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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最近对企业转为现代企业制度前的贷款处理制订了7项原则。 1.企业变更法人实体或名称时,原欠银行的贷款本息,由新的企业法人承担。2.将老企业改建为新企业或分立为若干企业时由所有新企业按资产比例分担原债务。3.企业兼并时,被兼并企业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4.企业体制发生变化时,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动用原企业向银行抵押的资产对外投资。5.企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