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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纪检监察事业站上了新起点。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机关队伍,显得更加重要、更加迫切。
一、筑牢信念基石,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根和魂,作为肩负新使命、踏上新征程的纪检监察队伍,更需要筑牢信念基石,补足精神之钙,挺起精神脊梁。这就需要长期坚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文化等教育活动中,不断深化理想信念,努力在学思践悟中固本培元,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践行者。
二、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
纪检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国家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都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這是其内在内要求和必然属性决定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明确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坚决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作为纪检干部,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要把“树牢一个核心,坚定三个看齐”作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带头践行“四个服从”、“五个纯粹”的要求,听招呼、讲纪律、顾大局,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最高原则、第一要求,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向核心看齐,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锻造过硬本领,严肃执纪问责不手软
责重山岳,能者当之。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党规党纪国法的执行力,影响审查调查的深入度,影响执纪问责的准确度。纪检监察干部要能准确掌握党章宪法的具体规定,深刻理解规定内容,准确把握违反纪律的各种情形和具体形态。党章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往大的来说,一部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根本准绳与依据。宪法是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扎实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学好宪法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把握监督执纪的尺度标准,才能更好的运用监督的手段。
同时要正确运用监督审查的方式方法、规程路径、载体手段,掌握问题线索摘录、谈话技能、函询回复审核、调查取证方法、纪律审查文书撰写以及党言党语、纪言纪语等本领。要能正确地分析判断执纪审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事物的实质和要害,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合理掌握问责的情形和尺度。同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揭发党不忠的“两面人”背后捣鼓,敢于打击热衷于散播小道消息、借老乡等之名私下走动、搞“小场子”的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敢于较真、敢于亮剑,不含糊,不退缩,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决捍卫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规矩谨防“灯下黑”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既是政治上的要求,也是守住自身不受侵蚀、不受腐化的重要法宝,是炼就“金刚不坏之身”的一大绝招。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尊崇党章,反复研学《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把党章作为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党章标准和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守纪律守规矩当成自己立言立行的“生命线”。用铁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自己的行为,让纪律和规矩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 面对不安好心的“心意”和裹着糖衣炮弹的“意思”,要高度警觉。慎独,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学会在诱惑面前不以物惑、不以情移、自觉自律。慎微,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勤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要敢于刀刃向内,对于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切实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筑牢信念基石,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根和魂,作为肩负新使命、踏上新征程的纪检监察队伍,更需要筑牢信念基石,补足精神之钙,挺起精神脊梁。这就需要长期坚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文化等教育活动中,不断深化理想信念,努力在学思践悟中固本培元,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践行者。
二、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
纪检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国家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都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這是其内在内要求和必然属性决定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明确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坚决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作为纪检干部,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要把“树牢一个核心,坚定三个看齐”作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带头践行“四个服从”、“五个纯粹”的要求,听招呼、讲纪律、顾大局,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最高原则、第一要求,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向核心看齐,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锻造过硬本领,严肃执纪问责不手软
责重山岳,能者当之。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党规党纪国法的执行力,影响审查调查的深入度,影响执纪问责的准确度。纪检监察干部要能准确掌握党章宪法的具体规定,深刻理解规定内容,准确把握违反纪律的各种情形和具体形态。党章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往大的来说,一部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根本准绳与依据。宪法是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扎实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学好宪法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把握监督执纪的尺度标准,才能更好的运用监督的手段。
同时要正确运用监督审查的方式方法、规程路径、载体手段,掌握问题线索摘录、谈话技能、函询回复审核、调查取证方法、纪律审查文书撰写以及党言党语、纪言纪语等本领。要能正确地分析判断执纪审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事物的实质和要害,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合理掌握问责的情形和尺度。同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揭发党不忠的“两面人”背后捣鼓,敢于打击热衷于散播小道消息、借老乡等之名私下走动、搞“小场子”的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敢于较真、敢于亮剑,不含糊,不退缩,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决捍卫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规矩谨防“灯下黑”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既是政治上的要求,也是守住自身不受侵蚀、不受腐化的重要法宝,是炼就“金刚不坏之身”的一大绝招。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尊崇党章,反复研学《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把党章作为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党章标准和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守纪律守规矩当成自己立言立行的“生命线”。用铁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自己的行为,让纪律和规矩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 面对不安好心的“心意”和裹着糖衣炮弹的“意思”,要高度警觉。慎独,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学会在诱惑面前不以物惑、不以情移、自觉自律。慎微,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勤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要敢于刀刃向内,对于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切实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