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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它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包括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和全方位造价管理。本文就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工程 造价 全过程 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工程建设规模的日渐扩大, 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每个从事此项工作的工程造价人员所面临的问题。我国土建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着“三超”现象相当普遍, 如何把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力求在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此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就必须对工程造价进行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
一、国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现状
目前, 我国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已经进入了跨世纪的历史发展新时期,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 中国进入了WTO的竞争态势和国际大承包商的发展趋势, 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 坚持以创新为主线, 认真研讨新时期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发展方向、发展态势和发展措施, 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迎接新的挑战。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存在许多方面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定额方面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尽管在补充和完善, 但还跟不上价格变化与建筑材料更新换代的需求。
2、行业法规方面
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的法制还不健全, 政策还不配套, 缺乏监管机制, 导致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 严重阻碍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3、管理体系方面
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仅能实现建设工程的局部管理, 导致工程造价失控,“三超”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在立项阶段就工程投资估算不实, 资金尚未落实就急于上项目, 甚至编制虚假的工程概算;有些工程在投资估算时未考虑动态因素, 导致市场价格变动形成投资缺口。
4、建设方管理方面
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还不完善, 责任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时的业主在建筑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 造成建设各方各字为政, 发生许多不规范行为, 影响了建设工程正常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5、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方面
工程建设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日益壮大, 其执业行为的规范已愈显重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资质要求, 从业范围、成果文件签署及执业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都有待予完善。从微观上看, 我国目前的工程合同计价一般为招投标价格和预算包干价格两中, 这两种价格的确定都是按照有关预算定额来进行计算。编制概预算投标报价时, 主要依据为各行业部门编制的部门或地方统一预算定额。各承包方很少有自己的一套比较完善的预算定额修订系统, 由于国内预算定额是基于行业平均生产率以及国内资产设备生产率进行制定的, 而且修订周期过长, 不能反映当前的实际水平, 所以在编制概预算和投标报价时, 须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这种基于预算定额的计价方法, 使建筑造价过多的受到预算定额取费制度的限制而不能充分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 也难以真实地显示企业的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
二、当前在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对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存在着设计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一致,在这个过程中,设计人员经济观念较差,一般主要考虑设计是否满足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而忽略了造价的控制,而造价人员由于专业技术水平的差异,无从判断别人的设计从经济的角度是否最合理的,特别是有的设计专业性很强,或者购买的设备需要进口,这时控制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就更难了。
第二,在“确定量、市场价、竞争费”的原则下,如果不采用信息价,那么,市场价难以确定。如果采用信息价,仍属指导价之列,虽然在清单报价中是综合单价,但始终存在材料价格有争论的问题。
第三,工作过程中协调困难。与监理工程师相比,我国有关的造价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到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造价工程师的签字权,所以在施工现场与监理工程师、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困难较大,暂时没有比较规范的条文规定,造价工程师的工作范围,工和权限和分工都不明确,责任无法分清。
第四,在当前情况下,全过程服务中,业绩(工作成果)无法量化,也就是在各阶段的工作有时不能用金额来衡量,从而导致咨询费无从量化,如果就当前买方市场的行情来看,有可能造成降低质量的全过程服务。
第五,在当前履约担保制度、支付担保制度和工程险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处理索赔困难很大。而且,当前承包垫资以及业主不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商商的索賠,会使造价人员工作难度大,所以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提高社会的诚信度。
三、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对策
1、大力培养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专业队伍
有必要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专业队伍,面向业主和政府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专业人士,承担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工程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索赔以及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为委托方提供详尽的工程进展投资情况以及支付情况资料,随时按照市场波动情况修正投资估算、提出分析意见和控制措施,进行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直到竣工验收的一体化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管理,协助业主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投资进行监控,最终有效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达到预期的投资目标。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专业队伍的建设也是咨询公司或项目管理总承包公司今后应着重加强的重点工作。
2、积极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定期报告制度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定期报告制度是定期、动态反映建设项目造价的规范化操作体系,有助于为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公司、承包商提供一个工程造价信息交流的平台,有助于全员和全方位对工程造价进行事前控制,有助于工程建设参加各方及时了解各自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职责。尤其是有助于项目法人在决策中全盘考虑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情况,避免和减少过去的“重技术、轻经济”的现象。报告内容应包括计划费用、实际费用、偏差费用、发生偏差的原因、采取和拟采取的改进措施、效果分析等。报告周期可以是旬报、月报、季报或年报,一般宜采取月报,既不会造成工作量增加过多,也不会影响报告的指导作用的发挥。
3、明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目标体系,将技术与经济充分结合
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设的投资总目标,是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目标;设计概算是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承包合同价是施工阶段的管理目标。各阶段的控制目标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管理体系。
四、结论
总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贯穿于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和建设施工及竣工结算的各个阶段,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协助业主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因此,全过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造价行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 郝成法. 张继军. 加强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J].工程造价管理,2009(3).
[2] 王文明.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造价控制与管理[J].山西建筑,2009(3).
[3] 李玲.关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及管理[J].山西建筑,2011(1).
[4] 邓梅.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
[5] 张桂芹.工程建设投资管理与控制[M] .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 2000:185-210.
关键词:工程 造价 全过程 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工程建设规模的日渐扩大, 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每个从事此项工作的工程造价人员所面临的问题。我国土建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着“三超”现象相当普遍, 如何把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力求在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此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就必须对工程造价进行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
一、国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现状
目前, 我国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已经进入了跨世纪的历史发展新时期,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 中国进入了WTO的竞争态势和国际大承包商的发展趋势, 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 坚持以创新为主线, 认真研讨新时期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发展方向、发展态势和发展措施, 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迎接新的挑战。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存在许多方面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定额方面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尽管在补充和完善, 但还跟不上价格变化与建筑材料更新换代的需求。
2、行业法规方面
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的法制还不健全, 政策还不配套, 缺乏监管机制, 导致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 严重阻碍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3、管理体系方面
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仅能实现建设工程的局部管理, 导致工程造价失控,“三超”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在立项阶段就工程投资估算不实, 资金尚未落实就急于上项目, 甚至编制虚假的工程概算;有些工程在投资估算时未考虑动态因素, 导致市场价格变动形成投资缺口。
4、建设方管理方面
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还不完善, 责任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时的业主在建筑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 造成建设各方各字为政, 发生许多不规范行为, 影响了建设工程正常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5、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方面
工程建设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日益壮大, 其执业行为的规范已愈显重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资质要求, 从业范围、成果文件签署及执业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都有待予完善。从微观上看, 我国目前的工程合同计价一般为招投标价格和预算包干价格两中, 这两种价格的确定都是按照有关预算定额来进行计算。编制概预算投标报价时, 主要依据为各行业部门编制的部门或地方统一预算定额。各承包方很少有自己的一套比较完善的预算定额修订系统, 由于国内预算定额是基于行业平均生产率以及国内资产设备生产率进行制定的, 而且修订周期过长, 不能反映当前的实际水平, 所以在编制概预算和投标报价时, 须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这种基于预算定额的计价方法, 使建筑造价过多的受到预算定额取费制度的限制而不能充分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 也难以真实地显示企业的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
二、当前在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对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存在着设计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一致,在这个过程中,设计人员经济观念较差,一般主要考虑设计是否满足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而忽略了造价的控制,而造价人员由于专业技术水平的差异,无从判断别人的设计从经济的角度是否最合理的,特别是有的设计专业性很强,或者购买的设备需要进口,这时控制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就更难了。
第二,在“确定量、市场价、竞争费”的原则下,如果不采用信息价,那么,市场价难以确定。如果采用信息价,仍属指导价之列,虽然在清单报价中是综合单价,但始终存在材料价格有争论的问题。
第三,工作过程中协调困难。与监理工程师相比,我国有关的造价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到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造价工程师的签字权,所以在施工现场与监理工程师、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困难较大,暂时没有比较规范的条文规定,造价工程师的工作范围,工和权限和分工都不明确,责任无法分清。
第四,在当前情况下,全过程服务中,业绩(工作成果)无法量化,也就是在各阶段的工作有时不能用金额来衡量,从而导致咨询费无从量化,如果就当前买方市场的行情来看,有可能造成降低质量的全过程服务。
第五,在当前履约担保制度、支付担保制度和工程险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处理索赔困难很大。而且,当前承包垫资以及业主不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商商的索賠,会使造价人员工作难度大,所以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提高社会的诚信度。
三、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对策
1、大力培养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专业队伍
有必要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专业队伍,面向业主和政府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专业人士,承担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工程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索赔以及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为委托方提供详尽的工程进展投资情况以及支付情况资料,随时按照市场波动情况修正投资估算、提出分析意见和控制措施,进行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直到竣工验收的一体化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管理,协助业主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投资进行监控,最终有效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达到预期的投资目标。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专业队伍的建设也是咨询公司或项目管理总承包公司今后应着重加强的重点工作。
2、积极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定期报告制度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定期报告制度是定期、动态反映建设项目造价的规范化操作体系,有助于为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公司、承包商提供一个工程造价信息交流的平台,有助于全员和全方位对工程造价进行事前控制,有助于工程建设参加各方及时了解各自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职责。尤其是有助于项目法人在决策中全盘考虑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情况,避免和减少过去的“重技术、轻经济”的现象。报告内容应包括计划费用、实际费用、偏差费用、发生偏差的原因、采取和拟采取的改进措施、效果分析等。报告周期可以是旬报、月报、季报或年报,一般宜采取月报,既不会造成工作量增加过多,也不会影响报告的指导作用的发挥。
3、明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目标体系,将技术与经济充分结合
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设的投资总目标,是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目标;设计概算是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承包合同价是施工阶段的管理目标。各阶段的控制目标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管理体系。
四、结论
总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贯穿于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和建设施工及竣工结算的各个阶段,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协助业主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因此,全过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造价行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 郝成法. 张继军. 加强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J].工程造价管理,2009(3).
[2] 王文明.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造价控制与管理[J].山西建筑,2009(3).
[3] 李玲.关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及管理[J].山西建筑,2011(1).
[4] 邓梅.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
[5] 张桂芹.工程建设投资管理与控制[M] .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 2000:18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