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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2008年9月15日“法制视窗”专版,发表4篇诉讼新闻,其中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非常贴近公众。专版头条新闻由公诉人讲述建国后发生在上海的第一起涉外案件的幕后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可见,《新民晚报》在全国受读者欢迎,原因之一就是让诉讼新闻占一定版面,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多受公众欢迎的媒体,也都非常重视诉讼新闻的报道。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诉讼案件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这样诉讼新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趋明显。作为新闻媒体,对诉讼新闻的报道是自己的社会责任,应当充分认识诉讼新闻的功能,把握报道原则,并不断拓宽报道领域,探索报道手法。
诉讼新闻的功能和特点
诉讼新闻是以诉讼案例为题材,对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终结过程中发生的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的报道,其本质是挖掘案件在诉讼活动中的新信息,及时向公众传播。
那么,诉讼新闻有那些功能呢?
首先、诉讼新闻具有准确传播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的作用。所有的新闻报道都有传播信息、引导舆论的功能,诉讼新闻在这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典型的诉讼案例,往往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对这些热点、焦点的报道,事关社会的安定,新闻媒体应当采取积极的报道方式。特别是一些社会反映较大的刑事案例,可以配合警方工作,澄清真相,宣传政策,释疑解惑。新闻媒体如果不能用正确舆论去引导公众,就会让出“阵地”,使“小道消息”乘虚而入,迷惑群众,从而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何况,客观地报道已发生的刑事案件,还可以动员广大群众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其成功先例是很多的。
其次、诉讼新闻还负有宣传法律、教育群众的责任。法律属上层建筑范畴,法律、法规条文本身既抽象又原则,特别是法律用语,有严格的专业性和严谨的科学性,对于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来说,理解法律、法规条文及法理文章,有相当大的难度。而诉讼新闻克服了法律宣传中条文化、概念化的短处,将发生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形象、逼真的报道,使人们学到法律知识,学会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从而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让社会公众不仅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也懂得了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诉讼新闻是实施舆论监督的利器。舆论监督是舆论界基于人民的委托,利用传播媒介,对社会的政治、文化生活等进行批评、实行监督的权利。诉讼案例的报道,使“小法庭”走上了社会“大法庭”,能够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让诉讼案件的审理放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拓展诉讼新闻的报道领域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婚姻家庭关系、劳动关系、土地房产等很多方面都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案件。我们要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把握法律建设的脉搏,用新的新闻价值观去捕捉诉讼新闻,挖掘诉讼新闻的深刻内涵,拓展案例报道的领域。
采写诉讼新闻,在选择案例时首先要考虑到诉讼新闻的价值取向标准,这其中包括新闻价值构成要素和宣传价值标准。
新意、重要和热点,是诉讼新闻的价值构成要素中几个必备的方面。所谓新意,不仅是指时效上的新,更重要的是内容上的新,要能够反映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变动;所谓重要,是指要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意义重大;所谓热点,就是社会关注的程度。宣传价值标准要考虑选择诉讼新闻能否取得最佳社会效果。比如:法律明文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就不宜做诉讼新闻报道,因为这些方面公开报道会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我国已相继颁布实施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诉讼案例不只是局限于刑事犯罪,许多经济的、民事的、行政的案例也都被涉及,诉讼新闻的领域随着法律调整范围的不断扩大而日益拓展。媒体应当在这些被涉及的领域中,选择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有重大贡献、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积极稳妥地报道。
诉讼新闻的报道原则
诉讼新闻报道要想更加吸引社会公众,产生最佳的社会效果,不仅在内容上要胜出一筹,更要注重报道手法与技巧,尤其是要把握好报道原则,根据报道原则的要求进行采写。
诉讼新闻的报道原则,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强调诉讼新闻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对诉讼新闻来说,真实尤其更加重要。以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为己任的新闻工作者,在报道诉讼案件时,只有真实、客观,才能使人信服,才有公正的基础。首先,诉讼案例报道的具体事实必须绝对真实,这包括时间、地点、事实、数据等不能出丝毫差错。其次,诉讼报道中对案件的概括也必须真实。案件报道中有具体的事实,也有概括的事实,具体事实要真实,概括的事实也要符合实际,要能准确概括事实的全貌,不能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不仅要求单个事情真实、准确,尤其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性。诉讼还必须真实地正确地反映和体现法律原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同法律的规定一致。
要做到这一点,记者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新闻纪律,排除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干扰,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同时要在深入采访上下功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执法部门、受害者及其家属、犯罪分子、原告被告及其代理律师等都应当采访到位。切不可只听单方面的介绍,偏听偏信,在事实尚未清楚的情况下,记者不能以主观想象认定。
二是要强调诉讼新闻的公正性。公正性是新闻的灵魂。离开了客观公正,诉讼新闻的目的和作用就会被歪曲。当前我国的司法环境还没有达到十分理想的程度,诉讼新闻的公正,使新闻对司法的监督作用能更充分地发挥。诉讼新闻应当以客观报道为主,在报道未审结案件时,为防止干扰司法审判,一般对控辩双方、当事人双方的观点和主要论据作尽量客观、对等的报道。评论性报道必须在生效判决作出后才能问世,这样,才能防止新闻报道干预司法。
两年前,在某市出现首例招考公务员诉讼案件,原告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取消面试资格,到法院状告人事部门。在开庭公开审理时,一家媒体派4名记者现场采访,不仅记录了审理的经过,还访问了原告、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虽然这次审理没有判决,但在第二天报纸以整版篇幅做了详细报道,报道以客观、对等的公平原则,反映原告、被告双方的观点和主要论据,当天的报纸轰动全市影响很大。而在这整版篇幅中没有任何评论性的报道,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不管是什么样的评论,都有可能造成不公正的舆论导向,都是有害的。
三是要强调诉讼新闻的时效性。诉讼新闻的报道形式应当以“进行时”为主,连续报道和跟踪报道方式最为常见。诉讼案件进展到哪里,报道的触角就应当延伸到哪里。这样才能保证诉讼新闻蕴含的法律内涵及时传达到公众那里。比如近几年对一些贪官案件的审理,很多媒体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开始报道,在审理没有判决前就对开庭审判进行报道,及时向公众传播信息。
在把握报道原则的同时,还要注意手法与技巧,写作创新,力求生动,语言贴近社会公众,标题画龙点睛,让读者一目了然。同时,用词、用字要慎之又慎,力求准确恰当,不可夸大或歪曲。相信,在新闻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诉讼新闻一定会提高品位,也一定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受到公众的欢迎。■
(作者单位:淮南日报社)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诉讼案件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这样诉讼新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趋明显。作为新闻媒体,对诉讼新闻的报道是自己的社会责任,应当充分认识诉讼新闻的功能,把握报道原则,并不断拓宽报道领域,探索报道手法。
诉讼新闻的功能和特点
诉讼新闻是以诉讼案例为题材,对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终结过程中发生的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的报道,其本质是挖掘案件在诉讼活动中的新信息,及时向公众传播。
那么,诉讼新闻有那些功能呢?
首先、诉讼新闻具有准确传播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的作用。所有的新闻报道都有传播信息、引导舆论的功能,诉讼新闻在这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典型的诉讼案例,往往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对这些热点、焦点的报道,事关社会的安定,新闻媒体应当采取积极的报道方式。特别是一些社会反映较大的刑事案例,可以配合警方工作,澄清真相,宣传政策,释疑解惑。新闻媒体如果不能用正确舆论去引导公众,就会让出“阵地”,使“小道消息”乘虚而入,迷惑群众,从而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何况,客观地报道已发生的刑事案件,还可以动员广大群众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其成功先例是很多的。
其次、诉讼新闻还负有宣传法律、教育群众的责任。法律属上层建筑范畴,法律、法规条文本身既抽象又原则,特别是法律用语,有严格的专业性和严谨的科学性,对于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来说,理解法律、法规条文及法理文章,有相当大的难度。而诉讼新闻克服了法律宣传中条文化、概念化的短处,将发生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形象、逼真的报道,使人们学到法律知识,学会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从而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让社会公众不仅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也懂得了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诉讼新闻是实施舆论监督的利器。舆论监督是舆论界基于人民的委托,利用传播媒介,对社会的政治、文化生活等进行批评、实行监督的权利。诉讼案例的报道,使“小法庭”走上了社会“大法庭”,能够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让诉讼案件的审理放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拓展诉讼新闻的报道领域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婚姻家庭关系、劳动关系、土地房产等很多方面都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案件。我们要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把握法律建设的脉搏,用新的新闻价值观去捕捉诉讼新闻,挖掘诉讼新闻的深刻内涵,拓展案例报道的领域。
采写诉讼新闻,在选择案例时首先要考虑到诉讼新闻的价值取向标准,这其中包括新闻价值构成要素和宣传价值标准。
新意、重要和热点,是诉讼新闻的价值构成要素中几个必备的方面。所谓新意,不仅是指时效上的新,更重要的是内容上的新,要能够反映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变动;所谓重要,是指要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意义重大;所谓热点,就是社会关注的程度。宣传价值标准要考虑选择诉讼新闻能否取得最佳社会效果。比如:法律明文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就不宜做诉讼新闻报道,因为这些方面公开报道会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我国已相继颁布实施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诉讼案例不只是局限于刑事犯罪,许多经济的、民事的、行政的案例也都被涉及,诉讼新闻的领域随着法律调整范围的不断扩大而日益拓展。媒体应当在这些被涉及的领域中,选择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有重大贡献、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积极稳妥地报道。
诉讼新闻的报道原则
诉讼新闻报道要想更加吸引社会公众,产生最佳的社会效果,不仅在内容上要胜出一筹,更要注重报道手法与技巧,尤其是要把握好报道原则,根据报道原则的要求进行采写。
诉讼新闻的报道原则,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强调诉讼新闻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对诉讼新闻来说,真实尤其更加重要。以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为己任的新闻工作者,在报道诉讼案件时,只有真实、客观,才能使人信服,才有公正的基础。首先,诉讼案例报道的具体事实必须绝对真实,这包括时间、地点、事实、数据等不能出丝毫差错。其次,诉讼报道中对案件的概括也必须真实。案件报道中有具体的事实,也有概括的事实,具体事实要真实,概括的事实也要符合实际,要能准确概括事实的全貌,不能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不仅要求单个事情真实、准确,尤其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性。诉讼还必须真实地正确地反映和体现法律原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同法律的规定一致。
要做到这一点,记者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新闻纪律,排除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干扰,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同时要在深入采访上下功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执法部门、受害者及其家属、犯罪分子、原告被告及其代理律师等都应当采访到位。切不可只听单方面的介绍,偏听偏信,在事实尚未清楚的情况下,记者不能以主观想象认定。
二是要强调诉讼新闻的公正性。公正性是新闻的灵魂。离开了客观公正,诉讼新闻的目的和作用就会被歪曲。当前我国的司法环境还没有达到十分理想的程度,诉讼新闻的公正,使新闻对司法的监督作用能更充分地发挥。诉讼新闻应当以客观报道为主,在报道未审结案件时,为防止干扰司法审判,一般对控辩双方、当事人双方的观点和主要论据作尽量客观、对等的报道。评论性报道必须在生效判决作出后才能问世,这样,才能防止新闻报道干预司法。
两年前,在某市出现首例招考公务员诉讼案件,原告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取消面试资格,到法院状告人事部门。在开庭公开审理时,一家媒体派4名记者现场采访,不仅记录了审理的经过,还访问了原告、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虽然这次审理没有判决,但在第二天报纸以整版篇幅做了详细报道,报道以客观、对等的公平原则,反映原告、被告双方的观点和主要论据,当天的报纸轰动全市影响很大。而在这整版篇幅中没有任何评论性的报道,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不管是什么样的评论,都有可能造成不公正的舆论导向,都是有害的。
三是要强调诉讼新闻的时效性。诉讼新闻的报道形式应当以“进行时”为主,连续报道和跟踪报道方式最为常见。诉讼案件进展到哪里,报道的触角就应当延伸到哪里。这样才能保证诉讼新闻蕴含的法律内涵及时传达到公众那里。比如近几年对一些贪官案件的审理,很多媒体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开始报道,在审理没有判决前就对开庭审判进行报道,及时向公众传播信息。
在把握报道原则的同时,还要注意手法与技巧,写作创新,力求生动,语言贴近社会公众,标题画龙点睛,让读者一目了然。同时,用词、用字要慎之又慎,力求准确恰当,不可夸大或歪曲。相信,在新闻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诉讼新闻一定会提高品位,也一定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受到公众的欢迎。■
(作者单位:淮南日报社)