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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传统法律文化虽与现代法治存有排斥,但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它塑造着一种普遍的带有延续性与承继性的社会精神,与现代法治相融通。儒家传统法律文化具有道德渗透法律、追求秩序和谐、崇尚民本的现代特质。为此,可以创造性地发挥和应用儒家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特质,构建合乎中国法治发展方向的新型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