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人为什么要活着?这关系到人生的价值和目标,必须得到回答。幸福是人生永恒的目标和终极的价值追求,所以人应为幸福而活着。幸福是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是精神与物质的统一。根据不同的标准,幸福有不同的分类。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基础,需要的不同层次决定了幸福的不同层次。幸福的水平也是由不同层次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及其心理愉悦体验水平决定的,用关系式表达为“幸福公式”。为了获得幸福,人们必须为他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而服务,这是获得幸福的根本法则。根据幸福公式,获得幸福的过程可分三步。具体的方法有冥想法、日记法、计划法、360度评价法等。
关键词:幸福;人生;目标;价值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8-11-05
作者简介:刘 洋(1977—),男,河南开封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教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当代中国,物质财富不断积累,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人生价值和目标的追求与思考也越来越深入。一部分人内心会因此产生茫然、挣扎与痛苦,既不知道人为什么要活着,也不确定人生的目标和价值是什么。心理学家称这种现象为“空心病”。尤其是青少年,处在世界的快速发展期,更容易出现“空心”症状。如果任由它发展,轻则使人迷茫、痛苦,重则导致疾病、犯罪、自杀等后果。有青年在网上发布的个人状态是:最痛苦的不是要什么得不到,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在一次上海高校教师培训会的讨论环节,有的老师提出自己的研究生问自己,人为什么要活着?老师细想之下竟一时无从说起。现实给我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人为什么要活着?
一、人为幸福而活着
人为什么要活着?这关系到人生的价值和目标。
亚里士多德说:“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生活动力,这是一个明显的真理。”[1]休莫认为:“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2]恩格斯则认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是一种无须加以论证的、颠扑不破的原则。”[3]所以,人是为幸福而活着的。人类最想要的就是幸福。因为,追求幸福是人的天性,这源于人趋利避害、近乐远苦的本能。
在霍尔巴赫看来,“人从本质上就是自己爱自己,愿意保存自己,设法使自己的生存幸福”[4]。人们追求的目标不尽相同,如真理、事业、爱情、金钱、权力、道德、健康等。但可以肯定地讲,所有人都在追求幸福。从表面上看,人们的追求是行为的动机或目标使然,但实际上是不同的人对幸福的不同理解。费尔巴哈说过,“一切有生命和爱的生物、一切生存着的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基本的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人也同其他一切有感觉的生物一样,他所进行的任何一种意志活动,他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幸福的追求。”[5]由此看来,追求幸福是人的本能,幸福是人生永恒的目标和终极的价值追求,所以人应该为幸福而活着。
哈佛大学当代最受欢迎课程“幸福课”的主讲泰勒·本-沙哈尔教授认为,“生命的終极目标应该是幸福,一个高于其他所有目标的总目标。幸福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标准,是所有目标的最终目标”[6]。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知识水平、认识能力和人生经验,结合自己的资源与环境,选择自己所期望的幸福道路。追求幸福是人类的最大愿望和永恒目标,所以人应该为幸福而活着。对生活在今天的人而言,追求幸福仍是人生中的重大主题。
那么,幸福是什么?是由什么决定的?
二、幸福是什么
《新华字典》对幸福的解释是,个人由于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满足。《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解释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幸福不仅仅是心理上的满足和愉悦,还包括理想的实现和生活境遇等客观需要的满足。否则幸福或者成为虚无的精神海市蜃楼,或者成为迷茫的物质堆砌。所以,幸福是物质需求满足与精神愉悦体验的统一。
哈佛大学的泰勒·本-沙哈尔教授认为,“幸福应该是快乐与意义的结合”[7]。幸福的人必须有明确的、能同时带来快乐和意义的目标,而后不断努力地实现目标。“如果想要一个充实、幸福的生活,就必须去追求快乐和意义两种价值。”[8]幸福不只是愉悦的感觉,我们还需要这愉悦感的来源是有意义的。我们需要快乐,也需要意义;我们需要现在的满足以及未来的获益。而这个意义来源于服务他人,满足自己以及社会大众的需要。泰勒教授指出的“意义”就是通过行为改变客观世界,满足自己和社会大众的存在与发展的需要,并使自己和社会获益。而“快乐”则是“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所以说,“幸福是精神与物质的统一,是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9]。
幸福既有物质性也有精神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也就是说,幸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的满足;二是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幸福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幸福可根据需要的层次分为:生理幸福(如身体健康,吃穿住行等需要的满足),安全幸福,归属与爱的幸福,尊重的幸福,自我实现的幸福。根据生活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学习的幸福、工作的幸福、交友的幸福等。根据社会关系可分为:个人幸福和他人幸福。
衡量幸福,有质与量两个维度。在质的方面,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需要的不同层次决定了幸福质的不同层次;在量的方面,人的需要是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不断发展和积累的,需要的满足及其心理愉悦体验也随时间的延续不断发展和积累,因此幸福的量也在不断发展和积累。为了更好地衡量幸福,本文用幸福的水平这个概念来表示“幸福的大小或多少”。综上所述幸福的概念和性质可知,幸福的水平是由需要得到满足的水平和需要得到满足时心理愉悦体验的水平决定的。因此,幸福的水平也是由不同层次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及其心理愉悦体验水平决定的。用关系式表达为“幸福公式”: Bs=(PNs+SNs+BNs+RNs+ANs)× PEs×T
上式中,Bs:幸福的水平;PNs:生理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SNs:安全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BNs:归属和爱的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RNs:尊重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ANs:自我实现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PEs:心理愉悦体验的水平;T:心理愉悦体验的持续时间。
那么,幸福来自于哪里?如何获得幸福呢?
三、获得幸福的方法
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是幸福的客观内容与意义;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是幸福的形式。因此,幸福来自于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但是,物质决定意识,需要决定幸福。“需要的不断产生、不断满足正是人和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推动力。”[10]只有“人的需要”才是幸福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要想获得幸福,除了要提升心理体验能力,更重要的是进行“满足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的实践。
获得幸福,还要处理好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社会发展是个人幸福实现的条件,个人幸福又是社会发展的基础。霍尔巴赫认为,人为了自我保存,为了享受幸福,肯定要与跟他有同样欲望的人共同生活在社会中;在所有的东西中间,人最需要的东西乃是人;所以人不仅应当爱自己,而且还应当爱一切协助他取得幸福的东西。要想获得幸福,有利于个人生存与发展的行为必然也要有利于他人的生存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存在与进步。因为,人是不能够离开他人和社会而独立生存与发展的。美国企业家洛克菲勒曾经说过,即使剥夺他的所有财富并将他置于荒漠之中,只要他能遇到一个驼队,他就能生存下來并成为百万富翁。这句话一方面彰显了他对自己能力的自信,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对他人和社会的依赖性”。因此,满足个人需要的行为必须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才能真正有利于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才能获得幸福。
中国的儒家思想主张个人的幸福建立在对社会的奉献上,阐明了个人幸福与社会的关系。“儒家思想提倡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人生,向内修身养性,形成忠、孝、仁、义、礼、智、信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向外要齐家、治国、平天下,求取功名,行中庸之道,不走极端,处理好人际关系等,认为这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11]有利于个人生存与发展的行为如果能够促进并服务于他人和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那么个人将是他人和社会所需要的,也将获得他人和社会的支持与回馈。因此,为了获得幸福,人们必须为他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而服务,这是获得幸福的根本法则。
需要的满足是否能给人带来幸福还取决于这些需要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比如,吸毒可以暂时满足人的某些需要和欲望并且还会有快乐的感觉,但它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吸毒不可能带给人们幸福。贪腐分子虽然短期内获得了一些好处,满足了自己个人的欲望。但这种行为损害了他人的生存与发展、妨碍了社会的繁荣进步,最终也将不利于他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不会带给他们真实、长远的幸福。
四、结语
根据幸福公式,获得幸福的过程可分三步。首先,要认知自己的需要有哪些?哪些需要已经获得满足并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哪些需要还没有获得满足?其次,对于已经获得的满足要进行积极的心理体验,也就是要知足、感恩,以提高心理愉悦体验的水平。最后,对于还没有获得满足的需要或满足水平比较低的需要,要结合自己的环境和资源条件,明确自己的目标以激发动机,并通过积极的行动去实现目标、满足自己的需要。具体的方法有冥想法、日记法、计划法、360度评价法等。如计划法——通过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计划或日程并经常回顾计划与评估计划,来强化动机、提升意志品质,以提升行动的执行力,促进目标的实现。如此循环以上方法,以螺旋上升的形式,不断提升幸福水平。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扈中平.教育何以能关涉幸福[J].教育研究,2008(11):30-31.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72-373.
[4](法)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M].管士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273.
[5]陈 瑛.人生幸福论[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
[6][7][8](以色列)Tal Ben-Shahar.幸福的方法[M].汪 冰,刘骏杰,译.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
[9][10][11]刘 洋.幸福之研究[J].江苏教育研究,2014(10):22-24.
关键词:幸福;人生;目标;价值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8-11-05
作者简介:刘 洋(1977—),男,河南开封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教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当代中国,物质财富不断积累,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人生价值和目标的追求与思考也越来越深入。一部分人内心会因此产生茫然、挣扎与痛苦,既不知道人为什么要活着,也不确定人生的目标和价值是什么。心理学家称这种现象为“空心病”。尤其是青少年,处在世界的快速发展期,更容易出现“空心”症状。如果任由它发展,轻则使人迷茫、痛苦,重则导致疾病、犯罪、自杀等后果。有青年在网上发布的个人状态是:最痛苦的不是要什么得不到,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在一次上海高校教师培训会的讨论环节,有的老师提出自己的研究生问自己,人为什么要活着?老师细想之下竟一时无从说起。现实给我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人为什么要活着?
一、人为幸福而活着
人为什么要活着?这关系到人生的价值和目标。
亚里士多德说:“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生活动力,这是一个明显的真理。”[1]休莫认为:“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2]恩格斯则认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是一种无须加以论证的、颠扑不破的原则。”[3]所以,人是为幸福而活着的。人类最想要的就是幸福。因为,追求幸福是人的天性,这源于人趋利避害、近乐远苦的本能。
在霍尔巴赫看来,“人从本质上就是自己爱自己,愿意保存自己,设法使自己的生存幸福”[4]。人们追求的目标不尽相同,如真理、事业、爱情、金钱、权力、道德、健康等。但可以肯定地讲,所有人都在追求幸福。从表面上看,人们的追求是行为的动机或目标使然,但实际上是不同的人对幸福的不同理解。费尔巴哈说过,“一切有生命和爱的生物、一切生存着的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基本的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人也同其他一切有感觉的生物一样,他所进行的任何一种意志活动,他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幸福的追求。”[5]由此看来,追求幸福是人的本能,幸福是人生永恒的目标和终极的价值追求,所以人应该为幸福而活着。
哈佛大学当代最受欢迎课程“幸福课”的主讲泰勒·本-沙哈尔教授认为,“生命的終极目标应该是幸福,一个高于其他所有目标的总目标。幸福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标准,是所有目标的最终目标”[6]。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知识水平、认识能力和人生经验,结合自己的资源与环境,选择自己所期望的幸福道路。追求幸福是人类的最大愿望和永恒目标,所以人应该为幸福而活着。对生活在今天的人而言,追求幸福仍是人生中的重大主题。
那么,幸福是什么?是由什么决定的?
二、幸福是什么
《新华字典》对幸福的解释是,个人由于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满足。《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解释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幸福不仅仅是心理上的满足和愉悦,还包括理想的实现和生活境遇等客观需要的满足。否则幸福或者成为虚无的精神海市蜃楼,或者成为迷茫的物质堆砌。所以,幸福是物质需求满足与精神愉悦体验的统一。
哈佛大学的泰勒·本-沙哈尔教授认为,“幸福应该是快乐与意义的结合”[7]。幸福的人必须有明确的、能同时带来快乐和意义的目标,而后不断努力地实现目标。“如果想要一个充实、幸福的生活,就必须去追求快乐和意义两种价值。”[8]幸福不只是愉悦的感觉,我们还需要这愉悦感的来源是有意义的。我们需要快乐,也需要意义;我们需要现在的满足以及未来的获益。而这个意义来源于服务他人,满足自己以及社会大众的需要。泰勒教授指出的“意义”就是通过行为改变客观世界,满足自己和社会大众的存在与发展的需要,并使自己和社会获益。而“快乐”则是“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所以说,“幸福是精神与物质的统一,是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9]。
幸福既有物质性也有精神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也就是说,幸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的满足;二是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幸福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幸福可根据需要的层次分为:生理幸福(如身体健康,吃穿住行等需要的满足),安全幸福,归属与爱的幸福,尊重的幸福,自我实现的幸福。根据生活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学习的幸福、工作的幸福、交友的幸福等。根据社会关系可分为:个人幸福和他人幸福。
衡量幸福,有质与量两个维度。在质的方面,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需要的不同层次决定了幸福质的不同层次;在量的方面,人的需要是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不断发展和积累的,需要的满足及其心理愉悦体验也随时间的延续不断发展和积累,因此幸福的量也在不断发展和积累。为了更好地衡量幸福,本文用幸福的水平这个概念来表示“幸福的大小或多少”。综上所述幸福的概念和性质可知,幸福的水平是由需要得到满足的水平和需要得到满足时心理愉悦体验的水平决定的。因此,幸福的水平也是由不同层次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及其心理愉悦体验水平决定的。用关系式表达为“幸福公式”: Bs=(PNs+SNs+BNs+RNs+ANs)× PEs×T
上式中,Bs:幸福的水平;PNs:生理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SNs:安全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BNs:归属和爱的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RNs:尊重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ANs:自我实现需要获得满足的水平;PEs:心理愉悦体验的水平;T:心理愉悦体验的持续时间。
那么,幸福来自于哪里?如何获得幸福呢?
三、获得幸福的方法
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是幸福的客观内容与意义;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是幸福的形式。因此,幸福来自于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心理愉悦体验。但是,物质决定意识,需要决定幸福。“需要的不断产生、不断满足正是人和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推动力。”[10]只有“人的需要”才是幸福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要想获得幸福,除了要提升心理体验能力,更重要的是进行“满足有利于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的实践。
获得幸福,还要处理好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社会发展是个人幸福实现的条件,个人幸福又是社会发展的基础。霍尔巴赫认为,人为了自我保存,为了享受幸福,肯定要与跟他有同样欲望的人共同生活在社会中;在所有的东西中间,人最需要的东西乃是人;所以人不仅应当爱自己,而且还应当爱一切协助他取得幸福的东西。要想获得幸福,有利于个人生存与发展的行为必然也要有利于他人的生存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存在与进步。因为,人是不能够离开他人和社会而独立生存与发展的。美国企业家洛克菲勒曾经说过,即使剥夺他的所有财富并将他置于荒漠之中,只要他能遇到一个驼队,他就能生存下來并成为百万富翁。这句话一方面彰显了他对自己能力的自信,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对他人和社会的依赖性”。因此,满足个人需要的行为必须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才能真正有利于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才能获得幸福。
中国的儒家思想主张个人的幸福建立在对社会的奉献上,阐明了个人幸福与社会的关系。“儒家思想提倡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人生,向内修身养性,形成忠、孝、仁、义、礼、智、信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向外要齐家、治国、平天下,求取功名,行中庸之道,不走极端,处理好人际关系等,认为这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11]有利于个人生存与发展的行为如果能够促进并服务于他人和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那么个人将是他人和社会所需要的,也将获得他人和社会的支持与回馈。因此,为了获得幸福,人们必须为他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而服务,这是获得幸福的根本法则。
需要的满足是否能给人带来幸福还取决于这些需要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比如,吸毒可以暂时满足人的某些需要和欲望并且还会有快乐的感觉,但它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吸毒不可能带给人们幸福。贪腐分子虽然短期内获得了一些好处,满足了自己个人的欲望。但这种行为损害了他人的生存与发展、妨碍了社会的繁荣进步,最终也将不利于他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不会带给他们真实、长远的幸福。
四、结语
根据幸福公式,获得幸福的过程可分三步。首先,要认知自己的需要有哪些?哪些需要已经获得满足并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哪些需要还没有获得满足?其次,对于已经获得的满足要进行积极的心理体验,也就是要知足、感恩,以提高心理愉悦体验的水平。最后,对于还没有获得满足的需要或满足水平比较低的需要,要结合自己的环境和资源条件,明确自己的目标以激发动机,并通过积极的行动去实现目标、满足自己的需要。具体的方法有冥想法、日记法、计划法、360度评价法等。如计划法——通过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计划或日程并经常回顾计划与评估计划,来强化动机、提升意志品质,以提升行动的执行力,促进目标的实现。如此循环以上方法,以螺旋上升的形式,不断提升幸福水平。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扈中平.教育何以能关涉幸福[J].教育研究,2008(11):30-31.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72-373.
[4](法)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M].管士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273.
[5]陈 瑛.人生幸福论[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
[6][7][8](以色列)Tal Ben-Shahar.幸福的方法[M].汪 冰,刘骏杰,译.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
[9][10][11]刘 洋.幸福之研究[J].江苏教育研究,2014(10):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