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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的思想观念产生于先秦时期,它是周代政治体制在哲学上的反映。周代既不是原始氏族社会,也不是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国家,而是“宗法封建社会”。它表现在:周代通过逐层分封,形成了一个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大宗和他们所统率的小宗一起,形成了一个个等级君主。大宗以族权加强统治小宗,同时小宗对大宗的权力又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周代已脱离了原始的氏族社会,但又不是恩格斯所说的“国家”,而是处于“早期国家”时期。这反映在政体上就是周代是一个由民主政体向专制政体过渡的“有限王权”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