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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自述
我是姜舒扬,一个小县城里的女孩。
我一直自知自己不是最优秀的那一个,但我明白,即使是狗尾巴草也能开出朴素的花。我便如一株小小的狗尾巴草,每天快乐地生活在我的小世界里,我生性乐观开朗,坚信这世上没什么不可能。我热爱音乐,享受徜徉在钢琴声中的美妙,我更爱阅读,爱极了巴金的《家》《春》《秋》,沉浸在席慕蓉、张爱玲的散文中,感动于曹文轩的“纯美系列”,也同样向往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列宁说:“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我热爱阅读,热爱写作,我愿在最美的青春里,用文字修行。
偷是一门手艺,真的。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知道,我绝对是拥有这门世界上最伟大手艺的人之中最好的那一个。
我是一个神偷。
仿佛天生就是为了这门手艺而生的一般,自打我涉足这门手艺以来,我便显现出了极为惊人的天赋,多年以来,从未失手。
第一次,我偷了邻居家一只又肥又壮的大母鸡。
第二次,我偷了大街上一位素不相识的“美女”的钱包。
第三次,我偷了我妈藏得颇深、最珍视的金项链。
第四次,我……
我早已记不清我曾偷过多少奇珍异宝了,但幸运的是,他们一次也没有发现过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行动”中,我终于明白:我是神偷。
于是,随着手艺的愈发精湛,下到一块五的冰糖山楂球,上到上千万的法拉利跑车,都没能逃过我的法眼,我敢打包票,只要我乐意,想要超过中国首富,肯定没问题!
一天,天阴沉沉的,冷风如同暴怒的天公手中的大刀,刮在人脸上,冻得人生疼。不一会儿,大片大片的雪花便如同鹅毛一般纷纷而下,我百无聊赖地彳亍在空旷的大街上,吹着口哨儿四处搜寻着“猎物”。
什么鬼天气!四下里,连个人影儿都没望着,我来来回回晃了四五圈,口袋里却还是空空如也,我心中窝着火,烦闷极了,望见路边的石头子儿,冲上去便狠狠踢了一脚。
那石头子儿“咕噜噜”地滚了下去,很快便没了踪影。忽然一阵哭声钻入我的耳朵,“嘤嘤嘤……”
我双眼一亮,循着石头的轨迹冲了下去,转悠了一天,总算没把我这手艺给闲着!
寻着那细弱的哭声,我终于找到了“猎物”,可结果,却令我大失所望,是一个小姑娘!
一个小毛孩身上有什么可偷的!我一下子来了气,扭头便要走。
“等一下——”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明显带着哭腔,“这东西,是你的吗?”我回过身,见她手中拿着的,竟然是我刚刚踢开的小石子儿。
我摇摇头,准备继续往回走,身后的声音却再次响起:“你不要,就给我吧!”
她要这石头做什么?我不禁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好奇,这才正眼瞧了她一眼——呦,还是位小美女,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看上去机灵极了。
“你刚刚为什么哭?”我问。
“妈妈说,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时,就拾一块石头,这样,石头便能将心填满了。”她显然答非所问,自顾自地说着,“这次考试我考砸了,妈妈又生了重病,我一直在找石头……”她说着,眼圈儿又红了。
我不禁脱口而出:“这简单,我是神偷,帮你改个好成绩便是了!”
女孩半信半疑地望了我一眼:“你?神偷?”
那当然,多年来我的手艺从没失误过!我瞪了她一眼,气鼓鼓地说:“三天后来找我,告诉我结果。”
半夜里,我偷偷溜进学校,一攀,一蹬,一跃便轻松地躲过了所有的摄像头,我取出早已准备好的铁丝,轻轻伸进门锁中,一拨,一转,一拨,“当”,门便敞开了,浓浓夜色中,我如一阵旋风飞快地翻出试卷,在女孩的姓名旁打上了一个大大的“100”,又悄然离开。
三天后,我在原地等着那个小姑娘,却见她红着眼圈向我走来,见到我,她嗫嚅道:“神偷,我拿了一百分,老师却对我冷眼相待,妈妈表扬我,可我的良心却极为不安,你这么做,真的能给人带来幸福吗?”
幸福?小姑娘的疑问犹如当头一棒,竟让我一时间无法回答,我忽然觉得,这门伴随了我多年的手艺竟有些陌生,我几乎认不出它了!我的手想抬起,我想抬起头坚定地回答她,可是,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压着我,令我无法反驳。是啊,多年以来,我一向深感自豪的“手艺”,又何曾为他人带来幸福?
我沉默了许久,倏地抬头,低声道:“我明白了。”
过去,这门手艺我从未好好珍惜,现在,我已领悟到其精髓所在。多年以后,世界上少了一个“神偷”,却多了一个惩恶扬善的“大侠”,人们敬我,爱我,赞扬声不绝于耳,我笑了。原来,这门手艺能为大家带来幸福。
偷是一门手艺,真的。
(指导教师:马仁奎)
专家点评
本文选材角度新颖,想象丰富,立意深刻。作者以“偷”作为一门“手艺”行文,先是沾沾自喜“我是神偷”,自认为手艺最好,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为小姑娘偷得“一百分”后,现实让“我”意识到“手艺要能为大家带来幸福”的道理,从而揭示了“幸福不是偷来的”这一深刻主旨。文章首尾呼应,“偷是一门手艺,真的”,一句“真的”后置强调,耐人寻味。 (王小东)
我是姜舒扬,一个小县城里的女孩。
我一直自知自己不是最优秀的那一个,但我明白,即使是狗尾巴草也能开出朴素的花。我便如一株小小的狗尾巴草,每天快乐地生活在我的小世界里,我生性乐观开朗,坚信这世上没什么不可能。我热爱音乐,享受徜徉在钢琴声中的美妙,我更爱阅读,爱极了巴金的《家》《春》《秋》,沉浸在席慕蓉、张爱玲的散文中,感动于曹文轩的“纯美系列”,也同样向往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列宁说:“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我热爱阅读,热爱写作,我愿在最美的青春里,用文字修行。
偷是一门手艺,真的。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知道,我绝对是拥有这门世界上最伟大手艺的人之中最好的那一个。
我是一个神偷。
仿佛天生就是为了这门手艺而生的一般,自打我涉足这门手艺以来,我便显现出了极为惊人的天赋,多年以来,从未失手。
第一次,我偷了邻居家一只又肥又壮的大母鸡。
第二次,我偷了大街上一位素不相识的“美女”的钱包。
第三次,我偷了我妈藏得颇深、最珍视的金项链。
第四次,我……
我早已记不清我曾偷过多少奇珍异宝了,但幸运的是,他们一次也没有发现过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行动”中,我终于明白:我是神偷。
于是,随着手艺的愈发精湛,下到一块五的冰糖山楂球,上到上千万的法拉利跑车,都没能逃过我的法眼,我敢打包票,只要我乐意,想要超过中国首富,肯定没问题!
一天,天阴沉沉的,冷风如同暴怒的天公手中的大刀,刮在人脸上,冻得人生疼。不一会儿,大片大片的雪花便如同鹅毛一般纷纷而下,我百无聊赖地彳亍在空旷的大街上,吹着口哨儿四处搜寻着“猎物”。
什么鬼天气!四下里,连个人影儿都没望着,我来来回回晃了四五圈,口袋里却还是空空如也,我心中窝着火,烦闷极了,望见路边的石头子儿,冲上去便狠狠踢了一脚。
那石头子儿“咕噜噜”地滚了下去,很快便没了踪影。忽然一阵哭声钻入我的耳朵,“嘤嘤嘤……”
我双眼一亮,循着石头的轨迹冲了下去,转悠了一天,总算没把我这手艺给闲着!
寻着那细弱的哭声,我终于找到了“猎物”,可结果,却令我大失所望,是一个小姑娘!
一个小毛孩身上有什么可偷的!我一下子来了气,扭头便要走。
“等一下——”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明显带着哭腔,“这东西,是你的吗?”我回过身,见她手中拿着的,竟然是我刚刚踢开的小石子儿。
我摇摇头,准备继续往回走,身后的声音却再次响起:“你不要,就给我吧!”
她要这石头做什么?我不禁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好奇,这才正眼瞧了她一眼——呦,还是位小美女,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看上去机灵极了。
“你刚刚为什么哭?”我问。
“妈妈说,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时,就拾一块石头,这样,石头便能将心填满了。”她显然答非所问,自顾自地说着,“这次考试我考砸了,妈妈又生了重病,我一直在找石头……”她说着,眼圈儿又红了。
我不禁脱口而出:“这简单,我是神偷,帮你改个好成绩便是了!”
女孩半信半疑地望了我一眼:“你?神偷?”
那当然,多年来我的手艺从没失误过!我瞪了她一眼,气鼓鼓地说:“三天后来找我,告诉我结果。”
半夜里,我偷偷溜进学校,一攀,一蹬,一跃便轻松地躲过了所有的摄像头,我取出早已准备好的铁丝,轻轻伸进门锁中,一拨,一转,一拨,“当”,门便敞开了,浓浓夜色中,我如一阵旋风飞快地翻出试卷,在女孩的姓名旁打上了一个大大的“100”,又悄然离开。
三天后,我在原地等着那个小姑娘,却见她红着眼圈向我走来,见到我,她嗫嚅道:“神偷,我拿了一百分,老师却对我冷眼相待,妈妈表扬我,可我的良心却极为不安,你这么做,真的能给人带来幸福吗?”
幸福?小姑娘的疑问犹如当头一棒,竟让我一时间无法回答,我忽然觉得,这门伴随了我多年的手艺竟有些陌生,我几乎认不出它了!我的手想抬起,我想抬起头坚定地回答她,可是,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压着我,令我无法反驳。是啊,多年以来,我一向深感自豪的“手艺”,又何曾为他人带来幸福?
我沉默了许久,倏地抬头,低声道:“我明白了。”
过去,这门手艺我从未好好珍惜,现在,我已领悟到其精髓所在。多年以后,世界上少了一个“神偷”,却多了一个惩恶扬善的“大侠”,人们敬我,爱我,赞扬声不绝于耳,我笑了。原来,这门手艺能为大家带来幸福。
偷是一门手艺,真的。
(指导教师:马仁奎)
专家点评
本文选材角度新颖,想象丰富,立意深刻。作者以“偷”作为一门“手艺”行文,先是沾沾自喜“我是神偷”,自认为手艺最好,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为小姑娘偷得“一百分”后,现实让“我”意识到“手艺要能为大家带来幸福”的道理,从而揭示了“幸福不是偷来的”这一深刻主旨。文章首尾呼应,“偷是一门手艺,真的”,一句“真的”后置强调,耐人寻味。 (王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