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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应将“三生共赢”,也就是生活水平提高、生产力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作为其追求目标,并以此为准则处理好“生活、生产、生态共赢”与“政府、企业、公众共赢”之间的关系,创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社会运行新机制。在环境问题尖锐化,交织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并已成为多重矛盾的连接点、易引爆点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力量,以社会共同治理的思路有效预防和化解由环境问题引起的社会冲突,尤其要强化对环境社会风险的评估和预警,推动环境治理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