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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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精神损害与身体损害的行为具有相同的法益侵害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提出内源性精神病不宜鉴定,致使此类行为在实践中难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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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精神损害与身体损害的行为具有相同的法益侵害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提出内源性精神病不宜鉴定,致使此类行为在实践中难以处罚。通过将精神损害造成被害人自伤结果归因于行为人的损害结果,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当行为人出于主观故意,造成精神损害程度较重,并造成他人自伤结果的情况下,不宜认定为侮辱罪、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而应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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