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高校扩招,尤其是全面二孩政策的开放,女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状况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包括生理因素、政策与经济因素、社会文化因素、法律与社会保障因素等。要从根本上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就要从不同层面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改革。
关键词:同工同酬 就业偏好 劳动成本 弹性就业政策
隨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全国大部分高校实行高考“扩招”,大学生数量显著增加,女大学生数量增幅明显。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家庭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尤其是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的开放,进一步加剧了女大学生的就业难度。本文将围绕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展开分析,从个体、社会等方面探究其原因,并试图找出相应的对策。
一、女大学生就业难的表现及其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女大学生的就业面临不少挑战,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就业机会少。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明确提出“不要女生”,或者在招聘中明显向男生倾斜。据统计,有近半数的招聘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提出“只要男性”的要求,甚至一些国家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在招聘条件中明确提出“只要男生”。
第二,就业条件高。女大学生找工作的难度要大于条件相当的甚至比自己还差的男同学。招聘单位或者使用双重标准,即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致使女大学生遭受要比男同学更多的被拒绝的求职经历,或者被迫去迎合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性别偏好,形成比男同学要高得多的求职或就业成本。
第三,就业空间小。用人单位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对女大学生进行职业上的分流、隔离或封锁,高学历依然无法跨越传统性别文化制造的职业门槛,女大学生还是比较明显地集中在传统的女性职业上,职业领域的拓展并没有和学历提高、职业能力加强成正常的正比例关系。
二、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原因
1.个体原因。
1.1女性特殊的生理因素。女性在生理上有“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安全和健康受到特殊保护,限制了女性从事某些职业岗位。同时,从用人单位来说企业要核算成本和产出,确保利润最大化。女职工怀孕等生理因素影响工作连贯性,同时企业还必须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用女职工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麻烦,更倾向于选择男性。
1.2女性的心理因素。“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传统观念依然残存,造成部分女大学生自身的认知偏差,对自己的能力和成功的信心不足。在这种自卑感的驱使下,一些女大学生学会了屈从、柔顺,把自己视为弱者,视贤妻良母为天职和追求的目标。这种目标的错误定位必然会无情地剥夺很多女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和对事业应有的追求。
2.社会原因。
2.1国家政策的影响。高校的持续扩招进一步加剧了女大学生就业难。从1999年起,我国连续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女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局部地区和部分专业毕业生总量的增长远远超过了劳动力市场人才需求量的增长速度,加之受安置下岗工作就业的挤压,社会整体就业呈现供大于求的格局。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给女大学生就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使女大学生的就业压力、难度加大。
2.2行政体制的影响。虽然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保障妇女权益的一系列法律,但从管理者到执行者对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难的情况非常的突出,这也从间接上影响了女大学生的就业。另外,由于宣传的不到位,社会上人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及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落实到实处也是影响女大学生就业的消极因素
2.3市场经济的影响。对用人单位而言,利用可获得的生产要素组合追求利润最大化更是毋庸置疑的目标。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必定要全面衡量使用某种劳动力的“性价比”:首先,从劳动时间的连续性来看,女性有一个男性所没有的断裂带,即生育哺乳期,而这一阶段的工资、福利需要企业负担;其次,从退休金的负担分析,女性比男性要早退休5到10年,而且由于期望寿命的性别差异,女性雇员一般要比男性领取更长更多的退休金;再次,从业务培训费的利用率来观察,由于女性工作时间比男性短,因而,女工的年均培训费要高出男性,其利用率相应的也比较低。
三、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
1.女大学生自身方面。
1.1引导女大学生认真做好求职的准备。女大学生要想使自己在择业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自如地应付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必须做好各种思想准备、心理准备,增强心理的承受力,而不能一遇到挫折就心灰意冷,自暴自弃。作为女大学生,首先在心理上要有自信心,要相信自己和男生一样有实力,要敢于竞争,克服自卑、胆小、怯懦等不良心理状态。其次要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积极搜集各种职业信息,抓住机会,为自身能力的充分展示做好充足的准备。
1.2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政策的就业观。第一,降低职业偏好,包括就业地区、行业和岗位的偏好,以拓宽就业领域和增加就业机会;第二,不要过多地张扬女生的自然资源优势,而是把个人的就业能力培养作为就业前准备的最重要内容,用工作能力和实力去取胜;第三,要增强法律意识,善于发现和敢于抵制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行为,保护应有的劳动合法权益;最后是增强自我就业意识,敢于自谋职业或自我创业,不仅解决个人的就业问题,还可以为他人提供劳动机会。
2.国家和社会方面。
2.1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保护女性就业权,如弹性就业政策。弹性就业政策针对刚性就业政策而言,即适应经济环境和劳动者需求的就业政策。弹性就业政策在就业时间、就业形式和就业身份等方面少有刚性规定。根据弹性就业和激励政策,用人单位应当尽力接受女性的就业申请,这是社会责任。这将有利于用人单位安排女大学生就业,并激励用人单位安排女大学生。
2.2增强法律法规方面对女性的保护。首先,修改现有法律中不利于女性就业的有关规定,扩大就业范围,延长就业期限,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制度。其次,在《劳动法》中增加足以保证第13条实施的法律责任,明确违法者应负的法律责任得到及时追究。 另外还可以进行专门立法,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1条有关妇女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2.3均衡企业负担,健全生育保险制度。维护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最重要的是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女性的生育是对社会的贡献,不能把它看作是企业的问题、公司的问题,生育产生的问题也不能让女性自己承担,妇女生育应该得到社会保障。要逐步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实行国家、社会、个人的合理分担。
2.4高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努力。高校教育要充分考虑女性教育特点和社会需求,因才施教,开设的课程、选择的科目更有弹性,方便学生设计自己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确定科学的招聘标准和招聘程序,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四、结语
女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产生包含着个人与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问题的消除绝非一己之力、一时之功,需要长时期的坚持和努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从上到下、从制度到观念不同层次的完善和转变。
作者简介:张爱(1989.09—)女。民族:汉,湖北荆州人。硕士。现任职于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王文涛(1990.01—)男。民族:汉,河南郑州人。硕士。现任职于华中农业大学,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同工同酬 就业偏好 劳动成本 弹性就业政策
隨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全国大部分高校实行高考“扩招”,大学生数量显著增加,女大学生数量增幅明显。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家庭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尤其是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的开放,进一步加剧了女大学生的就业难度。本文将围绕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展开分析,从个体、社会等方面探究其原因,并试图找出相应的对策。
一、女大学生就业难的表现及其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女大学生的就业面临不少挑战,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就业机会少。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明确提出“不要女生”,或者在招聘中明显向男生倾斜。据统计,有近半数的招聘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提出“只要男性”的要求,甚至一些国家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在招聘条件中明确提出“只要男生”。
第二,就业条件高。女大学生找工作的难度要大于条件相当的甚至比自己还差的男同学。招聘单位或者使用双重标准,即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致使女大学生遭受要比男同学更多的被拒绝的求职经历,或者被迫去迎合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性别偏好,形成比男同学要高得多的求职或就业成本。
第三,就业空间小。用人单位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对女大学生进行职业上的分流、隔离或封锁,高学历依然无法跨越传统性别文化制造的职业门槛,女大学生还是比较明显地集中在传统的女性职业上,职业领域的拓展并没有和学历提高、职业能力加强成正常的正比例关系。
二、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原因
1.个体原因。
1.1女性特殊的生理因素。女性在生理上有“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安全和健康受到特殊保护,限制了女性从事某些职业岗位。同时,从用人单位来说企业要核算成本和产出,确保利润最大化。女职工怀孕等生理因素影响工作连贯性,同时企业还必须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用女职工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麻烦,更倾向于选择男性。
1.2女性的心理因素。“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传统观念依然残存,造成部分女大学生自身的认知偏差,对自己的能力和成功的信心不足。在这种自卑感的驱使下,一些女大学生学会了屈从、柔顺,把自己视为弱者,视贤妻良母为天职和追求的目标。这种目标的错误定位必然会无情地剥夺很多女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和对事业应有的追求。
2.社会原因。
2.1国家政策的影响。高校的持续扩招进一步加剧了女大学生就业难。从1999年起,我国连续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女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局部地区和部分专业毕业生总量的增长远远超过了劳动力市场人才需求量的增长速度,加之受安置下岗工作就业的挤压,社会整体就业呈现供大于求的格局。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给女大学生就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使女大学生的就业压力、难度加大。
2.2行政体制的影响。虽然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保障妇女权益的一系列法律,但从管理者到执行者对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难的情况非常的突出,这也从间接上影响了女大学生的就业。另外,由于宣传的不到位,社会上人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及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落实到实处也是影响女大学生就业的消极因素
2.3市场经济的影响。对用人单位而言,利用可获得的生产要素组合追求利润最大化更是毋庸置疑的目标。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必定要全面衡量使用某种劳动力的“性价比”:首先,从劳动时间的连续性来看,女性有一个男性所没有的断裂带,即生育哺乳期,而这一阶段的工资、福利需要企业负担;其次,从退休金的负担分析,女性比男性要早退休5到10年,而且由于期望寿命的性别差异,女性雇员一般要比男性领取更长更多的退休金;再次,从业务培训费的利用率来观察,由于女性工作时间比男性短,因而,女工的年均培训费要高出男性,其利用率相应的也比较低。
三、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
1.女大学生自身方面。
1.1引导女大学生认真做好求职的准备。女大学生要想使自己在择业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自如地应付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必须做好各种思想准备、心理准备,增强心理的承受力,而不能一遇到挫折就心灰意冷,自暴自弃。作为女大学生,首先在心理上要有自信心,要相信自己和男生一样有实力,要敢于竞争,克服自卑、胆小、怯懦等不良心理状态。其次要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积极搜集各种职业信息,抓住机会,为自身能力的充分展示做好充足的准备。
1.2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政策的就业观。第一,降低职业偏好,包括就业地区、行业和岗位的偏好,以拓宽就业领域和增加就业机会;第二,不要过多地张扬女生的自然资源优势,而是把个人的就业能力培养作为就业前准备的最重要内容,用工作能力和实力去取胜;第三,要增强法律意识,善于发现和敢于抵制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行为,保护应有的劳动合法权益;最后是增强自我就业意识,敢于自谋职业或自我创业,不仅解决个人的就业问题,还可以为他人提供劳动机会。
2.国家和社会方面。
2.1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保护女性就业权,如弹性就业政策。弹性就业政策针对刚性就业政策而言,即适应经济环境和劳动者需求的就业政策。弹性就业政策在就业时间、就业形式和就业身份等方面少有刚性规定。根据弹性就业和激励政策,用人单位应当尽力接受女性的就业申请,这是社会责任。这将有利于用人单位安排女大学生就业,并激励用人单位安排女大学生。
2.2增强法律法规方面对女性的保护。首先,修改现有法律中不利于女性就业的有关规定,扩大就业范围,延长就业期限,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制度。其次,在《劳动法》中增加足以保证第13条实施的法律责任,明确违法者应负的法律责任得到及时追究。 另外还可以进行专门立法,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1条有关妇女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2.3均衡企业负担,健全生育保险制度。维护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最重要的是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女性的生育是对社会的贡献,不能把它看作是企业的问题、公司的问题,生育产生的问题也不能让女性自己承担,妇女生育应该得到社会保障。要逐步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实行国家、社会、个人的合理分担。
2.4高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努力。高校教育要充分考虑女性教育特点和社会需求,因才施教,开设的课程、选择的科目更有弹性,方便学生设计自己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确定科学的招聘标准和招聘程序,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四、结语
女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产生包含着个人与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问题的消除绝非一己之力、一时之功,需要长时期的坚持和努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从上到下、从制度到观念不同层次的完善和转变。
作者简介:张爱(1989.09—)女。民族:汉,湖北荆州人。硕士。现任职于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王文涛(1990.01—)男。民族:汉,河南郑州人。硕士。现任职于华中农业大学,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