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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是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阶段,北京市规定,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以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同时禁止学校以招收特长生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北京市教委下发相关通知规定,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区县教委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项目,每个学生参加测试的学校原则上不超过两所。区县教委确定学校接收特长生的计划,并报北京市教委,同时向社会公示招生项目和人数。
北京市教委还要求各区县教委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本区县内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并根据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地进行调整,同时向社会公布,建立控制跨片流动的审核制度。
北京市教委重申,严禁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等行为,同时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此类培训班活动,对公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此类培训班的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王思海 新华网 2012年6月3日)
河南规定幼儿园教学以游戏为主 防止成人化倾向
日前,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幼儿园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的地名连用。名称中不能单独冠以省、省辖市的名称或地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名称中冠以“河南”“河南省”字样的,须经省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另外,名称中还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
《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引导幼儿身心科学健康发展。
按规定,幼儿园不能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能通过组织幼儿活动牟取经济利益,更不能要求幼儿统一购买任何教材和幼儿读物。另外,幼儿园每年还应有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添置玩教具和图书。
另外,存在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玩教具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停止办园和吊销办园许可证等处罚。(齐亚琼 吴静 《河南商报》 2012年5月24日)
安徽探索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安徽省最近出台规定,对中小学教师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促进教育资源优化、均衡配置,并逐步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隶属关系,对新进教师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优化、均衡配置。
安徽省将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组织实行城区学校间、农村学区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推行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薄弱学校师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城镇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评选特级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镇的示范高中和特色学校要与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对口支援关系。
安徽省还规定,实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每届任期为3至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予以交流。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王圣志 新华网 2012年5月15日)
广东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为500万名家长“补课”
广东省妇联日前向媒体通报,广东将继续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活动,今年计划开展一万场家庭教育讲座,为500万名家长“补课”,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再次受到重视。
据广东省妇联调查显示,当前,家庭教育发展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很大差距。家长家庭教育角色缺位比例较大,解决亲子冲突方式不够科学,对孩子成长的支持能力欠缺等问题凸显,家长亟须及时、科学、便捷的家教指导。
“特别是对于特殊群体儿童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贫困单亲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他们普遍存在因家庭教育不到位而出现亲子关系紧张、儿童心理和行为偏差、人身安全问题频繁产生等问题。”广东省妇联副主席杨建珍在通报会上说。
据杨建珍介绍,家庭教育大讲堂的宣讲形式灵活多样,既有专题讲座,也有讲座加咨询或情景剧表演等形式。课程贴近不同年龄层次儿童、不同类型家长的需求,主要讲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如培养道德品格、亲子关系、生命安全等教育。除了分年龄段的家庭教育,还特别突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
“广东有学龄流动儿童200多万,留守儿童近100万,大量的流动留守儿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缺乏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儿童缺乏关爱陪护,无法健康成长。”杨建珍表示,未来将继续探索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帮扶新途径,优化特殊群体儿童成长环境。(丽丽 吴丹琴 中国新闻网 2012年5月18日)
浙江轻度残障儿童可随班就读 拨款为普通生10倍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的质量,让轻度残障儿童少年不再“被边缘化”,浙江省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让其走进普通学校,帮助他们形成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随班就读对象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主要包括轻度视力残疾、轻度听力残疾、轻度智力残疾等三类残障儿童,以及自闭症儿童。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浙江省就开始了轻度残障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现已基本形成了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并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随班就读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该省共设立特殊教育学校78所。特殊教育在校生1.3万余人,其中在普通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在附设特教班)的残疾儿童少年有4560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4.9%。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随班就读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当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就近入学。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加以拒绝。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进入小学起始年级可适当放宽。
为确保轻度残障儿童能在普通学校得到较好的学习,浙江省还设立专项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均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并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高中段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同级普通学校生均的5倍以上拨付。(江耘 陈蓓燕 中国新闻网 2012年5月17日)
湖北新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将实行年薪制
近日湖北省出台《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决定从2012年起,对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
湖北省今年将公开招录两万名左右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并对这些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此次招录对象主要是:资教生(含中央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这些新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经湖北省编制办核准招录数量后,在该省人社部门指导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各县(市、区)负责面试、聘用和日常管理。
据了解,湖北省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是为了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李斌 《中国青年报》 2012年4月27日)
香港推德育国民教育课 设三年“开展期”
据中通社报道,香港教育局决定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并设三年“开展期”让学校有充裕时间筹备和规划。
香港教育局局长孙明扬4月30日接纳课程发展议会修订的小学及中学“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指引。教育局并向学校发出通告,建议小学及中学分别在2012至2013学年及2013至2014学年开始推行。
当局称,德育及国民教育科为学生提供更有系统、整全而持续的学习经历,照顾其成长需要,并以价值观和态度为导向,培育学生的品德及国民素质。
为使学校有充裕时间筹备和规划,教育局让学校以三年为“开展期”,即小学最迟于2014至2015学年及中学在2015至2016学年作出适切安排。
当局表示,在三年“开展期”内,中、小学须依据课程指引,并按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全面推行本科作好规划和部署,包括课程规划、成立本科教学团队等。
此外,教育局将提供一系列学与教的配套措施,包括一项额外的“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支援津贴”,举办本地及内地专业发展课程等。(中国新闻网 2012年5月1日)
北京市教委下发相关通知规定,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区县教委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项目,每个学生参加测试的学校原则上不超过两所。区县教委确定学校接收特长生的计划,并报北京市教委,同时向社会公示招生项目和人数。
北京市教委还要求各区县教委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本区县内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并根据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地进行调整,同时向社会公布,建立控制跨片流动的审核制度。
北京市教委重申,严禁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等行为,同时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此类培训班活动,对公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此类培训班的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王思海 新华网 2012年6月3日)
河南规定幼儿园教学以游戏为主 防止成人化倾向
日前,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幼儿园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的地名连用。名称中不能单独冠以省、省辖市的名称或地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名称中冠以“河南”“河南省”字样的,须经省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另外,名称中还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
《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引导幼儿身心科学健康发展。
按规定,幼儿园不能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能通过组织幼儿活动牟取经济利益,更不能要求幼儿统一购买任何教材和幼儿读物。另外,幼儿园每年还应有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添置玩教具和图书。
另外,存在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玩教具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停止办园和吊销办园许可证等处罚。(齐亚琼 吴静 《河南商报》 2012年5月24日)
安徽探索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安徽省最近出台规定,对中小学教师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促进教育资源优化、均衡配置,并逐步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隶属关系,对新进教师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优化、均衡配置。
安徽省将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组织实行城区学校间、农村学区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推行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薄弱学校师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城镇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评选特级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镇的示范高中和特色学校要与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对口支援关系。
安徽省还规定,实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每届任期为3至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予以交流。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王圣志 新华网 2012年5月15日)
广东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为500万名家长“补课”
广东省妇联日前向媒体通报,广东将继续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活动,今年计划开展一万场家庭教育讲座,为500万名家长“补课”,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再次受到重视。
据广东省妇联调查显示,当前,家庭教育发展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很大差距。家长家庭教育角色缺位比例较大,解决亲子冲突方式不够科学,对孩子成长的支持能力欠缺等问题凸显,家长亟须及时、科学、便捷的家教指导。
“特别是对于特殊群体儿童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贫困单亲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他们普遍存在因家庭教育不到位而出现亲子关系紧张、儿童心理和行为偏差、人身安全问题频繁产生等问题。”广东省妇联副主席杨建珍在通报会上说。
据杨建珍介绍,家庭教育大讲堂的宣讲形式灵活多样,既有专题讲座,也有讲座加咨询或情景剧表演等形式。课程贴近不同年龄层次儿童、不同类型家长的需求,主要讲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如培养道德品格、亲子关系、生命安全等教育。除了分年龄段的家庭教育,还特别突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
“广东有学龄流动儿童200多万,留守儿童近100万,大量的流动留守儿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缺乏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儿童缺乏关爱陪护,无法健康成长。”杨建珍表示,未来将继续探索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帮扶新途径,优化特殊群体儿童成长环境。(丽丽 吴丹琴 中国新闻网 2012年5月18日)
浙江轻度残障儿童可随班就读 拨款为普通生10倍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的质量,让轻度残障儿童少年不再“被边缘化”,浙江省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让其走进普通学校,帮助他们形成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随班就读对象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主要包括轻度视力残疾、轻度听力残疾、轻度智力残疾等三类残障儿童,以及自闭症儿童。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浙江省就开始了轻度残障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现已基本形成了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并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随班就读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该省共设立特殊教育学校78所。特殊教育在校生1.3万余人,其中在普通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在附设特教班)的残疾儿童少年有4560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4.9%。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随班就读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当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就近入学。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加以拒绝。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进入小学起始年级可适当放宽。
为确保轻度残障儿童能在普通学校得到较好的学习,浙江省还设立专项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均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并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高中段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同级普通学校生均的5倍以上拨付。(江耘 陈蓓燕 中国新闻网 2012年5月17日)
湖北新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将实行年薪制
近日湖北省出台《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决定从2012年起,对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
湖北省今年将公开招录两万名左右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并对这些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此次招录对象主要是:资教生(含中央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这些新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经湖北省编制办核准招录数量后,在该省人社部门指导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各县(市、区)负责面试、聘用和日常管理。
据了解,湖北省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是为了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李斌 《中国青年报》 2012年4月27日)
香港推德育国民教育课 设三年“开展期”
据中通社报道,香港教育局决定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并设三年“开展期”让学校有充裕时间筹备和规划。
香港教育局局长孙明扬4月30日接纳课程发展议会修订的小学及中学“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指引。教育局并向学校发出通告,建议小学及中学分别在2012至2013学年及2013至2014学年开始推行。
当局称,德育及国民教育科为学生提供更有系统、整全而持续的学习经历,照顾其成长需要,并以价值观和态度为导向,培育学生的品德及国民素质。
为使学校有充裕时间筹备和规划,教育局让学校以三年为“开展期”,即小学最迟于2014至2015学年及中学在2015至2016学年作出适切安排。
当局表示,在三年“开展期”内,中、小学须依据课程指引,并按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全面推行本科作好规划和部署,包括课程规划、成立本科教学团队等。
此外,教育局将提供一系列学与教的配套措施,包括一项额外的“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支援津贴”,举办本地及内地专业发展课程等。(中国新闻网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