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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月刊》2016年9月上刊登了郑殿兴先生《大先生之“大”》一文,读后,有几点不同意见,愿与郑先生磋商。
一、郑先生写道:“不错,大先生和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确并肩过、战斗过,但那只是一时的同路,与引为骄傲的同志有天壤之别——同路与同志,并不决然等同啊。……有人却要我们别去‘抑此扬彼’,说胡与大先生一样一样的——此之矮化、贬低,是无知,还是别有啥深意?”
由于历史的原因,由于政治的需要,“抑胡扬鲁”曾经是不容置疑的“定论”。随着思想解放的深入,禁锢已久的脑洞打开,胡适与鲁迅,同为现代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启蒙者和旗手,成为越来越多摆脱了条条框框束缚者依据历史事实达成的共识。鲁迅与胡适最宝贵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破天荒地对于人的认识。1907年,远在日本求学的鲁迅明确提出 “尊个性而张精神”“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以改造国民性为核心的“立人”思想构成了鲁迅一生思想的基点和支柱。而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号召青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的起来的!”这种“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贯穿鲁迅和胡适的一生,既是终身不变的信仰,也是终生奋斗的目标。作为同时代的人,生活在死气沉沉的铁屋子里,胡适主张“全盘西化”,欲打开窗户引进光明;鲁迅则欲凿开铁幕,点明火把,走向光明。我们既要看到鲁迅和胡适的不同点,也要看到他们的相同点,更要看到在要害问题上,是否有共同点,而不是简单地比谁高谁低。
二、郑先生写道:“国民党发动内战、绞杀革命、贪腐劫掠、内斗频仍……逆天之罪,罄竹难书!可胡适,对如此腐朽、反动被人民唾弃的政权,最终却与之拥抱在一起了。直到他去见上帝,他研究的所谓‘问题’也没解决好!”
郑先生太不了解和理解胡适了。殊不知,胡适死后,蒋介石顿时感觉除却心头大患,他记道:“胡适之死,在革命事业与民族复兴的建国思想言,乃除了障碍也。”(1962年3月3日“上星期反省录”)胡适终身呼唤民主,反对专制,作为专制独裁的蒋介石,怎么会真心以胡适为友?正像个别人吹捧鲁迅,只是把鲁迅当成敲门砖,当成打人的棍子,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一样,与鲁迅本人无关。至于指责胡适“研究的所谓‘问题’也没解决好!”笔者倒要反问郑先生:“胡适没有解决好,其他人解决好了吗?”
三、郑先生写道:“对大先生之‘大’,有些肉食者倒沒那些矮化之言——人家没工夫呀,闷声儿一个人或一家子捞金发财呢!这些肉食者的丑陋与荒诞,无疑是对大先生之‘大’的亵渎!作为良心承载者、社会之恶批判者的知识分子,有的人对这些矮化之言、捞金之丑,扭过脸去装作看不见,玩起‘沉默是金’了,或者,干脆成了帮闲及帮凶!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大先生之‘大’的丁点影子,透出的,只是‘皮袍下藏着的小’。”说心里话,读到这里,颇感冷风飕飕——棍子乱舞,帽子乱飞。这语气,这架势,仿佛回到了“十年动乱”。一不抢劫,二不贪腐,在合法范围内“闷声儿一个人或一家子捞金发财”,便成了“肉食者”,而且还“丑陋与荒诞”?打击面大得似乎没了边。即便郑先生抨击的“扯平论”,也是一部分人的自己看法,作为一种学术探讨,应允许不同意见存在,完全可以相互争论。动则扣上“帮闲及帮凶”的帽子,不允许别人说话,不允许不同意见存在,完全违背了鲁迅先生倡导的“尊个性而张精神”“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岂不成了一言堂?
2016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合肥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指出,“即使一些意见和批评有偏差,甚至不正确,也要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宽容,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学習鲁迅,宣传鲁迅,捍卫鲁迅精神,不是仅仅仰视鲁迅有多么高大,不是堆砌多少个“大”字,更不是阿Q与小D揪着辫子互斗,而是要“立人”。立人者,自己独立思考,也尊重别人独立思考。立人者,铲除国民的劣根性,需从自身做起。如鲁迅先生所言:“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地解剖我自己。”
一、郑先生写道:“不错,大先生和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确并肩过、战斗过,但那只是一时的同路,与引为骄傲的同志有天壤之别——同路与同志,并不决然等同啊。……有人却要我们别去‘抑此扬彼’,说胡与大先生一样一样的——此之矮化、贬低,是无知,还是别有啥深意?”
由于历史的原因,由于政治的需要,“抑胡扬鲁”曾经是不容置疑的“定论”。随着思想解放的深入,禁锢已久的脑洞打开,胡适与鲁迅,同为现代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启蒙者和旗手,成为越来越多摆脱了条条框框束缚者依据历史事实达成的共识。鲁迅与胡适最宝贵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破天荒地对于人的认识。1907年,远在日本求学的鲁迅明确提出 “尊个性而张精神”“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以改造国民性为核心的“立人”思想构成了鲁迅一生思想的基点和支柱。而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号召青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的起来的!”这种“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贯穿鲁迅和胡适的一生,既是终身不变的信仰,也是终生奋斗的目标。作为同时代的人,生活在死气沉沉的铁屋子里,胡适主张“全盘西化”,欲打开窗户引进光明;鲁迅则欲凿开铁幕,点明火把,走向光明。我们既要看到鲁迅和胡适的不同点,也要看到他们的相同点,更要看到在要害问题上,是否有共同点,而不是简单地比谁高谁低。
二、郑先生写道:“国民党发动内战、绞杀革命、贪腐劫掠、内斗频仍……逆天之罪,罄竹难书!可胡适,对如此腐朽、反动被人民唾弃的政权,最终却与之拥抱在一起了。直到他去见上帝,他研究的所谓‘问题’也没解决好!”
郑先生太不了解和理解胡适了。殊不知,胡适死后,蒋介石顿时感觉除却心头大患,他记道:“胡适之死,在革命事业与民族复兴的建国思想言,乃除了障碍也。”(1962年3月3日“上星期反省录”)胡适终身呼唤民主,反对专制,作为专制独裁的蒋介石,怎么会真心以胡适为友?正像个别人吹捧鲁迅,只是把鲁迅当成敲门砖,当成打人的棍子,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一样,与鲁迅本人无关。至于指责胡适“研究的所谓‘问题’也没解决好!”笔者倒要反问郑先生:“胡适没有解决好,其他人解决好了吗?”
三、郑先生写道:“对大先生之‘大’,有些肉食者倒沒那些矮化之言——人家没工夫呀,闷声儿一个人或一家子捞金发财呢!这些肉食者的丑陋与荒诞,无疑是对大先生之‘大’的亵渎!作为良心承载者、社会之恶批判者的知识分子,有的人对这些矮化之言、捞金之丑,扭过脸去装作看不见,玩起‘沉默是金’了,或者,干脆成了帮闲及帮凶!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大先生之‘大’的丁点影子,透出的,只是‘皮袍下藏着的小’。”说心里话,读到这里,颇感冷风飕飕——棍子乱舞,帽子乱飞。这语气,这架势,仿佛回到了“十年动乱”。一不抢劫,二不贪腐,在合法范围内“闷声儿一个人或一家子捞金发财”,便成了“肉食者”,而且还“丑陋与荒诞”?打击面大得似乎没了边。即便郑先生抨击的“扯平论”,也是一部分人的自己看法,作为一种学术探讨,应允许不同意见存在,完全可以相互争论。动则扣上“帮闲及帮凶”的帽子,不允许别人说话,不允许不同意见存在,完全违背了鲁迅先生倡导的“尊个性而张精神”“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岂不成了一言堂?
2016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合肥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指出,“即使一些意见和批评有偏差,甚至不正确,也要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宽容,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学習鲁迅,宣传鲁迅,捍卫鲁迅精神,不是仅仅仰视鲁迅有多么高大,不是堆砌多少个“大”字,更不是阿Q与小D揪着辫子互斗,而是要“立人”。立人者,自己独立思考,也尊重别人独立思考。立人者,铲除国民的劣根性,需从自身做起。如鲁迅先生所言:“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地解剖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