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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学是现代教学理念的重要方面,是一种把现代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有效结合的教学实践。在实际的教学中,案例教学可以有效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也是杜威实用主义教学理念的重要体现,案例教学可以实践杜威“在做中学”的教学理念。同时,通过案例教学,教师也可以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职业综合素质。
【关键词】案例教学 杜威 现代教学
一、案例教学概述
案例教学简单的说就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通过应用案例以其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就是运用社会或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例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事例其中的知识、道理和因果逻辑,给学生营造一个生动形象的学习氛围,通过启发和引导促进学生学习的教学模式。在课堂中,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真实的班级生活情景或事件为题材,提供学生各抒己见,互相讨论,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更多的是在教学理念上突破传统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基本上是一种以案例为授课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可探讨性、可学习性,并不是生活中简单的问题,而是在运用教育的知识解决有一定的困难的情景,可能该问题没有规定性的解决之道。因此,这就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不再是传统的说教式的教育方法,教师将扮演多种角色。
二、案例教学与杜威的实用主义教学理念
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功能心理学的先驱,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代表。杜威认为:“生活就是发展,而不断发展,不断生长,就是生活。”“没有教育即不能生活。所以我们可以说,教育即生活。”在他看来,最好的教育就是“从生活中学习。”学校不仅仅在于维持文化传统,而且是缔造、创新文化的摇篮,更是促进社会进步的社会组织。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该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起来,缩小到一个雏形的状态。在学校里,必须能够呈现儿童现在的社会生活,如同他们在家庭里、在邻里间、在运动场所上所经历的过程。
杜威在教学论方面的主要思想是做中学,即要从儿童的实际生活出发,提出能够引起儿童主动关注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知识。杜威认为,学习中过分重视学生积累和获得知识资料,以便在课堂问答和考试时照搬,知识常常被视为目的本身,于是学生的目标就是堆积知识,需要时炫耀一番。但是,学生对于在课堂上所学的抽象的、遥远的、冷漠的知识没有好感,也没有真正理解这些知识所包含的意义。学习的材料与儿童的生活情境相脱离,使得学校成为束缚儿童思维的地方。做中学就是要向儿童在现实生活中学习知识的方式学习。儿童虽然缺乏知识,但是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疑难问题,这时候他们就像科学家一样,高度关注面临的问题,调动一切积极性,去努力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儿童增加了经验,理解了意义,获得了知识。
三、案例教学实践应用
1.组织挑选案例
教师,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实践者,他们最了解学生、熟悉教材,每天都在与学生经历着不同的学习过程,创造着新的学习生活。这些常被熟视无睹的教学情境、学习场景以及学习背景生活。案例研究成为教师教研的特殊通道,让教师们在忙碌中体会案例的充实、在教学中快速迈向专业化成长之路。教学案例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的重点、难点、偶发事件、有意义的、典型的教学事例处理的过程、方法和具体的教学行为与艺术的记叙,以及对该个案记录的剖析、反思、总结。
2.案例教学的程序
案例教学法的过程,大致可以归纳为教师初步组织学生收集真实生活情境资料,再将所收集资料形成教学案例,进行班级团体讨论或班级小组讨论,讨论时成员轮流担任领导者角色,归纳各组或团体意见。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可以质疑他人的想法,学习如何发问,进而学习到独立思考、与人相处、解决冲突、尊重他人等能力。当然,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时还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测的问题,这需要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以不断提高自己教学水平和处理突发教学事件的能力。
3.案例教学要点
一是避免对案例法过于肤浅的认识。在很多的教学培训中,授课教师会把案例作为实例说明或演示论证,或者通过给学员一些案例来检验学员对学过的原理的掌握情况,便以为在教学中采用了案例法。二是要注意教学目的的不同。由于培训对象的需求是不同的,教学与培训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需要根据课程的需要来确定是否采取案例法。三是要考虑历史文化的差异。案例方法的发展是有其历史和文化背景的。案例教学的发展是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它的出现是对教育领域形式主义学习方法的反叛。在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国家、地区对案例方法的使用是有限的,在效果上也是有差异的。四是要考虑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差异。尽管案例是对一个真实事件的记录或叙述,甚至模拟出一个真实情景,但是它毕竟不是真实的。
4.注重案例本身的特点
每一个案例都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因此对它的来源就要有充分的把握,保证案例的有效性。案例必须有一个真实的来源,这就意味着要获得真正的案例,研究者在他的收集过程中要进入实地收集数据。在数据收集过程中,研究者的辨别能力是很重要的,因为要记录和报告所见所闻的每一件事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根据教学目的进行有针对性的收集。案例的内容自然因教育目的的不同而不同。但在案例中应该包含足够的信息,便于学生了解其中的知识。课堂测试是一个案例必须通过的另一个关口。对案例的最终评价取决于它的应用。这一点可能因教员、班级、学生的不同而不同。时效性是指在每一个案例中,环境变化和与今天的管理问题的联系程度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接下来的问题是大多数案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陈旧过时。
四、案例教学的意义
学校的课程安排与学习环境无法将理论与实际的应用充分结合,易造成学生缺乏学习兴趣,以义务或敷衍了事的态度学习,不会深入的了解,只求知识背诵,无法将所得之知识应用于实际情境中,最后形成学习与生活严重脱节的情况。即使授课的教师透过语言或文字将问题情境重述,学生亦难有身历其境的感受。因此,以案例教学法来进行教学,对于提升学生问题解决的能力,会有很大的帮助。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引导者、协助者,而学习者是学习的主导者,因此,案例教学法不仅影响学习者的学习,同时也影响教师的教学,促使教师思考学习者的学习、课程的架构与组织、案例探究与教学内容的关联性、以及学科统筹等问题。因此,案例教学法被视为解决理论与实务间落差的利器,不仅可以传播新信息,亦可激发学习者讨论与辩证的动机,可以培养学习者高层次的思考能力、问题解决的能力、评鉴能力,即在情境脉络中的决策能力。
【参考文献】
[1] 苏向荣:《教学论基础研究30年:回顾、反思与展望》[J],当代教育与文化,2009.04
[2] 裴娣娜:《中国教学论学科的当代形态及发展路径》[J],教育研究,2009.03
[3] 唐金玲:《 后现代主义教学观对我国教学论的启示》[J],继续教育研究,2009.01
[4] 李森:《现代教学论纲要》[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1
[5] 裴娣娜:《现代教学论》[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0
[6] 王升:《现代教学论》[M],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09
[7] 叶瑞祥、鲁澄南:《新课程最优化教学模式与方法》[M],甘肃文化出版社,2005.09
[8] 郑金洲:《教学方法应用指导》[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2
[9] 夏俊生:《新课堂创新教法与经典案例评析》[M],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08
[10]朱迪思•H•舒尔曼著、郅庭瑾译:《教师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M],(影响力教育理论译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08
(作者单位:215123江苏省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案例教学 杜威 现代教学
一、案例教学概述
案例教学简单的说就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通过应用案例以其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就是运用社会或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例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事例其中的知识、道理和因果逻辑,给学生营造一个生动形象的学习氛围,通过启发和引导促进学生学习的教学模式。在课堂中,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真实的班级生活情景或事件为题材,提供学生各抒己见,互相讨论,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更多的是在教学理念上突破传统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基本上是一种以案例为授课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可探讨性、可学习性,并不是生活中简单的问题,而是在运用教育的知识解决有一定的困难的情景,可能该问题没有规定性的解决之道。因此,这就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不再是传统的说教式的教育方法,教师将扮演多种角色。
二、案例教学与杜威的实用主义教学理念
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功能心理学的先驱,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代表。杜威认为:“生活就是发展,而不断发展,不断生长,就是生活。”“没有教育即不能生活。所以我们可以说,教育即生活。”在他看来,最好的教育就是“从生活中学习。”学校不仅仅在于维持文化传统,而且是缔造、创新文化的摇篮,更是促进社会进步的社会组织。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该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起来,缩小到一个雏形的状态。在学校里,必须能够呈现儿童现在的社会生活,如同他们在家庭里、在邻里间、在运动场所上所经历的过程。
杜威在教学论方面的主要思想是做中学,即要从儿童的实际生活出发,提出能够引起儿童主动关注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知识。杜威认为,学习中过分重视学生积累和获得知识资料,以便在课堂问答和考试时照搬,知识常常被视为目的本身,于是学生的目标就是堆积知识,需要时炫耀一番。但是,学生对于在课堂上所学的抽象的、遥远的、冷漠的知识没有好感,也没有真正理解这些知识所包含的意义。学习的材料与儿童的生活情境相脱离,使得学校成为束缚儿童思维的地方。做中学就是要向儿童在现实生活中学习知识的方式学习。儿童虽然缺乏知识,但是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疑难问题,这时候他们就像科学家一样,高度关注面临的问题,调动一切积极性,去努力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儿童增加了经验,理解了意义,获得了知识。
三、案例教学实践应用
1.组织挑选案例
教师,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实践者,他们最了解学生、熟悉教材,每天都在与学生经历着不同的学习过程,创造着新的学习生活。这些常被熟视无睹的教学情境、学习场景以及学习背景生活。案例研究成为教师教研的特殊通道,让教师们在忙碌中体会案例的充实、在教学中快速迈向专业化成长之路。教学案例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的重点、难点、偶发事件、有意义的、典型的教学事例处理的过程、方法和具体的教学行为与艺术的记叙,以及对该个案记录的剖析、反思、总结。
2.案例教学的程序
案例教学法的过程,大致可以归纳为教师初步组织学生收集真实生活情境资料,再将所收集资料形成教学案例,进行班级团体讨论或班级小组讨论,讨论时成员轮流担任领导者角色,归纳各组或团体意见。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可以质疑他人的想法,学习如何发问,进而学习到独立思考、与人相处、解决冲突、尊重他人等能力。当然,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时还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测的问题,这需要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以不断提高自己教学水平和处理突发教学事件的能力。
3.案例教学要点
一是避免对案例法过于肤浅的认识。在很多的教学培训中,授课教师会把案例作为实例说明或演示论证,或者通过给学员一些案例来检验学员对学过的原理的掌握情况,便以为在教学中采用了案例法。二是要注意教学目的的不同。由于培训对象的需求是不同的,教学与培训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需要根据课程的需要来确定是否采取案例法。三是要考虑历史文化的差异。案例方法的发展是有其历史和文化背景的。案例教学的发展是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它的出现是对教育领域形式主义学习方法的反叛。在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国家、地区对案例方法的使用是有限的,在效果上也是有差异的。四是要考虑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差异。尽管案例是对一个真实事件的记录或叙述,甚至模拟出一个真实情景,但是它毕竟不是真实的。
4.注重案例本身的特点
每一个案例都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因此对它的来源就要有充分的把握,保证案例的有效性。案例必须有一个真实的来源,这就意味着要获得真正的案例,研究者在他的收集过程中要进入实地收集数据。在数据收集过程中,研究者的辨别能力是很重要的,因为要记录和报告所见所闻的每一件事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根据教学目的进行有针对性的收集。案例的内容自然因教育目的的不同而不同。但在案例中应该包含足够的信息,便于学生了解其中的知识。课堂测试是一个案例必须通过的另一个关口。对案例的最终评价取决于它的应用。这一点可能因教员、班级、学生的不同而不同。时效性是指在每一个案例中,环境变化和与今天的管理问题的联系程度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接下来的问题是大多数案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陈旧过时。
四、案例教学的意义
学校的课程安排与学习环境无法将理论与实际的应用充分结合,易造成学生缺乏学习兴趣,以义务或敷衍了事的态度学习,不会深入的了解,只求知识背诵,无法将所得之知识应用于实际情境中,最后形成学习与生活严重脱节的情况。即使授课的教师透过语言或文字将问题情境重述,学生亦难有身历其境的感受。因此,以案例教学法来进行教学,对于提升学生问题解决的能力,会有很大的帮助。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引导者、协助者,而学习者是学习的主导者,因此,案例教学法不仅影响学习者的学习,同时也影响教师的教学,促使教师思考学习者的学习、课程的架构与组织、案例探究与教学内容的关联性、以及学科统筹等问题。因此,案例教学法被视为解决理论与实务间落差的利器,不仅可以传播新信息,亦可激发学习者讨论与辩证的动机,可以培养学习者高层次的思考能力、问题解决的能力、评鉴能力,即在情境脉络中的决策能力。
【参考文献】
[1] 苏向荣:《教学论基础研究30年:回顾、反思与展望》[J],当代教育与文化,2009.04
[2] 裴娣娜:《中国教学论学科的当代形态及发展路径》[J],教育研究,2009.03
[3] 唐金玲:《 后现代主义教学观对我国教学论的启示》[J],继续教育研究,2009.01
[4] 李森:《现代教学论纲要》[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1
[5] 裴娣娜:《现代教学论》[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0
[6] 王升:《现代教学论》[M],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09
[7] 叶瑞祥、鲁澄南:《新课程最优化教学模式与方法》[M],甘肃文化出版社,2005.09
[8] 郑金洲:《教学方法应用指导》[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2
[9] 夏俊生:《新课堂创新教法与经典案例评析》[M],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08
[10]朱迪思•H•舒尔曼著、郅庭瑾译:《教师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M],(影响力教育理论译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08
(作者单位:215123江苏省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