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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节俭办奥运的英国人不好面子,到底是几百年的老大帝国子民,面子观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
奥运会开始前,一个名叫克里斯·斯派斯的中年英国男人就在面子与金钱的夹缝中被折磨得够呛。身为英国男篮的项目主管,斯派斯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为公牛小前锋罗尔·邓缴纳30万英镑的附加保险费,要么看着一支没有一名NBA球员的队伍踏上奥运赛场。30万英镑对英国男篮不是个小数目,他们每年的预算也不过200万英镑,但是在斯派斯心中那架天平上,面子的分量最终胜过了金钱。
于是27岁的邓披上了英国男篮的战袍,这支球队本来还指望把后卫本·戈登和中锋拜伦·穆伦斯也囊括进来,但这对山猫球员最终都未能加入。这对英国男篮也许并不全是坏消息,否则他们一半的预算都有可能被保险公司笑纳。在英国这个痴迷足球的国度,为篮球大把花钱绝不会被看作明智之举,邓加入英国男篮的训练营后,发现他们不得不跟羽毛球队合用训练馆,虽然两块训练场之间隔着一道帘子,但时不时还是会有一个羽毛球飞进篮球场里。
对篮球的隔膜带来的后果之一是漠不关心,比如男篮小组赛开打那天,现场的7563名观众就不见得理解邓为他的球队付出了多少。英国人在邓入场时报以稀疏的礼节性掌声,当他在两三名俄罗斯球员的围堵中杀出一条血路得分时,听到的也只是一片窃窃私语汇成的“嗡嗡”声,而不是联合中心球馆那种地动山摇的喝彩。在这里也很少有人理解,为什么邓在终场前40秒败局已定的情况下,还会势若疯虎地强突篮下,换来两个毫无意义的罚球。
“我要么不上场,只要上场就不能看着比分打球,领先20分或落后20分对我打球的方式没有影响。”邓在那场比赛后说,他是全队在场上待得最久的球员,整场比赛只在替补席上坐了1分零3秒。本来邓也可以像戈登和穆伦斯一样,躺在家里的沙发上守着电视做一名观众,没有人会因此指责他,他的左腕韧带和后背都有伤,公牛还希望他趁休赛期做个手术根除后患。可是邓毅然决然地来了,他知道没有比奥运会更好的感恩机会了。
上世纪90年代初,邓的父亲阿尔多是苏丹政府的一名部长,由于国内政局混乱,内战一触即发,他把妻子和孩子都送到了埃及,当时邓只有5岁。在亚历山大港,邓的母亲玛莎带着12个孩子在一间两室的蜗居里挤了五年,大多数时候邓都得睡在地板上。正是在埃及,邓迷上了篮球,他家附近的一块篮球场成了他的游乐天堂,而他体内的丁卡族血统也发挥了作用,使他的身高远远超过同龄的孩子。
留在苏丹的阿尔多在一场政变后坐了牢,出狱后不久他就逃到英国申请政治避难,1995年玛莎也带着孩子们去了英国,一家人住在伦敦附近的南诺伍德。邓加入了当地的布里克斯顿顶级猫篮球俱乐部,12岁那年他就被选入了英国15岁以下少年队。后来邓到美国上高中和大学,2004年以7号新秀身份进入NBA,但每年夏天他都要回到英国跟国家队会合,参加各种国际比赛。
算起来邓已经为英国国家队效力达15年了,他与英国篮球的感情,绝对比仅仅是出生在伦敦的戈登和母亲是英国人的穆伦斯更为深厚。英国男篮主帅克里斯·芬奇说:“邓对英国篮球的忠诚从来没有动摇过,我记得拿英国护照那年,他因为护照拿得晚而错过了夏天的国家队比赛,但他还是来到了训练营,给队中的年轻球员打气。现在这支英国男篮里,有许多球员都是从小跟邓一起长大的,他是个真诚的人,他为英国篮球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英国这样一个堪称篮球荒漠的国度,邓的默默坚持尤其难得,或者用吉米·罗杰斯的话来说,“他对于英国这个篮球第三世界国家的无私奉献简直是个奇迹”。72岁的罗杰斯是顶级猫篮球俱乐部的总经理,有人直接管他叫“伦敦篮球教父”,这位英国篮球界的传奇人物可以说是看着邓长大的。另一方面,邓的成功也是罗杰斯此生最大的成功,俱乐部里的孩子对老人敬若神明,只因他带出了一块英国篮球的活招牌。
罗杰斯的俱乐部位于南部一个多种族聚居区,不少居民来自非洲或加勒比海地区,街头小店里不时传出节奏鲜明的饶舌乐或懒洋洋的雷鬼乐。俱乐部本身跟周围并不富庶的环境倒也颇为相称:六个篮架里有一个已经坏到不能用了,天花板上的那个洞是最近的一次意外事故留下的,一面墙上挂着的电子记分牌光看外表倒也没什么问题,就是说不定什么时候会黑屏闹罢工。
罗杰斯戴着副厚厚的眼镜,他声音洪亮,说话时喜欢辅以夸张的手势,他的笑声极具感染力。“我是1981年到这里的,”罗杰斯说,“1984年俱乐部开张我就在这儿一直工作到今天。这里的孩子从来不惹麻烦,我们也从来没有把哪怕一个孩子赶出过俱乐部。我们送到美国读书的孩子,比全伦敦所有篮球俱乐部加起来都多,而且每个孩子都大学毕业了,只有邓是个例外,不过他告诉过我,总有一天他会回去读完大学的。”
在俱乐部里,罗杰斯实行的是“连坐法”,一个孩子犯错,所有孩子都要受罚,在这里他们学到的不仅是如何打篮球,还有对这项运动的尊重。正是这种在美国已日渐稀缺的纯粹篮球教育使邓如此与众不同,可以说是英国造就了他的篮球价值观。美国孩子甚至很难想像,一个跟他同龄的英国孩子选择打篮球是多么不可思议,因为在英伦三岛,篮球的流行程度不仅无法与足球相提并论,甚至还比不上板球、马术、赛艇,还有……飞镖。
“今年是奥运年。”罗杰斯中气十足地说,“伦敦是英国最重要的城市,也是奥运会主办城市,但是直到现在,除了奥运会篮球馆外,我们还没有一座专业的篮球馆。而且就连这座奥运会篮球馆,赛事结束后也会被拆掉!没有人比我对奥运会更热心,但去年我就公开说我反对伦敦办奥运会,因为这届奥运会不会给英国篮球留下任何遗产,我更愿意看到办奥运会这笔钱用到我们的基础篮球教育上。”
罗杰斯生长在纽卡斯尔,十几岁时父母双亡,被人收养,长大后他参军服役,在部队里爱上了打篮球。退役后罗杰斯曾在德国职业联赛打过球,同时积累了不少理论知识,为日后做教练打下了基础。在罗杰斯的带领下,顶级猫篮球俱乐部为英国篮球培养了许多出色的球员,他们中的一些人拿到了美国大学的篮球奖学金,但没有一个人达到邓的高度。对罗杰斯这位恩师,邓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在我刚开始打篮球那会儿,吉米就是整个世界。”邓说,“我非常幸运,一起步就能在吉米手下打球,他对篮球的深刻理解和渊博的知识很少有人能及得上,而且他的智商也非常高,总是能针对不同球员的特点选择最适合他们的成长方式。”
在罗杰斯看来,邓的最大特点是勤奋、专注和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有一次打分组训练赛的时候,罗杰斯给邓穿上了一件田径运动员训练时穿的那种加重训练服,以此来提高他的耐力。第二天的训练开始时,罗杰斯诧异地发现从不迟到的邓居然没来。全队训练了一段时间后,邓才出现,罗杰斯不用问就知道了他迟到的原因——原来他身上还穿着那件加重训练服。
14岁那年,邓在罗杰斯帮助下获得了去新泽西州篮球名校布莱尔学院学习和打球的机会,他的球技在那里突飞猛进。去美国后的第一个暑假,邓回到英国打比赛,他在罗杰斯面前一场比赛盖了对手12个帽,把恩师看得目瞪口呆。自那以后荣誉接踵而至,邓在杜克大学、在公牛都取得了成功,无论身在哪里,每年夏天他都回到布里克斯顿,除了跟随国家队训练和打球之外,他还举办各种篮球训练营和讲习班。
邓在英国不是个超级巨星,走在伦敦街头被人认出的机会还不如一个在甲级联赛踢球的足球运动员大,但名声也不是他在英国追求的东西。美国男篮主帅、邓的大学教练麦克·沙舍夫斯基表示:“邓所做的还不止是代表他的国家打奥运会那样简单,我希望所有人都明白,英国确实是拯救了他的一家人,如果他们不能在这里政治避难,就很难活到今天。现在邓觉得自己有义务回报这种恩惠,作为他的朋友,我为他能这样做而感到骄傲。”
奥运会开始前,一个名叫克里斯·斯派斯的中年英国男人就在面子与金钱的夹缝中被折磨得够呛。身为英国男篮的项目主管,斯派斯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为公牛小前锋罗尔·邓缴纳30万英镑的附加保险费,要么看着一支没有一名NBA球员的队伍踏上奥运赛场。30万英镑对英国男篮不是个小数目,他们每年的预算也不过200万英镑,但是在斯派斯心中那架天平上,面子的分量最终胜过了金钱。
于是27岁的邓披上了英国男篮的战袍,这支球队本来还指望把后卫本·戈登和中锋拜伦·穆伦斯也囊括进来,但这对山猫球员最终都未能加入。这对英国男篮也许并不全是坏消息,否则他们一半的预算都有可能被保险公司笑纳。在英国这个痴迷足球的国度,为篮球大把花钱绝不会被看作明智之举,邓加入英国男篮的训练营后,发现他们不得不跟羽毛球队合用训练馆,虽然两块训练场之间隔着一道帘子,但时不时还是会有一个羽毛球飞进篮球场里。
对篮球的隔膜带来的后果之一是漠不关心,比如男篮小组赛开打那天,现场的7563名观众就不见得理解邓为他的球队付出了多少。英国人在邓入场时报以稀疏的礼节性掌声,当他在两三名俄罗斯球员的围堵中杀出一条血路得分时,听到的也只是一片窃窃私语汇成的“嗡嗡”声,而不是联合中心球馆那种地动山摇的喝彩。在这里也很少有人理解,为什么邓在终场前40秒败局已定的情况下,还会势若疯虎地强突篮下,换来两个毫无意义的罚球。
“我要么不上场,只要上场就不能看着比分打球,领先20分或落后20分对我打球的方式没有影响。”邓在那场比赛后说,他是全队在场上待得最久的球员,整场比赛只在替补席上坐了1分零3秒。本来邓也可以像戈登和穆伦斯一样,躺在家里的沙发上守着电视做一名观众,没有人会因此指责他,他的左腕韧带和后背都有伤,公牛还希望他趁休赛期做个手术根除后患。可是邓毅然决然地来了,他知道没有比奥运会更好的感恩机会了。
上世纪90年代初,邓的父亲阿尔多是苏丹政府的一名部长,由于国内政局混乱,内战一触即发,他把妻子和孩子都送到了埃及,当时邓只有5岁。在亚历山大港,邓的母亲玛莎带着12个孩子在一间两室的蜗居里挤了五年,大多数时候邓都得睡在地板上。正是在埃及,邓迷上了篮球,他家附近的一块篮球场成了他的游乐天堂,而他体内的丁卡族血统也发挥了作用,使他的身高远远超过同龄的孩子。
留在苏丹的阿尔多在一场政变后坐了牢,出狱后不久他就逃到英国申请政治避难,1995年玛莎也带着孩子们去了英国,一家人住在伦敦附近的南诺伍德。邓加入了当地的布里克斯顿顶级猫篮球俱乐部,12岁那年他就被选入了英国15岁以下少年队。后来邓到美国上高中和大学,2004年以7号新秀身份进入NBA,但每年夏天他都要回到英国跟国家队会合,参加各种国际比赛。
算起来邓已经为英国国家队效力达15年了,他与英国篮球的感情,绝对比仅仅是出生在伦敦的戈登和母亲是英国人的穆伦斯更为深厚。英国男篮主帅克里斯·芬奇说:“邓对英国篮球的忠诚从来没有动摇过,我记得拿英国护照那年,他因为护照拿得晚而错过了夏天的国家队比赛,但他还是来到了训练营,给队中的年轻球员打气。现在这支英国男篮里,有许多球员都是从小跟邓一起长大的,他是个真诚的人,他为英国篮球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英国这样一个堪称篮球荒漠的国度,邓的默默坚持尤其难得,或者用吉米·罗杰斯的话来说,“他对于英国这个篮球第三世界国家的无私奉献简直是个奇迹”。72岁的罗杰斯是顶级猫篮球俱乐部的总经理,有人直接管他叫“伦敦篮球教父”,这位英国篮球界的传奇人物可以说是看着邓长大的。另一方面,邓的成功也是罗杰斯此生最大的成功,俱乐部里的孩子对老人敬若神明,只因他带出了一块英国篮球的活招牌。
罗杰斯的俱乐部位于南部一个多种族聚居区,不少居民来自非洲或加勒比海地区,街头小店里不时传出节奏鲜明的饶舌乐或懒洋洋的雷鬼乐。俱乐部本身跟周围并不富庶的环境倒也颇为相称:六个篮架里有一个已经坏到不能用了,天花板上的那个洞是最近的一次意外事故留下的,一面墙上挂着的电子记分牌光看外表倒也没什么问题,就是说不定什么时候会黑屏闹罢工。
罗杰斯戴着副厚厚的眼镜,他声音洪亮,说话时喜欢辅以夸张的手势,他的笑声极具感染力。“我是1981年到这里的,”罗杰斯说,“1984年俱乐部开张我就在这儿一直工作到今天。这里的孩子从来不惹麻烦,我们也从来没有把哪怕一个孩子赶出过俱乐部。我们送到美国读书的孩子,比全伦敦所有篮球俱乐部加起来都多,而且每个孩子都大学毕业了,只有邓是个例外,不过他告诉过我,总有一天他会回去读完大学的。”
在俱乐部里,罗杰斯实行的是“连坐法”,一个孩子犯错,所有孩子都要受罚,在这里他们学到的不仅是如何打篮球,还有对这项运动的尊重。正是这种在美国已日渐稀缺的纯粹篮球教育使邓如此与众不同,可以说是英国造就了他的篮球价值观。美国孩子甚至很难想像,一个跟他同龄的英国孩子选择打篮球是多么不可思议,因为在英伦三岛,篮球的流行程度不仅无法与足球相提并论,甚至还比不上板球、马术、赛艇,还有……飞镖。
“今年是奥运年。”罗杰斯中气十足地说,“伦敦是英国最重要的城市,也是奥运会主办城市,但是直到现在,除了奥运会篮球馆外,我们还没有一座专业的篮球馆。而且就连这座奥运会篮球馆,赛事结束后也会被拆掉!没有人比我对奥运会更热心,但去年我就公开说我反对伦敦办奥运会,因为这届奥运会不会给英国篮球留下任何遗产,我更愿意看到办奥运会这笔钱用到我们的基础篮球教育上。”
罗杰斯生长在纽卡斯尔,十几岁时父母双亡,被人收养,长大后他参军服役,在部队里爱上了打篮球。退役后罗杰斯曾在德国职业联赛打过球,同时积累了不少理论知识,为日后做教练打下了基础。在罗杰斯的带领下,顶级猫篮球俱乐部为英国篮球培养了许多出色的球员,他们中的一些人拿到了美国大学的篮球奖学金,但没有一个人达到邓的高度。对罗杰斯这位恩师,邓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在我刚开始打篮球那会儿,吉米就是整个世界。”邓说,“我非常幸运,一起步就能在吉米手下打球,他对篮球的深刻理解和渊博的知识很少有人能及得上,而且他的智商也非常高,总是能针对不同球员的特点选择最适合他们的成长方式。”
在罗杰斯看来,邓的最大特点是勤奋、专注和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有一次打分组训练赛的时候,罗杰斯给邓穿上了一件田径运动员训练时穿的那种加重训练服,以此来提高他的耐力。第二天的训练开始时,罗杰斯诧异地发现从不迟到的邓居然没来。全队训练了一段时间后,邓才出现,罗杰斯不用问就知道了他迟到的原因——原来他身上还穿着那件加重训练服。
14岁那年,邓在罗杰斯帮助下获得了去新泽西州篮球名校布莱尔学院学习和打球的机会,他的球技在那里突飞猛进。去美国后的第一个暑假,邓回到英国打比赛,他在罗杰斯面前一场比赛盖了对手12个帽,把恩师看得目瞪口呆。自那以后荣誉接踵而至,邓在杜克大学、在公牛都取得了成功,无论身在哪里,每年夏天他都回到布里克斯顿,除了跟随国家队训练和打球之外,他还举办各种篮球训练营和讲习班。
邓在英国不是个超级巨星,走在伦敦街头被人认出的机会还不如一个在甲级联赛踢球的足球运动员大,但名声也不是他在英国追求的东西。美国男篮主帅、邓的大学教练麦克·沙舍夫斯基表示:“邓所做的还不止是代表他的国家打奥运会那样简单,我希望所有人都明白,英国确实是拯救了他的一家人,如果他们不能在这里政治避难,就很难活到今天。现在邓觉得自己有义务回报这种恩惠,作为他的朋友,我为他能这样做而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