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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越来越受到关注。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发挥企业纪检监察的重要职能,已经成为企业不得不思考的重大命题,转型期的中国需要企业的稳健发展,企业发展更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以创新的手段和打破常规的勇气,实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新形势
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企业呈现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态势,企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以及所面临的任务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效能,是我们作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目前市场经济以及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与巩固的环境下,对国有企业而言,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是其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基础保障。而完善、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党纪党纲的制约与管理。由此可见,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纪检监察工作有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更加正规和稳定的作用。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朝着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必须保证企业环境的稳定、和谐。而违法乱纪等现象会对企业内部的稳定产生极大影响,导致企业出现内部矛盾,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因此,必须通过纪检监察工作加大对国有企业违法乱纪现场的惩处力度,降低企业内部矛盾,营造出一个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
(二)纪检监察工作有对国有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国有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所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为了保证其发展方向的正确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对其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力求在纪检监察工作的不断约束下,国有企业能够不断地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为自身未来的稳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国有企业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依据支撑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巩固,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此时期内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与否。在这一市场背景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成为了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条件。但是,在我国当下实行的法律体制《公司法》与《行政监察法》当中[2],均未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实际地位以及具体职能进行明确规定,导致当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的处境十分尴尬。与此同时,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相应的理论体系以及法律支撑比较单薄,使其在工作过程中无法准确的找到自身定位,对自身的职责义务也不够明确,这一现状极大的限制了纪检监察组织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部分国有企业领导未能深刻意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作用
受到种种客观因素的限制,时至今日,许多国有企业领导层还未能深刻意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将全部精力放在企业的经营之上,只重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数据统计。并且,在许多国有企业领导的观念中,始终认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会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受到打压,进而影響到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而由于缺乏领导的支持与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其正常职能的发挥均会受到极大影响[3]。与此同时,由于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设置相当不合理,相应的机构配置也不够科学,使得该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存在比较大的局限性,难以将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除此之外,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严重不足,宣传的方式也比较单一,导致大部分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对其职能不够明确,无法在纪检监察组织的正常工作中提供相应的协助与配合,同时也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与督促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没有建立完善的职责和监督机制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纪检部门的设置存在不规范,部门职责不清晰,纪检监察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执纪不规范,纪检工作开展不严肃,直接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甚至有的会产生懈怠的心理,或者干脆睁只眼闭只眼,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及时指出,害怕得罪自己的领导。这些情况最终导致纪检监察工作起不到实质性的效果,出现很多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
三、做好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管教育力度,上级党委要切实考核和落实企业“一把手”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第一责任的履职和廉洁从业情况,将考核的结果运用于领导班子的选拔与任用,避免出现在选人与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根源上保障领导班子的职业素养。同时通过权利制约的方式降低领导班子中权利过于集中的现象。确实发挥监督执纪的作用,防止发生暗箱交易、以权谋私的现象,建立同级监督问责机制,做好事前的防范工作,通过分解权利的方式,促进国有企业的民主性与集体性。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出现的领导人员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有关领导人员在房地产项目升温时盲目拍板,在房地产项目拓展时贸然投资,导致企业出现了大量资产沉积的现象。更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教育,提升国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服务人民的职业精神。加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力度,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上下联动,也需要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和引领身边员工,让全员联动的方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加强责任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在新形势下更需要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以及紧迫性,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国企内部监督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落实监督责任,将防控关口“前移”,在关键节点做好过程管控,切实发挥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前期预防、中期控制的重要作用,形成反腐倡廉提前介入模式。加强效能监察和作风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反腐倡廉与企业运营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开展效能监察,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违纪违规问题,下发效能监察通报,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从源头上治理消极腐败,切实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构筑“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 (三)加强纪检监察的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要完成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理清职责权限,突出抓好监督主业,集中精力执纪问责。结合企业实际,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使工作有落实,监督不缺位。企业更要选拔和培养好纪檢监察干部队伍,将有能力、有担当、敢监督的人员充实到岗位上来,使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的根本职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过硬作风,要集中体现在敢抓敢管、真抓实干;要勤于学习、敢于磨练,在反腐倡廉这条特殊战线上锤炼自己,锻造成为有铁的意志、铁的纪律和铁的作风,能打硬仗的“铁军”。
(四)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已基本形成,治理了很多的贪污腐败问题,但是,反腐工作的力度持续不减,党风廉政建设将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拥护党的领导,坚决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落实中央纪委会议精神, 继续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纪检监察部门属于我党内部的一个重要监督机构,在国有企业内部融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制定符合国有企业监察管理的相应机制,针对财务以及采购等业务部门设立专项的监察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从而对基层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近些年来,这种模式在基层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且获得了良好的成绩。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可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国有企业不断进行改革,这就需要对监督标准进行不断创新,使得纪检监察工作紧随时代潮流,适应社会的发展。
新时代新形势下,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十分重要,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摆在国有企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效能,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努力使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国有企业良好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晨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2):177.
[2]徐维颖.新常态下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与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8):64-65.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新形势
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企业呈现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态势,企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以及所面临的任务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效能,是我们作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目前市场经济以及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与巩固的环境下,对国有企业而言,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是其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基础保障。而完善、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党纪党纲的制约与管理。由此可见,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纪检监察工作有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更加正规和稳定的作用。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朝着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必须保证企业环境的稳定、和谐。而违法乱纪等现象会对企业内部的稳定产生极大影响,导致企业出现内部矛盾,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因此,必须通过纪检监察工作加大对国有企业违法乱纪现场的惩处力度,降低企业内部矛盾,营造出一个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
(二)纪检监察工作有对国有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国有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所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为了保证其发展方向的正确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对其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力求在纪检监察工作的不断约束下,国有企业能够不断地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为自身未来的稳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国有企业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依据支撑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巩固,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此时期内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与否。在这一市场背景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成为了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条件。但是,在我国当下实行的法律体制《公司法》与《行政监察法》当中[2],均未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实际地位以及具体职能进行明确规定,导致当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的处境十分尴尬。与此同时,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相应的理论体系以及法律支撑比较单薄,使其在工作过程中无法准确的找到自身定位,对自身的职责义务也不够明确,这一现状极大的限制了纪检监察组织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部分国有企业领导未能深刻意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作用
受到种种客观因素的限制,时至今日,许多国有企业领导层还未能深刻意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将全部精力放在企业的经营之上,只重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数据统计。并且,在许多国有企业领导的观念中,始终认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会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受到打压,进而影響到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而由于缺乏领导的支持与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其正常职能的发挥均会受到极大影响[3]。与此同时,由于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设置相当不合理,相应的机构配置也不够科学,使得该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存在比较大的局限性,难以将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除此之外,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严重不足,宣传的方式也比较单一,导致大部分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对其职能不够明确,无法在纪检监察组织的正常工作中提供相应的协助与配合,同时也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与督促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没有建立完善的职责和监督机制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纪检部门的设置存在不规范,部门职责不清晰,纪检监察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执纪不规范,纪检工作开展不严肃,直接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甚至有的会产生懈怠的心理,或者干脆睁只眼闭只眼,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及时指出,害怕得罪自己的领导。这些情况最终导致纪检监察工作起不到实质性的效果,出现很多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
三、做好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管教育力度,上级党委要切实考核和落实企业“一把手”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第一责任的履职和廉洁从业情况,将考核的结果运用于领导班子的选拔与任用,避免出现在选人与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根源上保障领导班子的职业素养。同时通过权利制约的方式降低领导班子中权利过于集中的现象。确实发挥监督执纪的作用,防止发生暗箱交易、以权谋私的现象,建立同级监督问责机制,做好事前的防范工作,通过分解权利的方式,促进国有企业的民主性与集体性。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出现的领导人员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有关领导人员在房地产项目升温时盲目拍板,在房地产项目拓展时贸然投资,导致企业出现了大量资产沉积的现象。更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教育,提升国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服务人民的职业精神。加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力度,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上下联动,也需要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和引领身边员工,让全员联动的方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加强责任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在新形势下更需要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以及紧迫性,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国企内部监督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落实监督责任,将防控关口“前移”,在关键节点做好过程管控,切实发挥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前期预防、中期控制的重要作用,形成反腐倡廉提前介入模式。加强效能监察和作风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反腐倡廉与企业运营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开展效能监察,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违纪违规问题,下发效能监察通报,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从源头上治理消极腐败,切实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构筑“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 (三)加强纪检监察的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要完成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理清职责权限,突出抓好监督主业,集中精力执纪问责。结合企业实际,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使工作有落实,监督不缺位。企业更要选拔和培养好纪檢监察干部队伍,将有能力、有担当、敢监督的人员充实到岗位上来,使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的根本职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过硬作风,要集中体现在敢抓敢管、真抓实干;要勤于学习、敢于磨练,在反腐倡廉这条特殊战线上锤炼自己,锻造成为有铁的意志、铁的纪律和铁的作风,能打硬仗的“铁军”。
(四)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已基本形成,治理了很多的贪污腐败问题,但是,反腐工作的力度持续不减,党风廉政建设将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拥护党的领导,坚决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落实中央纪委会议精神, 继续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纪检监察部门属于我党内部的一个重要监督机构,在国有企业内部融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制定符合国有企业监察管理的相应机制,针对财务以及采购等业务部门设立专项的监察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从而对基层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近些年来,这种模式在基层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且获得了良好的成绩。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可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国有企业不断进行改革,这就需要对监督标准进行不断创新,使得纪检监察工作紧随时代潮流,适应社会的发展。
新时代新形势下,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十分重要,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摆在国有企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效能,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努力使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国有企业良好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晨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2):177.
[2]徐维颖.新常态下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与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8):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