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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国维是我国近现代享有国际名望的国学大师,一生著作等身,由于其学术上的耀眼光芒,掩盖了他书法上的艺术成就,尤其对于甲骨文贡献最大,与郭沫若、罗振玉、董作宾并称“甲骨四堂。”同时,王国维还是现代美学思想的开创者,他的美学思想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即国学,王国维自身就是一位国学大师,自小受中国文化熏染;第二,来源于西方美学的影响,康德、尼采、叔本华对其影响较大,基于以上两者,王国维受东西方文化思想的影响,成为近现代美学思想“火种”的播撒者。当王国维站在美学思想的立场上,重新审视中国这门古老的书法艺术时,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书法美学观。
【关键词】王国维;美学;传统;书法美学观
一、王氏书法美学思想概况
辛亥革命开始之后,国民党经过多次发动战争,终于推翻了清朝的腐朽统治,之后便是永无休止的混战时期,社会环境极不稳定,文化便成为社会变革和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西方的新潮思想开始涌入中国,中国社会思想也不断发生改变,各类学科思想也有古典开始向现代转型。
在书法上,民国除了继承清代的碑学理论,在书法理论方面以对于古代文献的考据整理为主,虽然对于中国传统书法文化来说,研究成果颇为丰富。这种理论成果并没有突破以前学书方式,在新思潮的影响之下,中国书法缺乏美学思想的指导,使中国传统的书学理论价值体系大打折扣。另外,由于西方美学思想引入中国,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书法,许多现代美学的奠基人比如王国维、梁启超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开始对于书法理论思想注入美学的要素,是中国书法美学思想的开端。
中国早期美学的形成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西方欧美思潮影响,另一方面是苏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的影响,由于这两种体系的相互碰撞,促使中国出现了两个大的流派,前者以王国维、宗白华等为代表,后者以茅盾、鲁迅等为代表,在书法领域其实更倾向于前者,因为前者更加重视书法自身的美学问题。
二、书法的美学定位
王国维先生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之地位》中,首先肯定了在美学中书法作为艺术的身份定位,这涉及到书法本身的艺术价值。王国维先生这篇论文并非是针对于书法来写的,而是围绕“古雅”在美学思想中的价值展开的,随着西方美学的逐渐深入,美学思想开始涉猎于艺术范畴,王国维在品论其他艺术形态时,不自觉将书法、与绘画等同视之,这无疑认同了书法作为艺术的身份,虽然王国维先生将书法称作是“低等之美术”,这种评价虽然不高,但是确实是对于书法艺术的肯定,为后来的美学家解释书法现象提供了一个好的契机。在中国古代,书法作为“六艺”之一,与绘画、音乐等都是艺术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随着西方美学的引入,站在西方美学的思想重新审视书法艺术现象,书法是否属于艺术,尚未肯定。不过,这种认可方式也不能作为考评,毕竟西方没有书法艺术,对于书法的定义也很难作出公判,王国维先生的“美术”在西方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艺术的意思,王国维先生对于书法是艺术的评价,是值得认同的,王国维先生是国学大师,同时又是哲学、美学大师,这种意义是超乎寻常的,虽然对于王国维认为“书法是低等之美术”我们不能理解,也不敢忘记评论,留此以代后人考证。
王国维先生“古雅”观的提出,也是建立在中国国学思想之上,王国维先生是一个学者,也是一个书法家,只不过书名为学名所掩盖,中国古代的文人生活方式都是崇尚古雅的,只不过王国维先生这一观点的提出,是站在西方美学的立场来审视的,他的这种西学的思维方式,与中国传统的文人精神的价值取向是暗合的。
三、书法的形式美
书法以形式美的为主体一门艺术,王国维先生认为,所有的艺术,都离不开形式所带来的价值,就像他在文章中写道的:“一切之美,皆是形式之美”,王国维先生所提出的艺术的“形式美”,更符合中国书法的实际情况,在欣赏一幅作品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书写的内容,而是书法的艺术形式、布局等整体性的美,王国维抓住了书法的特殊美。文字是书法的载体,就像宋代理学家周敦颐提出的“文所以载道也。”,文字本身内容的价值是属于文学领域的,一些老先生还是比较注重文字学功底的,当然这也无可厚非。对于书法作品的欣赏临摹创作来说,如何创造他的艺术形式美,这一点逐渐进入美学内容与形式美的讨论之中。王国维先生最大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书法形式美的定义,使以前对于书法艺术模糊不堪的概念,在这里成为了可能。
四、书法美学对书法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书法美学是书学和艺术学的重要分支,是建立在书学和美学的思想基础上,探索对书法艺术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这门学科是在站在现代美学的立场上,来重新审视书法的美,对于后来书法的研究,引入新的研究方式,线条的美、光的美和力的美,在中国古代的书论中,尤其是明清书论,书家对于书法作品,一般是从用笔、结构、章法等方面进行研究的,这种传统的审美方式比较侧重于技法方面。现在美学是在美的角度上来分析书法美的构成,开始引入线条、力度等词汇,这是在书法研究上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书法美学的研究,并不是简单的书法美学鉴赏,他将人的精神活动联系起来,更加注重书家是如何创造书法的美的形象的,对书家的思想、时代背景、人生阅历等各个方面进行探索,全面的了解一个书家、一个时代的美的历程,这是美学思想植根于书法的沃土,对东方传统文化的肯定。现代美学重視对人的研究以及对作品历史观念的探讨,将美学与人挂起钩来,只有这样才具有美学的价值,这是因为美是受人们感知活动的影响的,离开了这一点,任何美学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学。
参考文献:
[1]陈方既.《中国书法思想史》[M].甘肃: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09.
[2]姜澄清.《中国书法思想史》[M].甘肃: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08.
[3]王国维.《王国维文集》(第3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
[4]黄映恺.《20世纪书法美学的建构与反思》[D].杭州: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07.
作者简介:任建新(1992-8)男,汉,山东聊城人,毕业于咸阳师范学院,现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16级研究生,攻读书法专业。
【关键词】王国维;美学;传统;书法美学观
一、王氏书法美学思想概况
辛亥革命开始之后,国民党经过多次发动战争,终于推翻了清朝的腐朽统治,之后便是永无休止的混战时期,社会环境极不稳定,文化便成为社会变革和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西方的新潮思想开始涌入中国,中国社会思想也不断发生改变,各类学科思想也有古典开始向现代转型。
在书法上,民国除了继承清代的碑学理论,在书法理论方面以对于古代文献的考据整理为主,虽然对于中国传统书法文化来说,研究成果颇为丰富。这种理论成果并没有突破以前学书方式,在新思潮的影响之下,中国书法缺乏美学思想的指导,使中国传统的书学理论价值体系大打折扣。另外,由于西方美学思想引入中国,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书法,许多现代美学的奠基人比如王国维、梁启超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开始对于书法理论思想注入美学的要素,是中国书法美学思想的开端。
中国早期美学的形成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西方欧美思潮影响,另一方面是苏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的影响,由于这两种体系的相互碰撞,促使中国出现了两个大的流派,前者以王国维、宗白华等为代表,后者以茅盾、鲁迅等为代表,在书法领域其实更倾向于前者,因为前者更加重视书法自身的美学问题。
二、书法的美学定位
王国维先生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之地位》中,首先肯定了在美学中书法作为艺术的身份定位,这涉及到书法本身的艺术价值。王国维先生这篇论文并非是针对于书法来写的,而是围绕“古雅”在美学思想中的价值展开的,随着西方美学的逐渐深入,美学思想开始涉猎于艺术范畴,王国维在品论其他艺术形态时,不自觉将书法、与绘画等同视之,这无疑认同了书法作为艺术的身份,虽然王国维先生将书法称作是“低等之美术”,这种评价虽然不高,但是确实是对于书法艺术的肯定,为后来的美学家解释书法现象提供了一个好的契机。在中国古代,书法作为“六艺”之一,与绘画、音乐等都是艺术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随着西方美学的引入,站在西方美学的思想重新审视书法艺术现象,书法是否属于艺术,尚未肯定。不过,这种认可方式也不能作为考评,毕竟西方没有书法艺术,对于书法的定义也很难作出公判,王国维先生的“美术”在西方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艺术的意思,王国维先生对于书法是艺术的评价,是值得认同的,王国维先生是国学大师,同时又是哲学、美学大师,这种意义是超乎寻常的,虽然对于王国维认为“书法是低等之美术”我们不能理解,也不敢忘记评论,留此以代后人考证。
王国维先生“古雅”观的提出,也是建立在中国国学思想之上,王国维先生是一个学者,也是一个书法家,只不过书名为学名所掩盖,中国古代的文人生活方式都是崇尚古雅的,只不过王国维先生这一观点的提出,是站在西方美学的立场来审视的,他的这种西学的思维方式,与中国传统的文人精神的价值取向是暗合的。
三、书法的形式美
书法以形式美的为主体一门艺术,王国维先生认为,所有的艺术,都离不开形式所带来的价值,就像他在文章中写道的:“一切之美,皆是形式之美”,王国维先生所提出的艺术的“形式美”,更符合中国书法的实际情况,在欣赏一幅作品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书写的内容,而是书法的艺术形式、布局等整体性的美,王国维抓住了书法的特殊美。文字是书法的载体,就像宋代理学家周敦颐提出的“文所以载道也。”,文字本身内容的价值是属于文学领域的,一些老先生还是比较注重文字学功底的,当然这也无可厚非。对于书法作品的欣赏临摹创作来说,如何创造他的艺术形式美,这一点逐渐进入美学内容与形式美的讨论之中。王国维先生最大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书法形式美的定义,使以前对于书法艺术模糊不堪的概念,在这里成为了可能。
四、书法美学对书法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书法美学是书学和艺术学的重要分支,是建立在书学和美学的思想基础上,探索对书法艺术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这门学科是在站在现代美学的立场上,来重新审视书法的美,对于后来书法的研究,引入新的研究方式,线条的美、光的美和力的美,在中国古代的书论中,尤其是明清书论,书家对于书法作品,一般是从用笔、结构、章法等方面进行研究的,这种传统的审美方式比较侧重于技法方面。现在美学是在美的角度上来分析书法美的构成,开始引入线条、力度等词汇,这是在书法研究上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书法美学的研究,并不是简单的书法美学鉴赏,他将人的精神活动联系起来,更加注重书家是如何创造书法的美的形象的,对书家的思想、时代背景、人生阅历等各个方面进行探索,全面的了解一个书家、一个时代的美的历程,这是美学思想植根于书法的沃土,对东方传统文化的肯定。现代美学重視对人的研究以及对作品历史观念的探讨,将美学与人挂起钩来,只有这样才具有美学的价值,这是因为美是受人们感知活动的影响的,离开了这一点,任何美学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学。
参考文献:
[1]陈方既.《中国书法思想史》[M].甘肃: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09.
[2]姜澄清.《中国书法思想史》[M].甘肃: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08.
[3]王国维.《王国维文集》(第3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
[4]黄映恺.《20世纪书法美学的建构与反思》[D].杭州: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07.
作者简介:任建新(1992-8)男,汉,山东聊城人,毕业于咸阳师范学院,现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16级研究生,攻读书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