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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1915年兰金来东吴大学的上海分部主持工作起,东吴大学的法科逐渐兴起,从最早的以夜校为主要形式的"东吴法律专科"[1](The Comparative Law School of China)到1927年改为法学院[2],再到成为与朝阳大学齐名的中国首屈一指的法律院校。东吴大学法学院在短短的几十年中培养了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