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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你好:rn我每天负责接送孩子上学和放学,我所在公司与孩子学校之间约12公里.半个月前的一天下午,我下班后骑电动车准备接上孩子顺路回家,在从公司出发去学校的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受伤住院.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事故全责.我想申报工伤,可公司领导说我是接孩子途中遭遇事故的,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就不构成工伤.请问,这种说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