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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教师的评价工作,已成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对教师的评价工作已逐步建立,并形成了制度。教师经过自我诊断、多元化评价、多渠道获得信息,从而纠正了自身和工作的偏差,增强了教师内省的自觉性。教师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教学质量有了显著的飞跃。特别是针对教师多元化的评价内容,在对教师全方位评价的基础上,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品质、团队精神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得以重视和加强。传统的教学评价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新课改实施后学校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教师的教学过程。考查教师教学过程中,各种安排和活动是否符合规律、教学策略是否得当、教学方法是否合适;是否能为学习者创设一个有利于知识建构的情境,从而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意识;是否能引导学生加深对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的理解等。课堂上讲解时间的长短等一些表面形式标准基本被摒弃。学校通过建立成绩数据库,对学习成绩进行比较分析,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能进行综合评价。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的评价趋向合理和科学。更为可喜的是学校为了生存和发展,把对教师的最终评价权交给了学生和学生家长。只要他们满意了,学校领导就有可能据此对教师作出权威性的评价。
随着新课改对教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的不断更新和变换,一些成功的评价经验也应运而生。如自评和他评、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对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结果评价和过程评价等。然而新课改需要发展学生许多新能力,对教师的评价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其一,评价体系的局限性,制约评价体系的完整性。对教师的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了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评价未完全走出以结果定论的阴影,忽视了被评价者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特别是对教学过程的评价尚处于初级水平,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对评价的标准、尺度总是不得要领。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对教师的评价一直处于模糊的境地,难以精确把握。
其二,评价体系的主观性,影响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对被评价的教师,评价者往往带有个人的私心和好恶情绪而影响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当一个教师受到上级部门的调查时,对他的评价往往言不由衷;当一个教师有了错误后,对他的评价有时显得过于轻率或者偏激。所以,怎样客观公正评价一个教师是一个难以控制的难题。
其三,评价内容的单一性,影响评价内容的多样性。对教师的评价往往局限在教学评价,缺乏对教师素质的综合评价。而教学评价的依据只是学生的学习成绩或公开课后听课者的主观印象,或者用一个教师发表论文的数量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最后甚至简化为:谁的班级学生成绩高,谁就是优秀教师,并以班级分数总评的名次决定教师业绩的等级。这种评价的偏颇性教师已习以为常而又无可奈何。
对教师的评价是一个逐步认识与完善的漫长过程,向着尽可能合理的方面去探索和改进尤为必要。
1.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评价走向民主化的组织保证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并不排斥领导评价的权威性。同行、学生和学生家长等的评价,则具有更多的客观性。特别是教研组内的民主化自评和互评,以及教研组长签署的“组长意见”,为学校领导最后实行鉴定权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和参考。同时,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民主化,为教师的评价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文化环境,评价的真实公正性就有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评价内容的多元化,是评价走向合理化的基础保证
对教师的评价应集中体现在对教师教学的评价和对教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只局限于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往往会以偏概全,将评价引入歧途。评价教师应在全方位的基础上进行,考查教师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否具有团队合作品质和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否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等会满足教师多样化的评价需求,调动教师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热情。
3.评价机制的规范化,是评价走向科学化的制度保证
虽然现在对教师的评价方法多样化,然而对教师的评价并没有一整套规范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由于评价机制的不规范,往往对老师的评价随心所欲。如果能尽早整理出一套针对教师的“评价体系的软件系统”,将有利于克服评价过程的随意性。
虽然评价机制的规范性和科学化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从实际出发,不带任何私心杂念,不断向着尽善尽美的方向探索和改进,评价机制一定能给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带来动力。
近年来,对教师的评价工作已逐步建立,并形成了制度。教师经过自我诊断、多元化评价、多渠道获得信息,从而纠正了自身和工作的偏差,增强了教师内省的自觉性。教师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教学质量有了显著的飞跃。特别是针对教师多元化的评价内容,在对教师全方位评价的基础上,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品质、团队精神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得以重视和加强。传统的教学评价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新课改实施后学校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教师的教学过程。考查教师教学过程中,各种安排和活动是否符合规律、教学策略是否得当、教学方法是否合适;是否能为学习者创设一个有利于知识建构的情境,从而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意识;是否能引导学生加深对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的理解等。课堂上讲解时间的长短等一些表面形式标准基本被摒弃。学校通过建立成绩数据库,对学习成绩进行比较分析,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能进行综合评价。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的评价趋向合理和科学。更为可喜的是学校为了生存和发展,把对教师的最终评价权交给了学生和学生家长。只要他们满意了,学校领导就有可能据此对教师作出权威性的评价。
随着新课改对教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的不断更新和变换,一些成功的评价经验也应运而生。如自评和他评、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对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结果评价和过程评价等。然而新课改需要发展学生许多新能力,对教师的评价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其一,评价体系的局限性,制约评价体系的完整性。对教师的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了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评价未完全走出以结果定论的阴影,忽视了被评价者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特别是对教学过程的评价尚处于初级水平,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对评价的标准、尺度总是不得要领。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对教师的评价一直处于模糊的境地,难以精确把握。
其二,评价体系的主观性,影响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对被评价的教师,评价者往往带有个人的私心和好恶情绪而影响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当一个教师受到上级部门的调查时,对他的评价往往言不由衷;当一个教师有了错误后,对他的评价有时显得过于轻率或者偏激。所以,怎样客观公正评价一个教师是一个难以控制的难题。
其三,评价内容的单一性,影响评价内容的多样性。对教师的评价往往局限在教学评价,缺乏对教师素质的综合评价。而教学评价的依据只是学生的学习成绩或公开课后听课者的主观印象,或者用一个教师发表论文的数量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最后甚至简化为:谁的班级学生成绩高,谁就是优秀教师,并以班级分数总评的名次决定教师业绩的等级。这种评价的偏颇性教师已习以为常而又无可奈何。
对教师的评价是一个逐步认识与完善的漫长过程,向着尽可能合理的方面去探索和改进尤为必要。
1.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评价走向民主化的组织保证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并不排斥领导评价的权威性。同行、学生和学生家长等的评价,则具有更多的客观性。特别是教研组内的民主化自评和互评,以及教研组长签署的“组长意见”,为学校领导最后实行鉴定权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和参考。同时,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民主化,为教师的评价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文化环境,评价的真实公正性就有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评价内容的多元化,是评价走向合理化的基础保证
对教师的评价应集中体现在对教师教学的评价和对教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只局限于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往往会以偏概全,将评价引入歧途。评价教师应在全方位的基础上进行,考查教师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否具有团队合作品质和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否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等会满足教师多样化的评价需求,调动教师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热情。
3.评价机制的规范化,是评价走向科学化的制度保证
虽然现在对教师的评价方法多样化,然而对教师的评价并没有一整套规范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由于评价机制的不规范,往往对老师的评价随心所欲。如果能尽早整理出一套针对教师的“评价体系的软件系统”,将有利于克服评价过程的随意性。
虽然评价机制的规范性和科学化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从实际出发,不带任何私心杂念,不断向着尽善尽美的方向探索和改进,评价机制一定能给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带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