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一.问题的提出今年3月3日和3月9日,北京米兰春天婚纱影楼刊登了这样一则广告:"米兰春天总店扩店营业,原巴黎婚纱经理台湾吴骏、原薇薇新娘店经理台湾赵永裕共同主持。"不仅如此,在米兰春天婚纱影楼北京西单店和前门店门前的招牌广告上也注明了上述字样。北京巴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认为其广告引用了自己的企业商号。构成了不正当竞争。遂起诉至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5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如下判决:一、北京米兰春天婚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