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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中国的农村牧区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加快的大环境下,也大大增加了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但是,现实表明,我国农村牧区的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组织功能不够健全、组织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使得农村牧区金融抑制愈演愈烈,使农村牧区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与供给得不到有效匹配。由此催生出各种非正规金融模式。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并存于广大农村牧区的情况极其普遍,农牧民大多依靠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关键词:牧区;农牧民;小额贷款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牧区集中的地区有大片区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牧业生产的基本设施条件落后,在农牧业增效及农牧民增收方面面临着很大压力,最大的问题是资金缺乏的问题。特别是我国金融体制现阶段正处于转型时期,一定程度上边缘化了农村金融,使农村牧区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在这种背景下,民间借贷在农村牧区的金融体系中逐渐占据了重要地位,为农村牧区的生产发展以及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贡献着巨大力量,也增加了许多发展的风险。
近年来,农牧民对资金的需求逐渐朝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当他们的农牧业生计方式收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没有产出,且存款短缺,出现紧急的资金需求时,如果是去正规的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农牧业银行等,需要经过特别烦琐的申请手续,且必须有信用和收入的保证才能申请到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获取资金,快速便捷有保障,所以民间借贷的方式成为他们解决急需资金问题的最佳途径。
二、牧区民间借贷现状特点
(1)利息率设置灵活
一般来讲,农牧区的民间借贷的利率非常灵活,不存在统一的标准,通过调查我们也得知,若贷款人拥有良好的信誉,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借款,则可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不过无论如何也不会低于银行同期利率;对于信用差又碍于情面的人,放贷利率一般比较高:因为金融服务在农牧区较为落后,不具备较多的融资渠道,导致农牧区民间借贷的利率于当地的经济发达程度呈反比,经济越是欠发达,越是执行较高的利率。
(2)形式多种多样
场所分散不固定、缺乏组织性是西部地区农牧民的民间接待活动的特点,民间借贷活动多发生在农牧民个人之间,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形式:第一,以固定资产为抵押贷取现金;第二,依托于信用,口头或使用借据贷款。在农牧民的实际选择中,这样的方式是最常见使用的。第三,“绒贷”、“羊贷”方式的借贷。其具体形式如下:放贷人在牧民借款时,直接发放现金给他们,但牧民却以一定数量的羊进行归还。第四,通过中间人完成的贷款,一些固定的当地中间人,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充当中介的作用,在每次借贷活动结束时,收取一定额手续费,。第五,赊销形式的贷款,即农牧民在购买羊羔或种子的时候,按照市价与售出者进行赊销的约定,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按时连本带利还给售出者。
(3)贷款资金来源广泛
许多放贷者的贷款资金主要来自于亲朋好友的闲置资金和以养牛为借口在信用社取得的贷款,其中还有一部分可能是政府部门发放的三农贷款和养殖业项目资金。
第一,信用社的贷款。贷款的主要来源是从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到的养牛贷款。村民申请到贷款之后并没有全部真正的投入到养牛的行业中,而是靠放高利贷来养家糊口
第二,村里散户资金。村民们把自己手中的闲钱交给他们信任的中间人,中间人按照约定答应放出贷款后 取得的利息中会有一部分提成返还给资金原有者。虽然每个散户的资金金额不多,但是若供给户数增多时,这也将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第三,城里散户资金。资金的提供者不仅仅是示范牧场的村民,也有住在城区的居民,可见贷款涉及的规模之大。
(4)规范性不强
农牧区一般都是利用口头协议或打白条的方式实施民间贷款活动,借条中要将借贷双方的姓名、贷款金额、还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标示清楚,并且需要借贷双方特别是担保人中间人签字并按下手印,要在担保人或中间人在场的情况下交付现金。这一过程与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相符,在法律中规定,为了使借贷双方可能产生的经济纠纷得到规避,当借贷关系出现时,须签订借款、违约和担保三份合同。因此,民间借贷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应,是一种不完全的契约形式。
(5)涉黑严重
债主追债、讨债的恶性事件在高利贷无法收回的时候经常发生。农牧区高利贷的借出者多为个体商户或个人,这些主体抗风险能力小,因此在发生坏账时放贷者会不惜一切代价争取追回本金。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债主就会依附帮派、行会等,使得农牧区的黑势力抬头,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三、形成原因分析
1、利益驱使。政府对农牧业的贷款支持政策较多,比如三农贷款和养殖项目的贷款等,追求致富的心理驱使牧民们将闲钱集中起来赚取较高利息收入。由于借方一般缺少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较为薄弱;而贷方通常受到盈利思想的影响而做出冲动的决定。高利贷借方的无知以及贷方的无顾忌为高利贷的泛滥创造了条件。
2、方便快捷。高利贷作为民间融资的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融资过程迅速、方便。銀行办理贷款的过程很复杂,申请、审批、核实、批复等繁琐的过程让贷款申请人颇为头疼,大概要一个月之后才能拿到贷款。3、收入略下降。受到农牧业的需求缺乏弹性的特性影响,虽然政府不断地对农业进行政策扶持,但是牧民们的收入近几年仍然呈现下降趋势。牧民们意识到将闲置资金放在牧区如此循环并不能做到增收的预期,因此资金流逐渐流向城镇,在利益驱使下,资金流会逐渐流向高收益的渠道,所以牧民们对高利贷的需求较强。
4、投资渠道少。村民们手中拥有的闲置资金没有合适的投资渠道也是促使高利贷盛行的原因之一。国内的投融资体制仍然不够健全,借款者需要钱而无法融资与贷款者有钱而无处投资的现象并存。
参考文献
[1]刘强,古睿莹.西藏农牧民小额涉农信贷行为特征与对策建议—基于对当雄县的调查分析,农村金融[J].2014(09)
[2]曹鹤亮.农村牧区民间借贷发展与规范问题研究——基于赤峰市的抽样调查分析,北方金融[J].2017(05).
作者简介
权力(1994.02-今),女,汉族,四川成都,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学。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关键词:牧区;农牧民;小额贷款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牧区集中的地区有大片区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牧业生产的基本设施条件落后,在农牧业增效及农牧民增收方面面临着很大压力,最大的问题是资金缺乏的问题。特别是我国金融体制现阶段正处于转型时期,一定程度上边缘化了农村金融,使农村牧区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在这种背景下,民间借贷在农村牧区的金融体系中逐渐占据了重要地位,为农村牧区的生产发展以及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贡献着巨大力量,也增加了许多发展的风险。
近年来,农牧民对资金的需求逐渐朝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当他们的农牧业生计方式收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没有产出,且存款短缺,出现紧急的资金需求时,如果是去正规的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农牧业银行等,需要经过特别烦琐的申请手续,且必须有信用和收入的保证才能申请到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获取资金,快速便捷有保障,所以民间借贷的方式成为他们解决急需资金问题的最佳途径。
二、牧区民间借贷现状特点
(1)利息率设置灵活
一般来讲,农牧区的民间借贷的利率非常灵活,不存在统一的标准,通过调查我们也得知,若贷款人拥有良好的信誉,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借款,则可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不过无论如何也不会低于银行同期利率;对于信用差又碍于情面的人,放贷利率一般比较高:因为金融服务在农牧区较为落后,不具备较多的融资渠道,导致农牧区民间借贷的利率于当地的经济发达程度呈反比,经济越是欠发达,越是执行较高的利率。
(2)形式多种多样
场所分散不固定、缺乏组织性是西部地区农牧民的民间接待活动的特点,民间借贷活动多发生在农牧民个人之间,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形式:第一,以固定资产为抵押贷取现金;第二,依托于信用,口头或使用借据贷款。在农牧民的实际选择中,这样的方式是最常见使用的。第三,“绒贷”、“羊贷”方式的借贷。其具体形式如下:放贷人在牧民借款时,直接发放现金给他们,但牧民却以一定数量的羊进行归还。第四,通过中间人完成的贷款,一些固定的当地中间人,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充当中介的作用,在每次借贷活动结束时,收取一定额手续费,。第五,赊销形式的贷款,即农牧民在购买羊羔或种子的时候,按照市价与售出者进行赊销的约定,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按时连本带利还给售出者。
(3)贷款资金来源广泛
许多放贷者的贷款资金主要来自于亲朋好友的闲置资金和以养牛为借口在信用社取得的贷款,其中还有一部分可能是政府部门发放的三农贷款和养殖业项目资金。
第一,信用社的贷款。贷款的主要来源是从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到的养牛贷款。村民申请到贷款之后并没有全部真正的投入到养牛的行业中,而是靠放高利贷来养家糊口
第二,村里散户资金。村民们把自己手中的闲钱交给他们信任的中间人,中间人按照约定答应放出贷款后 取得的利息中会有一部分提成返还给资金原有者。虽然每个散户的资金金额不多,但是若供给户数增多时,这也将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第三,城里散户资金。资金的提供者不仅仅是示范牧场的村民,也有住在城区的居民,可见贷款涉及的规模之大。
(4)规范性不强
农牧区一般都是利用口头协议或打白条的方式实施民间贷款活动,借条中要将借贷双方的姓名、贷款金额、还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标示清楚,并且需要借贷双方特别是担保人中间人签字并按下手印,要在担保人或中间人在场的情况下交付现金。这一过程与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相符,在法律中规定,为了使借贷双方可能产生的经济纠纷得到规避,当借贷关系出现时,须签订借款、违约和担保三份合同。因此,民间借贷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应,是一种不完全的契约形式。
(5)涉黑严重
债主追债、讨债的恶性事件在高利贷无法收回的时候经常发生。农牧区高利贷的借出者多为个体商户或个人,这些主体抗风险能力小,因此在发生坏账时放贷者会不惜一切代价争取追回本金。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债主就会依附帮派、行会等,使得农牧区的黑势力抬头,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三、形成原因分析
1、利益驱使。政府对农牧业的贷款支持政策较多,比如三农贷款和养殖项目的贷款等,追求致富的心理驱使牧民们将闲钱集中起来赚取较高利息收入。由于借方一般缺少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较为薄弱;而贷方通常受到盈利思想的影响而做出冲动的决定。高利贷借方的无知以及贷方的无顾忌为高利贷的泛滥创造了条件。
2、方便快捷。高利贷作为民间融资的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融资过程迅速、方便。銀行办理贷款的过程很复杂,申请、审批、核实、批复等繁琐的过程让贷款申请人颇为头疼,大概要一个月之后才能拿到贷款。3、收入略下降。受到农牧业的需求缺乏弹性的特性影响,虽然政府不断地对农业进行政策扶持,但是牧民们的收入近几年仍然呈现下降趋势。牧民们意识到将闲置资金放在牧区如此循环并不能做到增收的预期,因此资金流逐渐流向城镇,在利益驱使下,资金流会逐渐流向高收益的渠道,所以牧民们对高利贷的需求较强。
4、投资渠道少。村民们手中拥有的闲置资金没有合适的投资渠道也是促使高利贷盛行的原因之一。国内的投融资体制仍然不够健全,借款者需要钱而无法融资与贷款者有钱而无处投资的现象并存。
参考文献
[1]刘强,古睿莹.西藏农牧民小额涉农信贷行为特征与对策建议—基于对当雄县的调查分析,农村金融[J].2014(09)
[2]曹鹤亮.农村牧区民间借贷发展与规范问题研究——基于赤峰市的抽样调查分析,北方金融[J].2017(05).
作者简介
权力(1994.02-今),女,汉族,四川成都,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学。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