定了方向与目标后,才不会轻易地改变与动摇,更不会被其他外在因素所扰、所惑,从而更加脚踏实地、更加高效的专注于自己的专攻与方向。
最后,可以节约时间成本。现实生活中,一部分年轻人因没有做好前期的职业规划,待进入法院后才发现无法胜任审判工作、无法融入法院的大环境。他们或改行当律师,亦或跳槽到其他党政机关。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所有报考法院系统的公务员以及预备法官,只有本着对自己和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视、仔细分析自身的目标理性与性格特点,在录用以及任命之前做出理性、务实、符合自身特点的职业规划。这样不仅可以帮助自己少走弯路,更能够避免在行业之间频繁跳槽,减少在时间和精力上的不必要浪费。
当然,也不排除少部分人是出于私心与私利。他们往往借助法院的职权与平台,趁机锻炼自己、增长才干,丰满自己的羽翼。待时机成熟后,通过跳槽、转行的方式,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至于此种情况,也建议组织部门在选拔录用相关人员之前,对预备法官的心理倾向与职业匹配度进行严格把关,从而避免事后的人才流失。
三、职业规划的具体进程
职业规划的过程,其实就是对自身性格、气质特征,以及职业目标等因素进行全面剖析与定位的过程。
(一)正确分析自身性格特点
性格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形成稳定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性格不仅影响着一个人的婚姻家庭与生活状况,也影响这个人的职业取向与职业发展。在职业生涯的设计过程中,应当充分考量自身性格与所从事职业的契合度。
美国的心理学家将人的个性分成四种类型。即,活泼型、力量型、完美型以及平和型。活泼型的人喜欢与人交往,热情助人,感情外露,害怕孤独,做事情绪化强,通常缺少耐心与毅力,一般较适合从事与人交往或富于变化的工作;力量型的人喜欢实干,精力充沛,充满自信,理智果断,做事效率高,以我为主,相对较固执、缺乏同情心,一般较适合从事具有挑战性或竞争性的工作;完美型的人喜欢思考,注重细节,善于分析,有责任感,做事计划性强;而和平型的人性格低调,容易相处,平静而富有耐心,不易生气,善于面对压力,会妥善处理冲突等。
大部分人都是几种性格的混合。但通常而言,具有完美型和和平型性格的人较适合从事法官职业。
(二)正确分析自身气质特点
职业规划的初期,每个规划者都应理性分析自己的性格与气质因素。气质这个概念最早是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提出来的,后来罗马医生盖伦作了梳理。他们认为,人有四种体液--血液、粘液、黄胆汁和黑胆汁。这四种体液在每个人体内所占比例不同,从而确定了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抑郁质四种类型。[2]
胆汁质的人热情、直爽、精力旺盛,脾气急躁,易动感情,具有外向型。多血质的人大都活泼好动、热情、敏感,反应速度快,喜欢与人交往,具有外向型。抑郁质的人反应相对迟缓,感情细腻,做事谨慎小心,观察力敏锐,善于察觉他人不易察觉的秋毫细末,具有内倾型。粘液质的人偏安静、稳重,情感不轻易外露,沉默寡言,善于忍耐,注意力不易转移,具有内倾性。 气质是人们的个性中最稳定的因素,气质类型对职业生活影响也较为重大。每种气质类型都有其相对适应的职业范围。气质类型是选拔录用飞行员、警察、检察官、法官等特殊职业的重要考量因素。
对于法官职业,粘液质的人相对适合。因为粘液质的人具有较强的自我克制能力,能够埋头苦干、不易分心,具有因循守旧的倾向。并且粘液质的人做事有条不紊、沉着冷静,对耐受性较高的工作相对较适合。[3]
相比其他几种气质特点,粘液质的人较适合担任法官。但需要指出的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法官的气质并不专属于任何典型的类型。一个优秀法官的气质应当是复合型的。比如,稳重而不沉郁、智力活跃而不粗枝大叶、富有激情而不感情用事、果断而不武断等。因此,法官的气质应是以粘液质的性格特征为基础,同其他优良气质的有机组合。
(三)以专家型法官作为职业发展的目标
在理性分析完自身的性格、气质特点后,需准确定位自身职业发展的目标与方向。成为一名专家型的法官,是法官职业发展的最终目标。
"专家"不同于"新手"。通常而言,专家具有以下特征:专家主要在其所从事的领域内表现出色;能够在其所从事的领域内知觉大量有意义的模型;反应敏捷,能够快捷的操作该领域的技能,更快更好的解决问题;有非凡的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能力;会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分析问题质的方面;具有高度的自控能力。[4]
就审判领域而言,专家型法官通常具备某一方面的专长,并且一般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具有丰富的组织化的审判业务知识;第二,能够高效率的解决审判领域内的问题;第三,有较强的洞察力,善于创造性的解决问题;第四,善于运用先前案例解决手头案件;第五,具有强烈且稳定的内在工作动机;第六,具有情绪稳定、理性、无私的人生追求、善思、自信等人格特征;第七,具有较强的审判责任感和使命感。[5]
(四)成为专家型法官的路径与方法
第一,调整心态、摆正位置。俗话说,简单的事情重复做,你就是专家;重复的事情用心做,你就是赢家。法官的职业发展,要经历一个从新手到熟手、再到专家的过程。因此,作为预备法官,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首先应降低姿态,杜绝心浮气躁、好高骛远。应当时刻本着学习的态度,从简单、基础的层面做起,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带教的师傅学习,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在实践中的学习与摸索,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多思考、多请教、多总结。也只有谦虚好学,才能不断成长进步。
第二,循序渐进、科学规划。专家型法官的成长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作为预备法官,应在仔细分析自身性格、气质特点及现阶段的专业技能水平后,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有效可行的短、中、长期发展规划。然后脚踏实地,奔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努力。
第三,加强学习、修炼内功。作为青年预备法官,应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一方面,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官技能。法官不是一种大众化职业,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法官是吃"法律饭"的,天天与法律打交道。因此,法官必须熟悉程序与规则、精通法律与法理。如果没有深厚的法律功底、精通的专业知识,就很难处理棘手案件、也很难让民众信服,更有碍于青年法官的成长与进步。
所谓法官的能力,一般由认知能力、操作能力以及表达能力三个层面构成。认知能力一般是由良好的注意品质、较强的观察能力以及出色的思维能力组成。操作能力主要由案件性质的确定能力、案件事实的建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以及驾驭庭审的能力组成。表达能力则主要有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两方面构成。法官能力的培养与提升,需要后天的培训与学习,更要靠自身的摸索、经验的总结以及大量司法实践的积累。
另一方面,积淀社会阅历,不断提升人文修养。法律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一个缺乏人文素养的法官很难有宽阔的视野和深厚的眼光,社会大众也很难给予其足够的尊重与信赖。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官的人文素养的高低决定着法官队伍基本素质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官个体今后发展的潜力和进步提升的空间。[6]
参考文献:
[1]文青,江春生.赢在新起点[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1:247.
[2]陈增宝.法官心理与司法技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109.
[3]俞文钊,等.职业心理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53.
[4]连榕编.教师职业生涯发展[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133.
[5]陈增宝.法官心理与司法技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284.
[6]田成友.法官的修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42.
作者简介:许璘哲(1985-),男,山东淄博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