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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的原始意义即对话。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与实际生活间存在着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讲授-辩证(对话)”、学生与生活之间的“实践-辩证(对话)”、教师讲授的内容与生活之间的理论-实践-辩证(对话)这三种辩证即对话关系。此外,真正的“对话”还必须使基于倾听的对话双方处于一种对等的地位。在不断地“放出——收回”中,辩证法始终与现实生活保持着紧密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