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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南京名仕嘉园小区的王先生最近遇到了这样一件闹心事:燃气公司的两名员工,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内,基本未用材料,仅是将其家中的煤气表掉了个方向,最后竟收费200元。当王先生致电燃气公司咨询时,对方义正辞严地回答:“定价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
“这不是抢钱吗?”王先生怎么也搞不懂,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为何要价这么多。
在老百姓的生活中,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只见涨价不见降价,漫天要价,什么配套服务都要收钱!”谈起燃气、电力、自来水等自然性垄断行业,大部分市民都显得非常无奈:“缺乏市场竞争,这些行业的价格难道就没人管了?”
200元报价从何而来?
“200元虽然不多,但煤气公司的这样的收费标准确实让人难以接受。”王先生说。
200元报价究竟从何而来?据南京市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一位姓徐的处长介绍,燃气、电力等自然性垄断行业定价过程是:由该行业先进行成本测算,然后根据成本得出合适的价格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物价部门再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成本核算,在保证该行业一定利润的前提下,制定出相对客观、公正的价格。
徐处长说,燃气公司的200元收费确实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而且有案可查。记者查阅资料时看到,2000年10月23日,南京市物价局特地下发了《关于加强对管道煤气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居民表灶移改工程费200元/户/次,该项目含材料费55元……用户自购材料不收材料费55元。”
对这一规定,王先生提出了异议。首先,燃气公司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向他告知200元收费的具体构成情况,尤其是用户可以自行购买材料这一条,没有人提醒过他。另外,55元的材料费基本属于“无中生有”,“我是亲眼看着他们施工的,整个过程基本没用材料,又何来55元的费用?”王先生有些不解。
对于“200元定价是否过高”,南京市物价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在定价过程中,并不排除物价部门和行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价格制定不客观的情况出现。因为行业内部存在很多隐性的东西,就拿表灶移改工程来说,所需的材料物价部门并不是很清楚。因此,物价部门只能是尽量让定价合理。
分内之事竟成生钱之术
“合法不合理,”安徽合肥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军说,“披着合法的外衣,执行着极不合理的定价,这一现象在自然性垄断行业一直存在。更可恨的是,市民对此除了接受,别无他法!”
南京一所中学的教师陈义勇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同样进行了煤气表的移改。对于燃气公司的收费,陈义勇感到莫名其妙。“移改煤气表应该属于燃气公司的分内之事,只有当燃气公司将所有的前期工作都做好之后,我们才有可能进行燃气消费。燃气公司却以此作为生钱之术,漫天要价,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南京市一家知名装饰公司一位姓潘的油漆工向记者透露,对燃气公司等垄断行业的“抢钱”手段,他们已经非常熟悉。如在一些刚刚交付的楼盘中,有的业主家的煤气表方向是朝着墙,根本无法读表。为此,业主必须请燃气公司来移表,这一移就是200元。“有一次,一位业主准备自己备齐移表材料,可燃气公司所开出的材料在市场上根本就买不到。没办法,只能请他们来,可移表时,他们却基本不用材料。这不是明摆着‘宰’人吗?”这位油漆工说:“光移表这一项,燃气公司便获取了大量的利润。”
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致电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咨询移改煤气表事项。服务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要求移表的人非常多,因此,必须等到十天后才能上门服务。当记者表示非常着急时,服务人员总算给了照顾:“一个星期后上门。”移表业务的繁忙可想而知。
南京市民王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属于装修旺季,燃气公司的两名员工一天起码能完成6户居民的煤气表移改,那就是1200元。也就是说,平均一名员工每天就能为公司挣回600元,这样的利润未免太“丰厚”了一点。
“年年涨价年年亏”,自然性垄断行业怎么了?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沈卫平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我国在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的价格管制中,并没有完全按照经济规则办事,而是相当强调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的公益性,忽视其商品性。并在制定与调整价格时,往往根据“企业的要求,消费者的呼声”以及其他政治、社会等非经济因素的考虑,对自然垄断行业没有建立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使其价格时常偏离市场经济原则。这直接导致自然垄断产业中的经营企业凭借其市场垄断力量,通过虚置成本获取垄断价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而物价部门在制定和调整自然垄断行业价格时往往因机制和信息不对称的原因,缺乏客观的定价依据,调整和制定价格表现出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导致在物价部门和自然垄断行业企业之间的博弈中,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形成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与企业之间讨价还价的能力和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协调程度,这种博弈的结果导致近几年来我国许多自然垄断经营产品价格持续上升,消费者不满意,政府不满意,老百姓不满意。
最让人纳闷的是,对于越调越高的价格,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企业竟然也不满意,一些垄断行业经营产品价格陷入了“年年调,年年亏,越调越亏,越亏越调”的怪圈。消费者不仅要问:自然性垄断行业到底怎么了?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沈卫平认为,这完全是由于自然性垄断行业经营企业在很大程度上“遗传”了老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由于主体责任不明确,导致了人才浪费、大量无效投资的发生,而经营者不分青红皂白地便将这些损失加到了消费者的身上,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让消费者去承担企业不善经营的损失,这毫无道理可言!”
“说到底,还是缺乏市场竞争。这两年来,一些市政公用行业进行改制以后,经营的方式和理念有了改善,但由于积淀太深,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改正。”沈卫平说。
价格多少应由谁说了算
2002年,国家计委正式颁布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这对于物价部门对自然垄断经营行业进行价格管制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沈卫平和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均认为,价格听证制度将使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的价格更科学、更民主、更能代表民意,是政府管制价格向市场经济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由于刚刚起步,制度还不完善,目前我国的不少价格听证会还流于形式。沈卫平、许明建议应从三方面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实现垄断行业的定价由“社会”说了算。
首先是广泛性。要广泛地选择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各方面利益代表参加听证会,聆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使价格听证会真正成为汇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成为沟通信息的桥梁,使政府制定和调整的价格更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是公开性。在召开听证会的前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听证会价格调整的有关情况,发动广大消费者了解听证会,关注听证会,参与听证会。
再次是多次性。目前听证会在调整或制定某一产品价格时通常是一次性的,听证会结束后,便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终价格,这样的听证会缺乏反馈。在西方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对某些重要产品或服务价格的价格听证会往往举行多次,轮番征询社会各利益集团的意见,以充分体现价格听证会的民主性和有效性,这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这不是抢钱吗?”王先生怎么也搞不懂,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为何要价这么多。
在老百姓的生活中,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只见涨价不见降价,漫天要价,什么配套服务都要收钱!”谈起燃气、电力、自来水等自然性垄断行业,大部分市民都显得非常无奈:“缺乏市场竞争,这些行业的价格难道就没人管了?”
200元报价从何而来?
“200元虽然不多,但煤气公司的这样的收费标准确实让人难以接受。”王先生说。
200元报价究竟从何而来?据南京市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一位姓徐的处长介绍,燃气、电力等自然性垄断行业定价过程是:由该行业先进行成本测算,然后根据成本得出合适的价格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物价部门再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成本核算,在保证该行业一定利润的前提下,制定出相对客观、公正的价格。
徐处长说,燃气公司的200元收费确实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而且有案可查。记者查阅资料时看到,2000年10月23日,南京市物价局特地下发了《关于加强对管道煤气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居民表灶移改工程费200元/户/次,该项目含材料费55元……用户自购材料不收材料费55元。”
对这一规定,王先生提出了异议。首先,燃气公司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向他告知200元收费的具体构成情况,尤其是用户可以自行购买材料这一条,没有人提醒过他。另外,55元的材料费基本属于“无中生有”,“我是亲眼看着他们施工的,整个过程基本没用材料,又何来55元的费用?”王先生有些不解。
对于“200元定价是否过高”,南京市物价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在定价过程中,并不排除物价部门和行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价格制定不客观的情况出现。因为行业内部存在很多隐性的东西,就拿表灶移改工程来说,所需的材料物价部门并不是很清楚。因此,物价部门只能是尽量让定价合理。
分内之事竟成生钱之术
“合法不合理,”安徽合肥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军说,“披着合法的外衣,执行着极不合理的定价,这一现象在自然性垄断行业一直存在。更可恨的是,市民对此除了接受,别无他法!”
南京一所中学的教师陈义勇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同样进行了煤气表的移改。对于燃气公司的收费,陈义勇感到莫名其妙。“移改煤气表应该属于燃气公司的分内之事,只有当燃气公司将所有的前期工作都做好之后,我们才有可能进行燃气消费。燃气公司却以此作为生钱之术,漫天要价,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南京市一家知名装饰公司一位姓潘的油漆工向记者透露,对燃气公司等垄断行业的“抢钱”手段,他们已经非常熟悉。如在一些刚刚交付的楼盘中,有的业主家的煤气表方向是朝着墙,根本无法读表。为此,业主必须请燃气公司来移表,这一移就是200元。“有一次,一位业主准备自己备齐移表材料,可燃气公司所开出的材料在市场上根本就买不到。没办法,只能请他们来,可移表时,他们却基本不用材料。这不是明摆着‘宰’人吗?”这位油漆工说:“光移表这一项,燃气公司便获取了大量的利润。”
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致电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咨询移改煤气表事项。服务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要求移表的人非常多,因此,必须等到十天后才能上门服务。当记者表示非常着急时,服务人员总算给了照顾:“一个星期后上门。”移表业务的繁忙可想而知。
南京市民王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属于装修旺季,燃气公司的两名员工一天起码能完成6户居民的煤气表移改,那就是1200元。也就是说,平均一名员工每天就能为公司挣回600元,这样的利润未免太“丰厚”了一点。
“年年涨价年年亏”,自然性垄断行业怎么了?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沈卫平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我国在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的价格管制中,并没有完全按照经济规则办事,而是相当强调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的公益性,忽视其商品性。并在制定与调整价格时,往往根据“企业的要求,消费者的呼声”以及其他政治、社会等非经济因素的考虑,对自然垄断行业没有建立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使其价格时常偏离市场经济原则。这直接导致自然垄断产业中的经营企业凭借其市场垄断力量,通过虚置成本获取垄断价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而物价部门在制定和调整自然垄断行业价格时往往因机制和信息不对称的原因,缺乏客观的定价依据,调整和制定价格表现出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导致在物价部门和自然垄断行业企业之间的博弈中,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形成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与企业之间讨价还价的能力和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协调程度,这种博弈的结果导致近几年来我国许多自然垄断经营产品价格持续上升,消费者不满意,政府不满意,老百姓不满意。
最让人纳闷的是,对于越调越高的价格,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企业竟然也不满意,一些垄断行业经营产品价格陷入了“年年调,年年亏,越调越亏,越亏越调”的怪圈。消费者不仅要问:自然性垄断行业到底怎么了?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沈卫平认为,这完全是由于自然性垄断行业经营企业在很大程度上“遗传”了老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由于主体责任不明确,导致了人才浪费、大量无效投资的发生,而经营者不分青红皂白地便将这些损失加到了消费者的身上,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让消费者去承担企业不善经营的损失,这毫无道理可言!”
“说到底,还是缺乏市场竞争。这两年来,一些市政公用行业进行改制以后,经营的方式和理念有了改善,但由于积淀太深,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改正。”沈卫平说。
价格多少应由谁说了算
2002年,国家计委正式颁布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这对于物价部门对自然垄断经营行业进行价格管制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沈卫平和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均认为,价格听证制度将使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的价格更科学、更民主、更能代表民意,是政府管制价格向市场经济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由于刚刚起步,制度还不完善,目前我国的不少价格听证会还流于形式。沈卫平、许明建议应从三方面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实现垄断行业的定价由“社会”说了算。
首先是广泛性。要广泛地选择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各方面利益代表参加听证会,聆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使价格听证会真正成为汇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成为沟通信息的桥梁,使政府制定和调整的价格更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是公开性。在召开听证会的前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听证会价格调整的有关情况,发动广大消费者了解听证会,关注听证会,参与听证会。
再次是多次性。目前听证会在调整或制定某一产品价格时通常是一次性的,听证会结束后,便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终价格,这样的听证会缺乏反馈。在西方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对某些重要产品或服务价格的价格听证会往往举行多次,轮番征询社会各利益集团的意见,以充分体现价格听证会的民主性和有效性,这非常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