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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列举了部属高校设备采购中需要执行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设备类别,结合目前部属高校批量集中采购工作问题分析成因,建议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加快推进行政办公及后勤保障类设备执行批量集中采购进程。
关键词:部属高校 政府采购 行政办公 后勤保障 批量集中采购
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结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的一种采购模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批量集中采购工作。2003年1月10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为落实“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理念,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教育部所属高等学校作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应报教育部,再汇总至财政部,最终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必须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范围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京内单位)。
一、部属高校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概况
部属高校采购工作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由于部属高校主要承载高等教育及科学研究任务,部属高校货物类采购多属于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范畴,以下分三类逐一说明。
第一类设备为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科研教学仪器设备。按照2015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分散采购项目可以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例如:采购电子显微镜、x射线衍射仪等用于完成科研教学任务的实验设备。第二类设备为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科研教学设备。随着国家对科研管理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方面的管理权限,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1日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不执行集中采购,例如:采购用于完成科研教学任务特殊配置的计算机、高性能计算集群等设备。第三类设备为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高校用于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的设备,按规定应执行集中采购。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采用批量集中采购方式进行。回顾部属高校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经历,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至今,“依法采购”一直是各高校采购工作的指导方向,但科研设备技术复杂、品牌数量少、市场销量低也是客观实际情况。而且科研任务目标对实验设备性能要求极为苛刻,采购过程中实质性竞争难以形成,造成“依法采购”与“满足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经过不断呼吁,有关部门深入调研,中办、国办于2016年7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松绑”,《意见》是一项以科研工作者为本,遵循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市场规律的新举措。本文着重说明的第三类设备,高校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使用需求没有差别,本應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实际情况却不尽然,据了解仅有少数部属高校针对第三类设备执行了批量集中采购。
二、未执行批量集中采购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分析
1.部分基层采购人主观上排斥批量集中采购。列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大部分是信息类产品。部属高校行政办公人员使用信息类产品的平均水平相对较高,对产品品牌优劣有很明确的主观评价,对批量集中采购结果不认可,归根结底是对国家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政策不理解、不信任。
2.现行批量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及具体实施方案确需进一步改进。以往批量集中采购曾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购周期长,从基层申报到设备验收平均要3个月时间;采购需求重技术轻服务,部分设备使用人反映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服务网点太少,不能按时提供售后服务或只管供货,不包安装等。
以上问题的确存在,但不能否定批量集中采购政策的合理性。
批量集中采购是经济管理学者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求解批量集中采购成本函数而得出结论:在一定范围内批量集中属于有效节约成本的采购行为。在采购量到达某个最佳点以前,采购量增加,总采购成本降低;超过最佳采购量以后,采购量增加,采购成本上升。高校不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采购量为“0”,一定处于抛物曲线前段,即:执行批量集中采购,高校总采购成本必然降低。批量集中采购合理性不仅有理论依据,实际工作中也有典型案例可以佐证。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第十二期(12月)中标公告中:联想品牌台式机ThinkCentre M8600t-D064中标价格为4895元,同期各电子商城该款设备平均售价在8000元左右。这可归功于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充分发挥了作用。
三、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建议
1.未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部署高校应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改变基层采购人对批量集中采购的抵触情绪。
2.精简审批环节,提高批量集中采购报送工作效率,缩短信息搜集时间,避免基层采购单位对“报送环节复杂”“采购周期长”产生顾虑。
3.服务是产品的一部分,售后服务单独采购方案不能满足分布全国各地采购人的实际需要。改进招标文件内容,用量化、科学、合法的方式强化对中标人服务能力的考量,使基层采购人的售后服务得到保障,是解决批量集中采购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关键。同时,硬性要求各基层采购单位对供应商进行履约情况评价,建立供应商信用指数库。
4.考虑前述“最佳采购量”问题,有关部门对不适合批量集中采购的情形从法规层面放权,如:边远或销售服务网点没有覆盖地区,少量电脑批量集中采购必然增加采购成本。
2016年9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侧重部属高校举办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各高校代表与国采中心同仁面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这次培训对高校推广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近三年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的部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调查显示,执行或准备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单位正在逐年增加,部属高校依法采购工作将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马海涛,王东伟.论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理论依据[J].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3(4).
[2]王浩百. 高等学校教学及科研设备政府采购操作务实[J]. 中国市场, 2016, (36): 49-50.
[3]陈立. 基于贝叶斯文本分类的高校设备批量集中采购[J].北京:实验技术与管理, 2015. 265-268.
[4]耿建华.批量集中采购的改革历程采购流程及业务草果问题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 2013, 35(8): 31-32.
[5]应放军. 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实践及思考[J]. 中国政府采购, 2015, (1): 58-60.
关键词:部属高校 政府采购 行政办公 后勤保障 批量集中采购
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结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的一种采购模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批量集中采购工作。2003年1月10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为落实“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理念,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教育部所属高等学校作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应报教育部,再汇总至财政部,最终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必须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范围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京内单位)。
一、部属高校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概况
部属高校采购工作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由于部属高校主要承载高等教育及科学研究任务,部属高校货物类采购多属于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范畴,以下分三类逐一说明。
第一类设备为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科研教学仪器设备。按照2015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分散采购项目可以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例如:采购电子显微镜、x射线衍射仪等用于完成科研教学任务的实验设备。第二类设备为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科研教学设备。随着国家对科研管理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方面的管理权限,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1日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不执行集中采购,例如:采购用于完成科研教学任务特殊配置的计算机、高性能计算集群等设备。第三类设备为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高校用于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的设备,按规定应执行集中采购。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采用批量集中采购方式进行。回顾部属高校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经历,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至今,“依法采购”一直是各高校采购工作的指导方向,但科研设备技术复杂、品牌数量少、市场销量低也是客观实际情况。而且科研任务目标对实验设备性能要求极为苛刻,采购过程中实质性竞争难以形成,造成“依法采购”与“满足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经过不断呼吁,有关部门深入调研,中办、国办于2016年7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松绑”,《意见》是一项以科研工作者为本,遵循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市场规律的新举措。本文着重说明的第三类设备,高校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使用需求没有差别,本應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实际情况却不尽然,据了解仅有少数部属高校针对第三类设备执行了批量集中采购。
二、未执行批量集中采购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分析
1.部分基层采购人主观上排斥批量集中采购。列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大部分是信息类产品。部属高校行政办公人员使用信息类产品的平均水平相对较高,对产品品牌优劣有很明确的主观评价,对批量集中采购结果不认可,归根结底是对国家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政策不理解、不信任。
2.现行批量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及具体实施方案确需进一步改进。以往批量集中采购曾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购周期长,从基层申报到设备验收平均要3个月时间;采购需求重技术轻服务,部分设备使用人反映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服务网点太少,不能按时提供售后服务或只管供货,不包安装等。
以上问题的确存在,但不能否定批量集中采购政策的合理性。
批量集中采购是经济管理学者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求解批量集中采购成本函数而得出结论:在一定范围内批量集中属于有效节约成本的采购行为。在采购量到达某个最佳点以前,采购量增加,总采购成本降低;超过最佳采购量以后,采购量增加,采购成本上升。高校不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采购量为“0”,一定处于抛物曲线前段,即:执行批量集中采购,高校总采购成本必然降低。批量集中采购合理性不仅有理论依据,实际工作中也有典型案例可以佐证。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第十二期(12月)中标公告中:联想品牌台式机ThinkCentre M8600t-D064中标价格为4895元,同期各电子商城该款设备平均售价在8000元左右。这可归功于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充分发挥了作用。
三、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建议
1.未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部署高校应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改变基层采购人对批量集中采购的抵触情绪。
2.精简审批环节,提高批量集中采购报送工作效率,缩短信息搜集时间,避免基层采购单位对“报送环节复杂”“采购周期长”产生顾虑。
3.服务是产品的一部分,售后服务单独采购方案不能满足分布全国各地采购人的实际需要。改进招标文件内容,用量化、科学、合法的方式强化对中标人服务能力的考量,使基层采购人的售后服务得到保障,是解决批量集中采购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关键。同时,硬性要求各基层采购单位对供应商进行履约情况评价,建立供应商信用指数库。
4.考虑前述“最佳采购量”问题,有关部门对不适合批量集中采购的情形从法规层面放权,如:边远或销售服务网点没有覆盖地区,少量电脑批量集中采购必然增加采购成本。
2016年9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侧重部属高校举办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各高校代表与国采中心同仁面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这次培训对高校推广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近三年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的部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调查显示,执行或准备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单位正在逐年增加,部属高校依法采购工作将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马海涛,王东伟.论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理论依据[J].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3(4).
[2]王浩百. 高等学校教学及科研设备政府采购操作务实[J]. 中国市场, 2016, (36): 49-50.
[3]陈立. 基于贝叶斯文本分类的高校设备批量集中采购[J].北京:实验技术与管理, 2015. 265-268.
[4]耿建华.批量集中采购的改革历程采购流程及业务草果问题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 2013, 35(8): 31-32.
[5]应放军. 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实践及思考[J]. 中国政府采购, 2015, (1): 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